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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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在電話彼端安慰我媽。


 


「沒事的,星星媽媽。男孩子有後勁兒,光耀以後會好的。」


 


老師建議我報省一中。


 


因為省一中氛圍好,那兒的學生基本高考都能進雙一流。


 


但我爸媽反復斟酌,決定讓我上附近的縣私立。


 


那兒的校長出分後給我媽打電話。


 


如果我讀他們的清北班,不僅學雜費全免,而且一次性發三萬塊獎學金。


 


我以為我媽不會同意。


 


因為當初堂姐就是在那讀的高中。


 


堂姐中考也考了六百多。


 


可惜高中的時候和廠二代談戀愛。


 


高考連大專的分都不夠。


 


決定報考志願那天,我和我媽大吵一架。


 


我恨她想為了三萬塊毀了我。


 


她怪我不懂事,

反復誇耀我堂姐的婚姻有多成功。


 


她說:「你知不知道那個學校有多少富二代?女孩子讀書不就是為了找個家境好的男同學結婚嗎?等你畢業了,進入社會,靠相親都沒資格看那些有錢人的資料!」


 


堂姐通紅的眼眶在我腦海中不斷晃動。


 


那天晚上,我搜盡自己的每一個口袋,終於湊到了 37 塊錢。


 


我攥著這疊厚厚的零錢,獨自踏上了通往省一中的路。


 


6


 


離家出走並不是一場浪漫刺激的冒險。


 


更何況我還瘸了一條腿。


 


天蒙蒙黑的時候,我隻能在路邊的汽車旅館留宿。


 


二十塊錢。


 


不需要任何證件。


 


和一群來路不明的男人,在汗臭、劣質煙和酒醉後嘔吐物的餿味中,躺在硬邦邦的木床上等天亮。


 


我睡的那個枕頭騷哄哄的。


 


泛黃的枕巾上,各種來歷不明的汙漬幾乎疊成了地圖。


 


第二天早晨出發的時候,一個清瘦高挑的年輕旅者主動和我搭話。


 


「小妹妹,你一個人住店啊?」


 


我沒理他。


 


他從背包裡翻出一個不知名大學的學生證:「你別怕啊,我是窮遊的學生。你怎麼一個人在這種地方住呢?你家裡人呢?」


 


他說一口很標準的普通話。


 


白襯衫清爽筆挺,幹淨得不像這個旅館的客人。


 


那天我本來不想理他的。


 


可是早飯的時候,他遞給我一個滷雞腿。


 


「嘗嘗嗎?是我媽給我做的。用電飯鍋的煮粥模式精煮三個小時,放涼再抽真空。」


 


那年我已經十六歲了。


 


我家吃了不知多少隻雞。


 


可我從來不知道雞腿是什麼味道。


 


他把真空袋撕開、遞給我。


 


第一口的時候鹹鹹的,稍微帶著點甜。


 


是生抽和蔥油的香味。


 


再後來越吃越苦、越吃越鹹、越吃越澀。


 


直到男生捧起我的臉幫我擦眼淚。


 


我才發現不知不覺中我已哭得一片狼藉。


 


原來鹹澀的不是雞腿。


 


而是我的眼淚。


 


7


 


「我想,你一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他說他叫應知許。


 


一個溫柔夢幻到有些失真的名字。


 


在到達目的地之前,應知許帶我去了很多地方。


 


我們一起做陶藝。


 


塑形時他握著我的手,將瓶口塑造得很精致。陶泥不經意蹭在肩頭,

他想幫我擦掉,反而蹭髒了我的鎖骨。


 


我看著他手足無措的模樣,忍不住笑出了聲。


 


他很開心。


 


把更多陶泥抹在自己臉上,憨憨地衝我笑。


 


我們一起逛藝術街,參觀各種各樣的展覽館。街道深處有一家時光博物館,他帶我進去給未來的自己寫信,寄出前,忽然神秘地湊過來,曖昧的呼吸噴在我領口。


 


「星星,你的未來有沒有給我留位置?」


 


從沒有人在乎過我的未來。


 


那一瞬,我以為自己遇到了愛情。


 


夜幕低垂,應知許帶我坐摩天輪。


 


漫天的煙花裡,他主動與我十指相扣,說早已對我一見傾心。


 


「可是你喜歡我什麼呢?我又不漂亮,又沒有錢,而且瘸了一條腿。」


 


「愛情不是那麼膚淺的東西。


 


他說完湊過來吻我。


 


那晚,他告訴我,男女朋友之間發生關系很正常。


 


性是彼此相愛最好的證明。


 


但我還是感覺哪裡不太對勁,拒絕和他發生關系。


 


8


 


第二天,應知許退而求其次,要求我在大腿內側紋他的名字。


 


我婉拒了。


 


些許異樣的直覺浮上心頭,我仔細端詳應知許的眉眼,試圖從他的神態中讀懂他真正的內心戲。


 


但我那時還太小。


 


不知道偽裝是每個成年人的必修課。


 


當一個人對你有所圖謀的時候,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必然有利於你。


 


應知許沒有強迫我做任何事。


 


他帶我看日出。


 


瑰麗的朝陽躍出雲層,他與我十指交握,在我耳畔海誓山盟。


 


下山後我們一起在人潮洶湧的集市中穿梭。


 


濃烈的煙火氣裡,我竟生出一種對家的渴望。


 


我父母的家不是我的家。


 


我是寄居在那裡的外人,從出生就被人毫不遮掩地盼望盡快滾蛋。


 


我在那裡想得到任何東西,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交換。


 


在那裡,我是天然低人一等的下等賤民。


 


家不是港灣。


 


是以物易物的驛站。


 


可是如果我有一個自己的家呢?


 


沒有人不想被愛。


 


我雖從未被愛,但我見過我哥被愛的模樣。


 


我比任何人都渴望無條件的愛。


 


那天中午應知許送我去一中報到。


 


我沒能進去。


 


因為我媽就守在校門口。


 


看到我,

她二話不說就衝上來揪我的耳朵。


 


這是我離家出走的第二天。


 


沒人擔心我在外面怎麼過夜。


 


我媽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是責罵:「你都多大了,為什麼從來不讓我省心?」


 


那年我十六歲。


 


我從五歲開始踩著小板凳在廚房給我哥煮飯。


 


縱使農忙時節要下地幹活,依然年年考第一。


 


中考出分,我破了全校的最高分記錄。


 


那些考得不如我的男同學,一個個買鞋、買手機、買電腦。


 


而我,搜盡口袋隻有 37 塊錢,走路進城,隻為去我喜歡的學校上學。


 


如果這還不省心。


 


那是不是隻有盡快找個有錢人嫁了,才算省心?


 


我和我媽在學校門口據理力爭。


 


她說不過我,

隻能使出S手锏。


 


「今天不和我回去,我們就斷絕母女關系!」


 


我說好,斷就斷,我寧可撿破爛也要供自己讀一中。


 


她氣得嚎啕大哭:「陳星星,你這白眼狼!我十月懷胎怎麼就生了個你!」


 


那一瞬我竟然忍不住笑了。


 


當狼好啊。


 


狼行千裡吃肉。


 


我再也不要溫順地低頭吃屎。


 


9


 


但我最終也沒能去一中讀書。


 


招生辦的老師告訴我,我已經在另一所學校報到,檔案也被那所學校調走了。


 


那時我很想爭取一下。


 


但老師面露難色地告訴我:「星星,老師也很希望你能來一中讀書。但規矩就是這樣,老師實在無能為力。」


 


很多年後我坐在湖景別墅的暖閣裡,把這段往事當別人的故事講給朋友。


 


朋友心疼地嘆了口氣。


 


「其實要是沒在學校門口鬧起來,如果找對門路,你那個朋友還是有機會去一中讀書的。」


 


「可是她媽媽太鬧騰了。一中如果錄取她,不知道還有多少麻煩事。」


 


「老師也是打工人,誰會為了別人的前途,毀自己工作呢?」


 


我不知道如果我能讀一中,我的人生軌跡是否會發生改變。


 


我隻知道那晚我沒回家,獨自站在跨河大橋上,一度心灰意冷到想翻越欄杆跳下去。


 


應知許找到了我。


 


他拎著一隻燒雞,溫柔地摸我的頭:「星星,我們回家。」


 


那晚我們住的是一百一晚的差旅酒店。


 


他把兩隻雞腿都掰下來。


 


放到我的碗裡。


 


這是第一次有人把雞腿從雞上掰下來,

全都放到我的碗裡。


 


我把另一隻雞腿推給他:「你也吃。」


 


他搖頭:「星星喜歡,星星吃。」


 


那是我充滿不甘與絕望的十六年中,第一次感覺到被愛。


 


原來我想要的從來不是雞腿。


 


而是和哥哥一樣被看見、被關心、被愛。


 


所以當應知許再次將手探進我的衣擺,我沒有拒絕。


 


我甚至默許他將針燒紅,蘸著墨水在我大腿內側紋他的名字。


 


直到第二天早上,我發現他在貼吧發了一張我的照片。


 


角度很私密。


 


除了他親手紋上的名字,還非常清晰地拍到了我三角內褲的邊緣。


 


【超級清純可愛的處女學霸。區區三根雞腿,輕松拿下。】


 


10


 


我當時是什麼感覺呢?


 


我早就記不清了。


 


我隻記得那天我盯著帖子怔愣良久,然後一條一條地看回復,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多人可以靠吸食別人的苦難獲得快樂。


 


然後我把他的手機歸位,面不改色地洗漱,從他口袋裡掏了兩張二十塊錢的紙幣,出門問路人哪裡能買到老鼠藥。


 


那時我雖然看起來很平靜,但心裡應該已經瘋了。


 


因為我身邊的人都很扭曲。


 


他們從出生起就受人欺辱,不敢奮起反擊,紛紛將屈辱和委屈變成更惡毒的言行,刺向更弱勢且對他們信任和依賴的孩子。


 


沒人告訴我,是應知許壞,不是我生性浪蕩。


 


也沒人安慰我,女性的貞潔不在羅裙之下,被騙隻是因為我還太小,錯把騙局當成了愛情。


 


我的靈魂憤怒而歇斯底裡,完全不顧自己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隻想和應知許同歸於盡。


 


等我中午回來時發現應知許已經不見蹤影。


 


我這才後知後覺地想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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