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她一直看著窗外。
到了賓館,前臺是個年輕女孩,正低頭玩手機。
我開了一間標間,一百八一晚,付了押金。
「身份證。」女孩頭也不抬。
我媽從包裡翻出身份證,遞過去。
手抖得厲害,身份證掉在櫃臺上。
女孩撿起來,登記,遞回房卡:「306,電梯在左邊。」
房間很小,兩張單人床,床單洗得發白。
窗戶對著另一棟樓的後牆,距離近得能看清對面空調外機上的鏽跡。
我把行李拖進來,放在牆角。
「先住著。明天……」
「明天我們能去哪兒?」我媽突然開口。
我看著她。
她臉上所有的脆弱都消失了,
隻剩下瀕臨崩潰的憤怒。
「酒店能住幾天?五百塊錢能花幾天?曉芸,你是不是就打算這樣把我們打發了?」
「那你想怎麼樣?」我問。
她幾乎是吼出來的,「讓我們回去!回你家!那是你爸媽!你就忍心看我們流落街頭?!」
「我家不是收容所。」我說。
她衝到我面前,手指幾乎戳到我臉上。
「那是什麼?!是你家!是你爹媽的家!我們養你幾十年,老了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我爸拉住她:「秀蘭,別吵……」
她甩開他的手,眼淚又湧出來。
「別拉我賀曉芸,我今天就把話撂這兒!你不讓我們回去,我就S在這兒!
「我從這樓上跳下去!讓所有人都看看,你是怎麼逼S親媽的!
」
又是這一套。
我看著她歇斯底裡的臉,忽然覺得很累。
「媽,你要跳,現在就可以跳。窗戶開著。」
她愣住了。
我繼續說,「但我提醒你,這是三樓,跳下去大概率S不了,會殘。到時候,照顧你的人還是我。你確定要這樣?」
她的嘴唇哆嗦著,眼睛瞪得很大,像不認識我。
「你……你咒我……」
「不是咒你。是告訴你後果。」
她癱坐在床上,雙手捂住臉,肩膀劇烈抖動。
我爸坐在另一張床上,低著頭,手指摳著床單上的一個破洞。
過了很久,哭聲漸漸弱下去。
我媽放下手,臉上全是淚,但眼神異常清明。
「曉芸,你就真的……一點都不心疼我們?」
「我心疼過。心疼了四十年。現在,我心疼不動了。」
她盯著我,看了很久很久。
慢慢站起來,走到我面前。
噗通一聲。
她跪下了。
膝蓋撞在地磚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秀蘭!」我爸想拉她。
她推開他,仰頭看著我,淚流滿面。
「曉芸,媽求你了,媽給你跪下了。你就當可憐可憐我們,讓我們回去住……
「我們老了,真的沒地方去了……」
我站著,沒動。
地磚很涼,涼意從她膝蓋傳上來,傳到我腳底。
她的頭發白了,
在頭頂燈下看得清清楚楚。
皺紋很深,像刀刻的。
她真的老了。
那個曾經能把我拎起來打的女人,現在跪在我面前,卑微得像條狗。
「媽,你起來。」
「你答應我……」
「你起來。」
她不動。
我彎腰,抓住她的胳膊,用力往上拉。
她掙扎,但力氣沒我大。
我把她拽起來,按坐在床上。
她還在哭,鼻涕眼淚糊了一臉。
我從包裡拿出紙巾,遞給她。
她沒接,我就放在她手裡。
「酒店的錢我付了三天。這三天,你們自己想辦法。找親戚,找社區,或者租房子。我能做的,就這些。」
她抬起淚眼:「你……你真不管我們了?
」
「管。每個月赡養費,我會打到你卡上。法律規定多少,我給多少。」
「那點錢夠幹什麼?!」
「夠你們活著。就像你們當初養我一樣,也隻是讓我活著。」
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最後隻發出一聲嗚咽。
我轉身往外走。
手放在門把上時,我爸突然開口:「曉芸……」
我回頭。
他坐在床上,背佝偻得像隻蝦。
燈光從頭頂打下來,在他臉上投下深深的陰影。
「你哥,他挪用的錢裡有一部分是你當初給我們的養老錢……」
我握著門把的手收緊。
他抹了把臉,「我們本來想存著,等你老了給你,你哥說就借一個月,
我們信了……」
我媽抓住他的手,想阻止他。
但他繼續說,像停不下來。
「還有你媽那個金镯子,你給她買的,她當寶貝收著。你哥說生意周轉,拿去當了,當了三萬……」
「別說了!」我媽尖叫。
我爸的聲音開始發抖,「還有你這些年給的錢,我們沒花,都存著,想等你需要的時候……結果全被你哥……」
他捂著臉,肩膀劇烈聳動。
「我們對不起你……曉芸……爸對不起你……」
房間裡很安靜,隻有他的哭聲,和我媽的抽泣聲。
我站在門口,看著他們。
這對生我養我的老人,現在像兩個被掏空的破布袋,坐在廉價的賓館床上,哭著說對不起。
太晚了。
「爸,那些錢,我不要了。」
他抬起頭,淚眼模糊地看著我。
我頓了頓,「就當,就當還你們的養育之恩。」
拉開門,走出去。
電梯下行時,我看著不鏽鋼門上自己的倒影。
臉色蒼白,眼睛很亮,沒有淚。
到了一樓,我走出賓館。
夜風更冷了,我拉緊外套。
手機震了。是哥哥發來的短信:【見一面。單獨。事關爸媽,也事關你以前出的那些錢。】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三秒。
然後刪掉。
攔了輛出租車。
「去哪兒?」司機問。
我想了想:「隨便開吧。」
車匯入夜晚的車流。窗外是流動的燈火,是還在運轉的城市。
我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閃過很多畫面。
我媽跪下的膝蓋,我爸捂臉的手,賓館房間發黃的牆紙,桌上那桶還在冒熱氣的雞湯。
最後停在一張照片上。
妙妙三歲時,我抱著她在公園玩。
她笑得很開心,露出缺了門牙的牙床。
照片背面,我寫了一行字:【寶貝,媽媽會永遠愛你。】
永遠有多遠?
我不知道。
我隻知道,有些愛,需要先SS過去的自己,才能重新生長。
14
法院的走廊比醫院還冷。
我坐在塑料長椅上,
手裡攥著檔案袋,指節因為用力而發白。
霞姐陪我一起來的,坐在旁邊,小聲說:「別緊張。」
我不緊張。隻是冷。
穿著最厚的大衣,還是覺得寒氣從腳底往上竄。
對面長椅上,我父母和哥哥也來了。
他們坐在另一頭,隔了七八個座位,像陌生人。
我媽穿了件暗紅色的棉袄,是我去年給她買的。
她低著頭,手一直搓著衣角。
我爸盯著地面,一動不動。
我哥在玩手機,屏幕的光映在他臉上,明暗不定。
律師走過來,手裡拿著文件夾。
「時間差不多了。記住,問你什麼答什麼,不要主動說題外話。」
我點頭。
她拍拍我的肩,「證據鏈很完整。放心。」
我們站起來。
對面也站起來。
兩隊人馬,一前一後走進法庭。
房間比想象中小。
深色的木制桌椅,高懸的國徽,法官席空著。
旁聽席上坐著幾個親戚,二舅、三姨、堂哥。
看見我進來,他們眼神復雜,沒人打招呼。
我在原告席坐下。
律師坐在旁邊。
對面,父母和哥哥坐在被告席,他們請的律師是個戴金邊眼鏡的中年男人,正在翻材料。
九點整,法官進來。
是個女法官,面容嚴肅,敲槌,宣布開庭。
先走流程。
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
我起訴的理由是請求釐清赡養義務與財產關系,對方的答辯詞我聽不清,耳朵裡嗡嗡響。
然後是我陳述。
法官看著我:「原告,請陳述你的訴求。」
我深吸一口氣。
「第一,請求法院確認,過去五年我為父母支付的醫療費、生活費等共計六十二萬餘元,屬於自願贈與,不要求返還。」
對面的律師皺起眉。
他可能沒想到我會放棄追索。
「第二,請求法院明確我未來的赡養義務,我願意依法支付赡養費。」
「第三,請求法院判令父母搬離我的婚前房產,該房產系我個人財產。」
說完,我回到座位。
手心裡全是汗。
接下來是舉證。
律師起身,將證據復印件呈交法庭。
「第一組證據,醫療費用票據及轉賬記錄,證明原告在過去五年為父母支付醫療費二十二萬三千元……」
律師的聲音很平穩。
她一邊說,一邊用激光筆指著投影屏幕。
我餘光看見我媽捂住了臉,我爸的肩膀在抖。
「第二組證據,生活費用支出記錄,包括保健品、營養品、日常用品購買憑證,總計十五萬七千元……」
屏幕上是淘寶訂單截圖,藥店小票,超市收銀條。
有些已經褪色了,但數字還清晰。
「第三組證據,以各種名義的借款記錄,合計二十四萬三千元……」
微信聊天截圖。
哥哥發來的:【急用五萬。】【媽說讓你先墊學費。】【項目回款就還你。】
發送時間:昨天凌晨。
「第四組證據,錄音及錄像資料,證明被告多次意圖侵佔原告房產……」
律師點開播放鍵。
我媽的聲音從法庭音響裡傳出來,有點失真,但每個字都清楚。
「等她習慣了,再說賣房換大的事……」
快進。
我哥的聲音:「她還能真把你們趕出去?傳出去,她怎麼做人?」
快進。
還是我媽:「曉芸那兒……二十萬,必須拿出來。她不拿,你就去她單位要。看她要不要臉。」
錄音停。
法庭裡S一般的寂靜。
然後,我媽「哇」一聲哭出來,撕心裂肺,上氣不接下氣。
法官敲槌:「肅靜!」
她還在哭。
我哥摟著她的肩,臉色鐵青。
法官看向他們的律師:「被告,對上述證據有無異議?」
律師推了推眼鏡,
站起來。
「法官,這些證據……部分真實性存疑。比如錄音,可能經過剪輯……」
女法官打斷他,「可申請鑑定。還有其他異議嗎?」
律師噎住,坐下,低聲和我哥說著什麼。
我哥搖頭,表情暴躁。
「被告方舉證。」法官說。
他們的律師起身,拿出幾份材料。
「這是我當事人與原告的親情證明……多年來家庭和睦的照片……以及原告自願承擔家庭責任的證明……」
法官看向我:「原告,對此有何回應?」
我站起來。
「照片是真的。感情也是真的。但感情不能成為剝削的理由。
」
律師還想說什麼,法官抬手制止:「繼續舉證。」
接下來是質證環節。
對方律師抓著幾個細節問。
某筆轉賬的用途,某張票據的真實性,錄音的完整性。
我的律師一一回應。
幾個回合下來,對方的質問越來越無力。
最後,法官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不同意。」我立刻說。
對方律師看向我父母。
我媽還在哭,我爸低著頭。
我哥突然站起來:「法官,我有話說!」
「被告注意法庭紀律。」法官皺眉。
「我就說一句!」
我哥眼睛通紅,指著我的方向,「她是我親妹!現在要把爹媽趕出去!天底下有這個理嗎?!」
法官聲音很冷,
「賀志強先生,請坐。」
他不坐,胸膛劇烈起伏:「好!說證據是吧!我也有證據!」
他從包裡掏出一張紙,舉起來。
「這是她當年上大學的學費收據!四萬八!是我爸媽掏的!她要不要還?!」
法庭裡響起竊竊私語。
律師碰了碰我,低聲說:「別急。」
我坐著沒動。
法官示意法警把那張紙拿上來。看了一眼,問:「被告,這是原件嗎?」
「復印件!原件在家!但這夠證明了吧?她欠我爸媽的!」
法官看向我:「原告,對此有何說明?」
我慢慢站起來。
「假的。2001 年,我考上醫學院,學費四千八,不是四萬八。」
我哥臉色一變。
我繼續說,「當時家裡沒錢,
爸媽說讓我別上了。是我班主任幫忙申請了助學貸款,我自己打工掙生活費。四年,我沒從家裡拿過一分錢。」
我從檔案袋裡抽出另一張紙。
律師接過去,呈交法庭。
「這是當年的助學貸款合同,以及我大學四年的勤工儉學記錄。
「需要的話,我可以提供當年的同學和老師作證。」
法官翻閱著文件,點了點頭。
我哥癱坐在椅子上,像被抽了骨頭。
質證繼續。
但對方已經沒什麼可說的了。
他們的律師幾次想反駁,都被證據懟了回去。
休庭十五分鍾。
我坐在原告席上,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