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他們忙著爭家產、爭妹妹。
好不容易談妥了各自想要的結果後,正準備離開。
法官突然問:
「老大歸誰,你們想好了嗎?」
這時他們卻都不爭了。
我明白,我是一個試錯品。
從小就被丟到老家,八歲才被接回來,沒能按他們的心意長大。
性格、談吐、樣貌都不如妹妹討喜。
唯一的優勢就是成績更好。
但僅僅如此,並不足以打動他們。
於是,十八歲,我又獨自一人回到了老家,做起了「留守大人」。
一直到高考出分後,同村人告訴爸媽,我是省狀元,有三十萬獎金。
爸媽又回來接我,我問他們:
「你們離婚那天遷出了我的戶口,
忘了麼?」
1
「樂言歸我,房子和車子也歸我!」
法庭上,我媽張慧雙手抱胸,下巴抬得老高,語氣裡是志在必得的傲慢。
「想得美!」
我爸王建國猛地一拍桌子。
「樂言必須跟我!房車和公司股份也必須是我的!一分都不能少!」
他脖子上青筋暴起,眼睛瞪得像銅鈴,前一秒還溫文爾雅的儒商形象蕩然無存。
我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校服,獨自坐在旁聽席最偏僻的角落,與周圍的一切格格不入。
我就像個局外人,冷靜地看著這場與我有關,又似乎與我無關的鬧劇。
從頭到尾,他們連我的名字都沒提過。
經過漫長的拉鋸,他們總算在法官的調解下,各自拿到了滿意的籌碼。
我爸拿到了全部公司股份,
我媽得到了房產、豪車以及妹妹王樂言的撫養權。
臉上露出了協議達成的得意神情。
就在他們收拾東西,準備春風得意地離去時。
法官揉了揉疲憊的眉心,敲了敲法槌:
「等等。」
「還有一個問題。」
「大女兒王默,歸誰撫養?」
2
我爸媽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
那是一種混雜著錯愕、驚慌,還有一絲掩飾不住的厭煩的表情。
整個法庭,陷入了S一般的沉寂。
前一秒還吵得不可開交的兩個人,此刻竟有了一種詭異的默契。
他們對視了一眼。
僅僅一眼,我就讀懂了所有。
那眼神裡隻有赤裸裸的嫌棄和不耐煩。
仿佛我不是他們的女兒,
而是一個突然冒出來的,棘手的,誰都不想要的麻煩。
這種沉默,比任何惡毒的咒罵都更像一把淬了毒的刀。
精準地扎進我的心髒,然後狠狠地攪動。
我攥緊了洗得泛黃的衣角,指甲深深陷進掌心,試圖用疼痛來壓制住胸口翻湧的酸澀。
我媽清了清嗓子,臉上堆起虛偽的笑容,看向我爸。
那笑容裡,帶著一絲討好,一絲懇求。
「建國,你看……」
王建國立刻打斷她,眉頭擰成一個川字。
「別看我,我一個大男人,工作又忙,怎麼帶她?」
張慧立刻拉下臉,聲音尖利起來。
「你忙?我難道就闲著了?樂言的鋼琴課、芭蕾舞課、馬術課,哪一樣不要我跟著?我哪還有精力去管她?
」
「再說了,她……她從小在老家野慣了,我這小房子可住不下她這尊大佛。」
我爸冷笑一聲,毫不示弱地反擊。
「張慧,你可真是張口就來,你剛剛才得到幾套房子,單是市中心那套大平房,多王默一個人還能住不下?」
「王建國,你可別忘了!我得全心全意照著樂言呢!她打小就嬌生慣養的,難不成要讓她跟王默擠一塊兒住?王默那一身野習性,你就不怕她把樂言給帶壞了?」
張慧的聲音陡然拔高,仿佛已經憤怒到了極點。
「那你說怎麼辦?總不能讓她跟著我天天出差,在酒店裡寫作業吧?」
「那是你的問題,關我屁事!」
「是你的問題!」
他們又吵了起來。
隻是這一次,
爭吵的內容從「我要」變成了「你必須接手」。
我的撫養權問題,被他們嫌惡地推來搡去。
我低著頭,SS盯著自己腳上那雙磨破了邊的帆布鞋。
我怕一抬頭,眼裡的淚水就會不爭氣地掉下來。
3
他們的爭吵最終被法官不耐煩地喊停。
不過很快。
兩人竟找到了一個讓彼此都心滿意足的「完美」解決方案。
我爸斂起爭執時的急躁,伸手理了理領帶,瞬間恢復了商人慣有的精於算計的模樣,語氣平淡地開口。
「法官,其實事情很簡單。」
「王默這個月就滿十八周歲了。」
「按照法律,她已經是成年人,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張慧立刻附和道。
「對對對!
建國說得對!她都十八了,不是小孩子了!」
「而且她從小在老家長大,對那邊環境熟悉,讓她自己回老家生活,對她來說才是最好的選擇!」
這是一個絕妙的提議。
一個能讓他們徹底擺脫我這個「包袱」的,一勞永逸的辦法。
他們再次對視,這一次,眼神裡充滿了達成共識的輕松和愉悅。
他們甚至都沒有問我一句。
沒有問我願不願意。
沒有問我一個人要怎麼生活。
我的意見,從來都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
這天是我的十八歲生日。
我收到的生日禮物,是被我的親生父母,徹底拋棄。
4
我知道,他們為什麼都不要我。
因為我就是他們婚姻裡的一個試錯品。
在我出生後不久,他們就因為工作和無休止的爭吵,把我丟回了鄉下老家,交給奶奶撫養。
直到我八歲那年。
奶奶突發心梗去世,我才被他們不情不願地接回城市。
可我,沒能按他們的心意長大。
八年的鄉村生活,讓我的皮膚呈現出一種常年日曬的蠟黃色,身材幹瘦,像一棵營養不良的豆芽菜。
奶奶去世帶來的巨大悲痛,讓我變得沉默寡言。
這些在他們看來,都是「上不了臺面」的缺點。
而妹妹王樂言則完全不同。
她是在父母身邊精心澆灌長大的玫瑰,明豔動人,能說會道,在親戚朋友面前總能為他們掙足面子。
他們帶樂言去昂貴的餐廳,教她彈鋼琴、學跳舞,給她買最新款的裙子。
而我,
穿著樂言的舊衣服,永遠是那個跟在他們身後的小尾巴,沉默,且多餘。
我唯一的優勢,隻有比妹妹好上一大截的成績。
但這並不足以打動他們。
因為我爸媽是後來才發家的,他們發了瘋一樣想擠進那個所謂的上流社會。
在他們眼裡,這世上哪有什麼比好樣貌、好談吐更能撐場面的?
成績,反正能後天培養。
他們篤定,隻要在妹妹身上好好栽培,考個好大學不是問題。
可我這張臉,這副幹瘦的身材,這種上不了臺面的性格,是他們用再多錢也無法粉飾的「汙點」。
我很明顯,不能給他們在上流社會,在那群西裝革履的富家子弟面前掙來半分臉面。
我隻會丟人。
所以,當離婚這道選擇題擺在面前時,他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王樂言。
5
離婚手續辦完的第二天,
他們就迫不及待地把我送回鄉下老家。
我推開那扇吱呀作響的木門,一股混雜著霉味和塵土的氣息撲面而來,嗆得我連連咳嗽。
屋子因為好久沒有人住了,比我記憶裡更破敗。
牆皮大塊大塊地脫落,露出裡面斑駁的黃土。
唯一的電器是一盞懸在屋頂中央的昏黃燈泡,拉一下繩子,就會閃爍幾下。
這就是我的新「家」。
我放下行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掃。
沒有熱水,我就用冰冷的井水。
水刺骨地涼,一遍遍浸透我的雙手,凍得又紅又腫。
晚上,我蜷縮在冰冷的木板床上,身上蓋著散發著霉味的舊棉被。
肚子餓得咕咕叫。
我摸出手機,
屏幕的冷光照亮我慘白的臉。
猶豫了很久,我還是撥通了我媽張慧的電話。
電話響了很久才被接起,背景音裡是妹妹樂言清脆的笑聲,和鋼琴的叮咚聲。
「喂?什麼事?長話短說,我正陪樂言練琴呢。」
她的聲音裡透著明顯的不耐煩。
我攥緊了手機,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媽,我……我這裡沒錢,也沒吃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然後是張慧一聲誇張的嘆息。
「王默,你已經十八歲了,是個成年人了!這點小事都要來煩我?你爸沒給你打錢嗎?」
「沒有。」
「行了,我等下讓他打,你省著點花。別一天到晚打電話來,我忙得很,樂言馬上要參加國際比賽了,我沒空管你那些雞毛蒜蒜皮的小事!
」
說完,她就掛了。
6
錢是第二天才到賬的。
隻有五百塊。
是一個王樂言給她寵物買一包狗糧的錢。
現在,是我的生活費。
我拿著錢,去村裡唯一的小賣部買了最便宜的掛面、一袋鹽、一瓶醬油。
剩下的錢,我全部用來買了筆和練習冊。
我不敢買零食,不敢買新衣服,每一分錢都要掰成兩半花。
鎮上的菜市場,我隻在收攤的時候去,撿那些被挑剩下、品相不好的打折菜。
即便如此,到了月底,口袋裡還是會空空如也。
我還是硬著頭皮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
我得要錢,要活下去的錢。
我說明來意,可話音剛落,電話那頭我媽就怒吼道:
「又是要錢?
王默我真的搞不懂了,你住在鄉下那種破地方,一個月開銷怎麼還能這麼大。」
「找你爸去!我現在手氣正旺,沒空跟你廢話!」
我攥著手機的指尖泛白,喉嚨發緊。
我隻能去找我爸要錢。
可我比誰都清楚,他是個徹頭徹尾的利己主義者。
在他眼裡,給我花錢從來都是「虧本買賣」,他篤定投資我這種「沒長開、不會來事」的女兒,根本得不到半分能撐場面的回報。
果不其然,電話接通後。
他一分錢都不肯多給我。
那一刻,我這些年被忽視、被拋棄的委屈和不甘像潮水似的漫上來,最後全凝成了刺骨的恨。
什麼親情,什麼血緣,在他們眼裡根本一文不值!
我盯著屏幕裡自己蒼白的臉,心裡隻剩下一個念頭。
我隻想要錢,能讓我活下去的錢,至於那些虛情假意的親情,誰稀罕!
7
我把所有被拋棄的痛苦、屈辱、憤怒和不甘,全部化成了學習的動力。
我把奶奶留下的舊桌子搬到窗前,牆上用粉筆寫下密密麻麻的公式和激勵自己的話。
凌晨五點,村裡的公雞剛打鳴,我就已經坐在桌前背單詞。
深夜十二點,家家戶戶都已熄燈,隻有我窗前的燈光,還固執地亮著。
我像一個苦行僧,在這座孤島上進行著一場艱苦卓絕的修行。
高考試卷上的每一個分數,都是我逃離這座島嶼的船票。
村裡人看我的眼神,從同情變成了不解,最後是議論紛紛。
那天下午,我在院子裡洗頭。
村裡最愛嚼舌根的劉嬸,端著一碗湯走了進來。
她把碗往我面前一放,一臉的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