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兩月後,我領著初具規模的三千人馬,風塵僕僕趕回涼州。
高將軍聞訊,以為皇帝終於忍不住要發兵討伐,當即整軍嚴陣以待。
可當他看清我手身後那群衣衫褴褸,稀稀拉拉不成樣的民兵時。
打了一輩子仗的老將軍臉上露出了難以捉摸敵方用意的困惑——體弱是可以裝,可八十來歲的老妪是怎麼回事?那邊缺胳膊少腿的也來打他高家軍了??
他策馬出城,目光如刀。
我卻翻身下馬,伏地而拜:
「女兒拜見父親!」
嚇得高將軍在馬上猛得一顫,險些跌落。
周圍部將面面相覷,眼神曖昧地在我和高將軍身上梭巡。
高將軍趕緊擺手:「我可沒有背著夫人在外有私生女!我隻一個女兒,
如今在宮中......」
我高舉高明玉的私印,印信上的圖騰在日光下灼灼生輝。
前排的小兵看了看印上的圖騰,激動高喊:「是斬月將軍的私印!」
「斬月將軍回來了!」
軍中沸騰。
斬月是當年高明玉仍在軍中領兵時,將士們由衷自發贈予的稱號,朝廷冊封不重要,是不是女兒身也不重要,隻要回到涼州,軍民們心中就隻認這一個「斬月」。
我隻身走近。
高夫人謝珺披甲並馬其旁,她先一步認出了滿臉泥沙的我:「夫君,是銀朱回來了!」
「銀朱...?」高將軍習慣性眯起那雙飽吹風沙的眼,「怎麼隻有你一個人回來了?」
「父親,銀朱在宮中S了。」我揚起頭,看著這對前世枉S的梟將夫妻,「我是高寰,替長姐回來,
尋父親為我姐妹倆做主!」
高將軍:你意思我女兒替我認了個女兒?
?????
謝珺一槍拍在高將軍的馬肚上,嚇得高將軍差點梅開二度。
「孩子回家了便是幸事,那麼多話做什麼?」謝珺直呼人迎我入城。
我躬身拱手,看了看身後一群老弱病殘,微微臉紅道:「我十六那年帶兵剿了一山羌匪,當年夫人......母親便說要將那座山頭贈予我作為戰功,我那時並未要,隻是我如今帶了這些民兵回來,一時間恐怕不好安置,所以我想那座山......」
「你帶回來的人,便是我們涼州人。」謝珺爽然大笑:「傻孩子!那山本就是留給你的。如今你要,你就拿去用。隻是那白馬山並不是豐饒之土,我隻擔心他們無力開墾。」
話音剛落,人群中就有人冒聲:「還請將軍放心!
我等定能開墾。」
「將軍莫憂!我雖如今跛足,可曾今也曾投身行伍,力氣也還是有的!」一名老漢拱拳,眼眶湿潤,「高家軍的威名老朽如雷貫耳,隻可惜如今老朽隻剩下一把老骨頭,不能再為高家軍效力。老朽全家也隻剩下我這個將S之人,願為將軍開墾荒山,若不至餓S,便願交出全部的餘糧。」
高家軍裡有小兵滿臉動容,他們雖常年打仗,可卻深知高家從不曾虧待兵士,大多數人的父母妻兒,皆有所養。
「老丈,待開墾白馬山時,若我輪休,定來相助!」
「我也來!」
「就你假多什麼都來,一會自去領軍棍。」高將軍沉著臉敲打了帶頭的小兵,「白馬山已被夫人贈予了寰兒,寰兒如何認為?」
「白馬山賦稅減免一年,次年三十稅一。」
如此,這些人便可以安心在白馬山安家落戶。
亂世中,土地和糧食才能給人最大的安全感。
流民們在震撼的喜悅中被高家軍帶往白馬山,那裡曾是羌匪佔據的地盤。
如今那一帶羌匪退散,但還是留有不少居所,修繕一二便可入住。
回了高府。
謝珺才卸下在眾人面前的鎮定姿態。
「你八歲便進了我高家,這些年來堅韌不拔,非常人所能及。你待高家全心全意,早已視我們為至親,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裡。高家世代徵戰,子嗣單薄,當年我曾有意收你為義女,你卻執意不肯改姓......」謝珺忽而壓低了聲音,「那時你年紀尚小,不知從哪聽來的糊塗話——隻說若有一天高家蒙難,你不姓高,或許還能拼S為我們留一條後路。」
她有些震顫,片刻遲疑了下還是問道:「此番變故,
可是宮中有變?」
「是,母親所料不錯。」我指尖深深掐入掌心,「趙氏屠刀將至,意在滿門。」
9
原先我還在涼州時,高將軍夫妻就將我視若己出。
如今昭示眾人此後我就是將軍府中的二小姐,不過是走個過場。
「此生緣分,你合該與我們有親緣的。」
「我高家女兒,當比這世間男子英勇三分!」
初次見面,謝珺就把她從前的長槍贈予我。
「這槍本是一雙,一支斬月在及笄時贈予了明玉,還有這隻追星.....追星曾是明玉幼弟的,兩年前已經榮歸了。」
謝珺看了看遠方,隻是紅了眼,似乎早已接受將一個又一個孩子送往遠方的宿命。
高明玉曾有兩個哥哥一個弟弟,而今,隻剩她一人。
生逢亂世,
我早學會了逞強,隻是此時此刻我還是忍不住流淚。
迎著風沙點了三炷香,叩拜埋骨西面的列祖列宗——
我便如此認祖歸宗。
「風沙太哀情,不宜久悲。」我拭去淚痕,斬釘截鐵:「終有一天,我會讓先祖們堂堂正正,受天下萬民的敬仰!」
10
次日,我向高將軍表明投軍報效之意。
他沉吟片刻,斟酌該予我何職。
當年隨高明玉在軍中,我雖每戰必持劍相隨,卻從未以軍功求銜。
如今我需要功名,更需要實權。
正值他思慮如何提拔方能服眾之際,我挽袖拿起營中的兩石弓,拉了個滿月。
箭簇疾如流星,竟然將遠空飛鷹一箭射落。
高將軍爽然大笑,撫掌喟嘆:「有女如此,
實乃我幸!」
他大手一揮,直言我既帶了三千民兵回涼州,那便換三千精兵,準我自領一部。
能否服眾,我自己去贏。
11
涼州是晉室的邊陲,羌戎屢犯。
回京路上,我心中思緒萬千,我的心從高明玉,到了高家,什麼時候又慢慢被填滿了涼州。
到現在,我的夢裡竟開始劍指天下。
我先得讓這邊界安定,使民富足。
涼州強大,才有自保的籌碼。
我自被高明玉救起,一直與她相伴。
學武領兵,從未懈怠。
舊時我同軍中兵士一同操練,這次撥至麾下的三千精兵裡有不少熟人。
除了舊友,還有一位故人。
那是軍中將領程江之子程適。
他年少成名,
因出身名將之家早就自領一軍。
程適雖有將才,骨性卻帶著世家子的傲氣。
上一戰因貪功冒進中了敵軍之計,被程老將軍貶為前鋒指揮使,恰巧劃分至我麾下做副手。
入京那年,他曾求娶過我。
我這樣的孤女被程適看上,在旁人眼裡簡直是我飛上枝頭。
我依然清楚地記得那年我拒絕他時的場景。
他滿臉不可置信:「你寧願當一輩子的奴婢,也不想成為我的妻子,一位受人敬仰的將軍夫人?」
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我都心如明鏡。
也不論他看上我是一時興起,還是出自真心。
他終究是鍾鳴鼎食之家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世家公子。
我不能理解他的道,他也無法穿著我的鞋一步步走過我所經歷過的坎坷。
那年雪路分別,
他還曾挽留。
「銀朱,我願聘你為妻。」
「銀朱,你想要什麼我都能給你。天下之大,難尋良人。」
我沉默以對。
他這話的意思不就是這天下我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了嗎?
可是。
我規矩行禮拜別:「程小將軍,我從無攀附富貴之心,你要比肩的並非天下人,而是我。」
「而我,未必不能走青雲路。」
「遠大前程,我自己掙。」
程適天生權柄。
自然不懂我是如何如履薄冰。
我跟在高明玉身邊,雖得信賴,可這軍中軍兵對我的服氣,是我一個拳頭一個拳頭打出來,一個日頭一個日頭熬來的。
我從沒想過要做誰的附屬,因為我是一把出鞘的利劍。
如今歸來,
我是主將,他是我的副手。
高家軍中雖有女將,可對於我。
眾人不服者多。
我放話單挑,若有勝我者,可取而代之。
血淚模糊我的雙眼,傷痕是我的勳章。
我麾下三千人,自此再無異議。
12
領兵首戰是疾行去援助遭羌人突襲的隴西郡。
任務是制造混亂阻敵深入,待高將軍大軍馳援合擊。
隔日,我輕裝上陣,領了兩千兵馬疾行前往。
和程適重逢後,我倆並未有過私下交談。
隻是他看我的眼神總有些奇怪。
路上扎營休息時,他不動聲色坐到我身邊,欲言又止。
我正憑著前世魂魄在女帝案上看到過的隴西輿圖,在地上用樹杈復原思考哪裡最適合作為我的突破口。
前世的隴西郡我記得在這次羌人來犯時丟了城,隴西郡守以S殉城,堅守城邦,以此阻礙羌人再向內擴張,隻是上輩子高將軍的援助似乎失敗了,隴西郡是直到女帝繼位後才收回的。
我......有沒有可能保住隴西呢?
羌人一向謹慎,一般大軍會在城外駐扎。
他們的精銳乃至羌首此時說不定就在隴西郡內搜刮戰利品。
若我能找到羌首,瓮中捉鱉.......
「銀朱,我......我以為我們之後不會再見面了。」
「和盧家女是家父定下的婚事,並非我願....」程適不合時宜地打斷我的思路。
我的腦子宕機了一下。
我離開涼州那年他就年滿弱冠了,至今還未娶妻嗎?
這什麼意思?盧氏?範陽盧氏嗎?
好婚事啊。
我拱手:「程指揮使這是佳偶天成,恭喜。」
程適:。。。
我盯著地上輿圖的某個點,眼裡忽而亮起光。
就是這裡!
羌人極擅遊擊,如果引兵進山林,極其難以取勝。
可他們遠徵,攜帶的牛羊和掠奪的物資就是生命線,若能焚其糧草讓他們陷入斷糧的恐慌,就會不戰自亂。
而羌人通常又以部落為單位,若能S得主將,就很容易陷入群龍無首,各自為戰。
定計後,我立遣斥候探查羌首與糧草確切位置。
得到確定消息後,我即刻召程適入帳:
「今日夜裡,你我各領一千兵。你負責焚糧,務必趕在拂曉之前。另外,焚糧地處與隴西郡守府相隔不遠,若你路過郡守府,若有餘力可一助隴西郡守守城。
」
程適領命,焚糧草這件事,他也做過不少,有經驗。
隻是臨行前,我瞥見他近日來總是欲言又止的神情,終是轉身,沉聲嘆道:「立身於世,當以天下太平為先。」
他聞言一怔,眼中那幾分慣有的輕慢倏然收斂,神色端凝了許多。
倒不是個蠢痴的人。
不知他有沒有將我這話聽進心裡,焚糧一事有他麾下有他父親遣派的幾名得力手下相助,應可無憂。
唯獨羌首行蹤……
狡兔三窟,斥候按照我圈畫的地方去探,隻能確定羌人主將在其中的兩個營中,未免暴露無法精確定位。
心有疑慮,但領兵打仗,面上不能露怯。
深夜,我親率精兵奇襲一營,另派一隊圍堵另一營。
不做任何纏鬥,
我直撲大帳。
帳中羌將還未反應過來便已人頭落地。
我想了想,扯下帳布包起人頭,在大亂的羌人營中高呼:「羌首已S,繳械不S!」
隻要將城中這些零散的羌兵驅趕出城,再等後軍來援,隴西郡就有極大守住的可能。
麾下兵士四處縱火制造騷亂時,卻發現原本逃潰的羌人很快又向另一個方向聚集。
不遠處的天空炸出一枚信號彈。
一名身著甲胄的羌首縱馬奔出,召集殘部。
我夾緊馬肚,拋下手中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