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敢愛敢恨,帥氣灑脫。
還有景行,還有他啊……
我說我沒有時間了。
景行回來時我在做飯,他放下書包,身上還有汗味。
他給了我一個擁抱就去洗澡了。
從浴室出來的時候,他的頭發上還在滴水。
我給他拿毛巾,他甩著腦袋,將水甩了我滿身。
我們吃了飯,說些闲話,他刷了碗,笑嘻嘻地說要教我打遊戲。
我喜歡看他笑的樣子。
肆意灑脫,陽光明媚。
少年本該就是這個模樣。
即便他的世界總是冬日,可他也總在等待著在春日種下一株花兒。
不管那是什麼花兒,它總會在春日盛開。
我靠在他懷裡,看他手指翻飛,遊戲我是一點兒沒看懂。
他看著我懵懂的眼神,給了我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吻。
我想我的臉頰該是羞紅了的,他將我壓在沙發上,啞著嗓子叫我不要勾引他。
我看著自己身上的睡衣,好吧!穿得有些少。
我是存心的。
一個血氣方剛的少年,約莫還經不住一個姑娘存心的挑逗勾引吧?
不過他終究還是忍住了。
他將我的頭按在他的胸口。
咚咚咚。
他的心跳急促劇烈。
我笑了,又歡喜又憂傷。
景行變了,我光腳在地上跑,他會提著拖鞋追上我給我穿鞋。
我洗完澡他會幫我擦頭發,他帶著我去和他的朋友一起吃飯,說我是他女朋友,
說我不大懂事兒,讓他們多包涵。
於是我見到了那個他喜歡的姑娘。
我不確定他還是不是和過去一樣喜歡她。
那姑娘多好看,多耀眼啊!
她開朗大方,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絲陰霾,她是個在人群裡會發光的姑娘。
她叫許繁星。
繁星。
璀璨耀眼,多好聽。
她和景行是那樣像,那樣像啊!
她和我說話,問我是不是真心喜歡景行啊?
我說我若不是認真的,你是不是就要搶走他了?
她挑了挑好看的眉頭,說是啊!
我說那你要對他好些呀!
她有些不可置信地看我,我對著她笑了笑。
我和他,永遠也成為不了我們的呀!
我流鼻血的次數越來越多了,
有一天早晨正在洗臉,鼻血掉在水池裡,紅得嚇人。
他確實嚇壞了,讓我仰著腦袋,用紙按著鼻子,可血又從我的嘴巴裡湧出來了。
他要帶我去醫院,我說沒事兒,約莫是鼻子裡的血管破了吧?
他抱著我,悶聲說你別嚇我,也不要生病。
我說怕什麼?我家這樣有錢,生病了不是也能治麼?
「別胡說,也有有錢都治不了的病你知道嗎?」
他說得對,沒錢萬萬不能,可錢也不是萬能的。
7
我的頭疼已經不能隻靠吃藥就能止住了,我想我的時間快差不多要到了吧?
剩下的時光我將在冷冰冰的醫院度過,那裡的空氣都和外面的不一樣。
空氣裡彌漫著消毒水的味道。
隻是急促地呼吸都能讓人驚慌失措。
我的人生一點兒也不艱難,可惜太過短暫。
我挑了件白色的吊帶裙,和景行去看了一場電影,還一起吃了頓西餐。
飯後我和他散步,說能不能去他家看看。
他家住在一條又窄又小的胡同裡,院子不大,卻住著三家。
房頂搭著彩光瓦,顏色早就舊了。
他媽媽臉色青黃浮腫,閉眼躺在床上,無聲無息。
他家裡一共兩間房,他媽和他姐姐睡一間,他在廚房地上搭了張小小的木板床。
我們去的時候他姐姐出去了。
他就在這樣的地方出生又長大,卻長成了如今的樣子。
他是怎麼長成這樣陽光燦爛的樣子的呢?
這是個謎題,我這樣的人是永遠解不出來的。
我們穿過長長的胡同,路燈昏暗,
他牽著我。
我推著他靠在斑駁破損的牆壁上吻他,吻得又兇又急。
他修長的腿斜伸出去,無處安放的窘迫。
我將手插在他漆黑濃密的頭發裡,嘴唇緊緊貼著他的。
如果我的一生足夠長,我想哪怕是強留,我也要把他留在身邊。
我愛他。
可愛是什麼呢?
我推開他,說景行,我們分手吧!
他側了側頭,似乎沒聽清楚。
「我媽給你的錢應該夠給你媽看病了,剩下的也夠你家買棟像樣的房子了,我也玩兒夠了,分手不是理所當然麼?」
我歪著頭諷刺地笑。
他傻在了原地,一雙漆黑的眼眸裡滿是不可置信。
我轉身離開,就那樣把他留在了原地。
我不僅僅傷害了他,
也羞辱了他。
他是那樣要強自尊的少年啊!他該多麼難受?
可是我就是這樣一個壞姑娘。
我走到巷口回頭看,我和他之間隔著我永遠也到不了的長長的時間,即便我用盡全力也走不到的時間。
燈光昏黃,他就那麼站著,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不喜歡我才好,我想他不會喜歡我。
第二天我就住進了醫院,多數時候我睡著,輸各種各樣的液體,隻有這樣我才沒那麼疼,還能睡覺。
醫生護士來來去去,他們忙著救我,可對我來說這些都沒有意義,對他們來說也是,但這是他們的職責。
我的眼睛慢慢模糊起來了,我讓我媽帶我去配了副眼鏡。
我並不是要失明了,而是和所有的孩子一樣,偷偷玩手機、玩電腦、讀小說,近視罷了!
眼鏡配好了,
我戴上,對著媽媽笑。
「媽媽,一下子亮起來了呢!」
「是,我們小殊隻是近視罷了!」
媽媽牽著我的手,緊緊地牽著,一路都不曾松開過。
我不是個好姑娘,來這世上,隻是為了惹媽媽痛徹心扉一場。
我蓋著淺藍色的被子,穿著淺藍色的病號服,手上青青紫紫全是針眼。
在醫院,我唯一的角色就是一個病人。
而病房裡,還住著許許多多和我一樣的其他病人。
我坐在院子裡曬太陽,太陽暖暖地照在我身上,抬頭往遠處看,眼前隻是模糊不清的一團。
我給媽媽打電話,說我想去學校看看行不行?
學校還是那個學校,我能說出這裡的一草一木,卻再也不能清晰地看見了。
「他就在球館打球,媽媽牽著你過去,
你去看看他。」
我將手放在膝蓋上,坐在球館邊的座椅上安靜地看著。
我還想看看他,可是我已經看不見了。
我聽別人喊他的名字,他進球了,他扣籃了。
他奔跑的樣子很帥氣,他的臂膀看起來好有力。
真好!他還是原來的模樣。
8
「小殊,媽媽接個電話,一會兒就來接你。」
我點點頭,媽媽出去了。
人這樣多,我又是這樣普通,他看不見我的,我想。
球賽結束了,媽媽還沒回來。
我聽著別人的腳步聲,或輕或重地離開。
當我連個普通人都做不了時,就好生羨慕啊!
好羨慕他們想去哪兒就能去哪兒,羨慕他們還能看得見這世間的一切。
我想去的地方很多,
可我再也去不了了。
我端端正正地坐著等媽媽,有人在我身邊坐下了。
她走路的聲音很輕,身上有橘子的清香味道。
我想她該是個姑娘吧?
「秦殊,你配不上景行。」
她的聲音我還認識,是許繁星。
我側頭,模模糊糊一團橘色,她穿了橘色的裙子或者上衣。
我咧開嘴角笑。
我也想努力地做個配得上他的姑娘呀!
可一切都太遲了呢!
「我也有比你厲害的地方。」
我這一生很短,短到隻夠愛一個人。
可許繁星的時間還很長很長。
「你是什麼意思?」
「你要一直一直喜歡他,直到白發蒼蒼為止,到那時候你才能贏了我。」
「你在說什麼?
我聽不懂,即便是分手,你也不該羞辱他……」
許繁星不說話了。
我聽見了另外的腳步聲,眼前有一團紅飄過,景行他們的球衣是紅色的呀!
空氣裡有汗味兒,還有淡淡的薄荷味兒。
我呆呆坐著,想說些什麼,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我什麼也不說,對他來說或許才是最好的吧?
他站在我眼前,站了很久,久到我都坐僵了。
「繁星,我們走吧!」
我聽他說道。
不知道為什麼,我就突然站起來了,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
「景行,你能抱抱我嗎?就一下。」
「怎麼?秦大小姐還沒玩夠?抱歉啊,我這樣的窮小子玩不起。」
他一使勁,那片小小的衣角從我手裡滑落了。
我想再去抓,卻怎麼也抓不住。
好遺憾啊……
永遠也沒法說出愛他了。
他該抱抱我的,再讓我聞聞他身上的味道。
即便是罵我,他多罵幾句也是好的啊!
我想聽聽他的聲音。
我回了醫院,這次再也沒能出去。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他,不管怎麼努力,也沒看清他的樣子。
後來啊後來,後來就再也沒有了我。
我來過,愛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傷了一個人的心。
後來我就那樣安靜地走了,像從沒來過一樣。
我走時許了個願望,愛我的人啊!能忘了我該有多好。
離別隻是人生常態,隻是有些還能遇見,有些呢,隻是一次離別,或許就是永訣!
我總在想,「好久不見」是多美妙的幾個字啊!
有時候,還能見一面,就已經很好很好了。
所以,若是他或者她還在,總該珍惜著的。
愛而不得也好,白頭偕老也罷!
至少愛著的人都還在,所以一切都還來得及。
一封遲來的情書。
這年我已經三十歲了,我並沒有如願成為一名外交官。
我開始看重錢,勵志要賺很多,能將某人買下來的那種。
也是這年我收到了一封遲來了十年的情書。
瑞士的雪大得能將人都給埋了,我坐在壁爐前,認真地打開那粉色的帶著夢幻色彩的信封。
我早已經忘了,上次收到一封手寫的信是什麼時候了。
淺粉的信紙有些舊了,還留存著一點點說不清的香味。
看一眼都覺得充滿了少女心事。
眼前的字跡是這樣熟悉又陌生。
我認識的人裡,隻有一個姑娘能將字寫得這樣端正肅穆。
確切地說這約莫不是一封信,隻是一個姑娘隨手寫的一張紙條。
「我愛過一個男孩兒,他生在苦難,卻一心向著太陽。
他有一雙漆黑赤忱的眼睛,那雙眼睛好像天生就會笑似的。
他的嘴角總是翹著,單薄的唇看起來很好親的模樣。」
我看見他的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他。
是見色起意也好,一見鍾情也罷。
我因為喜歡他而歡心雀躍,他正直善良,成績優異。
我認認真真地愛著,在他不知道的許多時間裡。
我想說給他聽,可是我沒有時間了。
我是這樣矛盾,
希望他能記得我,又希望他永遠不再記起。
我的短暫的人生其實挺圓滿,除了沒能說出愛他。
就這樣短短的幾行字,薄薄的一頁紙,我看著,一時間看呆了。
沒有落款,沒有時間,字跡和紙張都很舊了。
可我知道她是誰。
我知道。
她叫秦殊,是我的一個舊人。
她冷淡刻板,想笑的時候,就會彎起眼睛。
她認真看著你的時候,你會覺得她滿心滿眼都是你。
她還是個騙子,用她的認真騙你,讓你信以為真。
我和她已有十年沒見了吧!
自那年在球場一面後,她就在我的世界徹底消失了。
有時候我甚至有些懷疑,她是我在艱難困苦時臆想出來的一個人。
可十年前她分明用錢傷了我。
她讓我想變成一個有錢人。
然後有一天理直氣壯的走到她眼前說現在我也有錢了,我有很多很多錢,我也能玩兒得起了。
我想問她,她還願不願意陪我玩一場?
我喜歡過一個姑娘,起始是因為缺錢。
她媽媽給我錢,讓我假裝喜歡她。
可她是那樣認真,做什麼都認認真真的。
她看起來滿心滿眼都是我。
她雖然不愛笑,可她笑起來很好看,眼睛會變彎。
和別的姑娘比起來,她太安靜太沉默了,沉得的有些叫人心疼。
她既不囂張也不跋扈,有錢人的毛病她一樣都沒有,她過得很自律,像個刻板的老太太。
時間是個好東西,讓我喜歡她,又抗拒著喜歡她。
可喜歡的心又太多了,太滿,
我沒有任何辦法再去阻止。
我想我愛她。
可是後來啊後來……
她把我一個人丟在了昏黃的胡同裡,她走得毫不猶豫。
我從不怨恨她。
畢竟我接近她的時候,一點兒也不單純。
我隻是自慚形穢。
我配不上她。
信封的背面寫著一個地址。
我找到那個地方的時候,她已安安靜靜地待在墓碑下很多年了。
墓碑上的姑娘剪著齊耳短發,劉海規整地搭在眉上。
她抿著嘴角笑,眼睛微微彎著。
墓志銘很短:
若是可以,我想寫一封長長的情書,好證明我有多愛你。
秦殊。
我想起最後一次見她,她坐在椅子上,
端端正正。
那天她穿著一件藍色的棒球衫,頭上戴著一頂淺藍色的棒球帽。
她伸手拽住我,讓我抱抱她。
她的臉枯瘦,大大的眼裡沒有光,嘴唇單薄得沒有一絲血色。
呵!
我的姑娘啊!原來這世上早沒了她。
我這些年不能釋懷的,心心念念的,終究不過是想變成一個配得上她的人罷了!
可我終究沒能給她一個擁抱。
「傻姑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