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所以,每年的那一天,我就特希望自己是一位男人。
本來日子就艱苦,除了過年吃頓肉餃子,其他時間根本就見不到肉。
大會開宴時,我就站在一旁,看著那群男人大口吃肉。
新文看見我,想把我拉過去,我不敢過去,並向他說明了原因。
他聽後就走開了,過了一會又來到我身邊,拉著我的手,就往山坡上跑。
他從懷裡掏出來一個大羊腿。
「吃!」
我當時驚呆了。
「不不不!不能吃,女人這天吃肉,來年糧食產量少一半。」
「什麼大力豐收神,都是騙人的封建迷信,我就不信你吃了它,土地就不長糧食了。你不吃的話,我以後就不找你玩了,更不會教你寫字了。
吃!快吃!」
我看著眼前流油的大羊腿直流口水。
「吃!快吃啊!」
「吃!吃就吃!女人還是半邊天吶,怎麼就不能吃肉了!」
那時候的他,反對習俗、反對封建,如今的他為何卻如此固執?」
第二天,我還想爭取一下,可我還沒張口,就被他的話嗆住了。
他們走後,我對婆婆說,我去菜市場買隻雞,小洋昨天吵著要吃肉。
婆婆沒有懷疑我,我出門悄悄地跟在他們後面。
來到墓地,在遠處,我可以看到,他們在給兩個墓碑燒紙錢。
我公公好像哭了,新文站在墓碑前沒有說話。
10 分鍾等他們走後,我趕緊來到墓碑前。
右邊的墓碑上貼著一張老頭、一張老婆婆的照片,上面刻著姚建軍與韓美花夫婦之墓。
很顯然這是爺爺和奶奶的墓碑。
旁邊的墓碑上刻著「姚新武之墓,1950.1.12~1970.10.30」。
而當我的目光往上移動時,我看見姚新武的照片,他竟然和姚新文長得一模一樣!
新文怎麼從來沒有告訴我,他還有個雙胞胎兄弟!
姚新武的去世時間是 1970 年 10 月 30 日,而當年新文回城的日子,正好是 1970 年 10 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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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我忍不住打斷王女士。
「你先等一下,我清楚了。你一開始說,你發現你的丈夫不是你的真丈夫。聽你講到這,我可以認為,你當年實際上嫁的人是姚新武,而姚新文早就S掉了。由於他倆是雙胞胎長得一模一樣,於是姚新武就冒充姚新文娶了你,對嗎?」
「是的,
張律師。」
「那...那你,怎麼當初不離婚那?非要等到 70 多歲又要離婚,還有,你又是怎麼確定你的丈夫就是姚新武那?
還有,給你信的那個女生是誰,更重要的是,姚新文是怎麼S掉的?」
「你聽我接著給你講。」
「行,那您接著講。」
王女士道:
離開墳墓前,我趕緊往家的方向趕。為了防止懷疑,我買了一隻雞回家Ṭũ₂。
說實話,我那個時候真的有點懷疑,我的丈夫姚新文是否真的是姚新文。
現在的新文確實和之前在山村裡的新文不太一樣。
他不喜歡寫字了,字也變醜了。
也有點封建了。
但他對我真的很好,甚至要比在農村的時候對我還好。
嫁到他家,
他沒有讓我做一點苦活,導致我都胖了十來斤。
我實在不願意去想,他真的不是姚新文。
可是那個女生又是誰,她幹嘛要在信中說那些事。
後來的幾天,我天天在巷子裡遛娃,就是在等那個女人再次出現。
但是我等了她一個多月,都沒有再次出現。
這一個月來,我想了很多。
為什麼,我公公和婆婆從來沒有提過S去的姚新武。
似乎全家人都把他遺忘了一樣,仿佛從來沒有生過雙胞胎,隻有我老公一個兒子似的。
這一個月來,我都在默默地觀察著我老公。
但表面現象是沒有任何異常的。
可我堅定地認為,一定有什麼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有天,我在家大掃除,不經意發現放在儲物箱最底層的日記本。
那是姚新文下鄉時寫的日記。
日記裡記錄著他曾經給我寫的一首情詩,於是當晚我便問起新文。
「你以前還會寫詩的,我來你家兩年多了,你一首詩也沒有寫過。」
「是嗎?哈哈,寫詩又不能給你買好吃的。」
「你在下鄉時,我們倆搞對象,你曾經給我寫過一首情詩,你還記得嗎?」
「情詩?哈哈,早就忘了,我現在兩眼一睜就是幹,什麼詩不詩的,我隻想讓你娘倆過上好日子。」
他忘了,這麼重要的一首詩他怎麼會忘記呢?
可是我換位思考一下,那首詩如果今天不是發現了日記本,我也許也忘記了。
可是我還是不甘心,繼續問道。
「你還記得村裡每年都會舉辦慶豐大會嗎?當年你在會上玩得可開心了,這你總不會忘記吧。
」
他愣了一下,說道:
「當然不會啊。」
「那你還記得那天,你在大會上給我偷了一樣東西,是大會擺件上的一束花朵,真的太好看了。」
「哈哈,想要花啊,現在不用再偷了,我明天就去給你買一束花。這麼晚了,小洋都睡了,我們也快睡吧。」
說罷,他關上了燈,房間黑暗,我的心碰碰跳。
當年新文給我偷的明明是羊腿,這麼清楚容易記住的事情,他怎麼會記錯。
唯一能解釋的就是,真正的姚新文已經S掉,現在睡在我旁邊的是他的雙胞胎兄弟姚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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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事情你都聽清楚了吧,這就是我要離婚的原因。」
「可……可你還沒給我解釋,你為什麼當年不離婚,現在 70 多歲了,
又要離婚。我說直白一點,人生一共才幾十年,這麼多年都過來了,你現在為何又執著於離婚呢,莫非是因為……姚新文的S因?還有,那個給你信件的女人,真的就再沒出現過嗎?」
「這些事情和你無關,你隻要知道,我現在的老伴是姚新武而不是姚新文就行。我既然給了你很多錢,三個月必須把婚離了,而且家產要平分。」
「我隻能說,我盡力。對了,這事你女兒知道嗎?」
聽到我說到她女兒,她立馬站了起來,大聲講道:
「我不允許這件事情把我女兒牽扯進來,你更不能為了離婚的事情去找我女兒。」
我心想道,難道她女兒和離婚的事情也有關系?
「好好好!我不會去找你女兒,但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
「你問。」
「如果三個月後婚沒有離成,
你真的會S掉和你相處幾十年的姚新武嗎?」
「會!」
王女士不願意多講,籤完委託合同就離開了。
我對於她沒有講完的故事無比好奇。
後來,我來到王女士家裡,打算面見一下她和她老伴,想著三人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
來到她家,給我開門的是一位老頭。
想必他就是王女士的老伴,說明來意後他沒有排斥我。
他倒是笑了笑,似乎不是多在意。
「她和小洋前段時間搬出去住了,至於離婚?我不離。」
「姚先生,你要尊重她的選擇呀,看在你們這麼多年夫妻的份上。」
「呵呵,她一開始喜歡的是我弟弟姚新文,雖然說我不是姚新文,但這麼多年我可從來沒有虧待過她,當年除了我,誰還會要她?一點都不懂得報恩!
」
聽他這麼說,看來他已經知道王女士發現他不是姚新文了。
不對!
「當年除了我,誰還會要她。」
他說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姚先生,當年姚新文作為知青下鄉,他認識了王女士。本來結婚的是他們,而你冒充了姚新文那麼多年,換做是誰都接受不了。還有,你剛才說,當年除了你,誰還會要他,這句話什麼意思?」
「那我先問你一個問題,你剛才說,當年姚新文作為知青下鄉,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我把王女士給我講的話,給姚先生敘述了一遍。
但是隻講到,王女士在墓前發現姚新文有個雙胞胎這裡。
「哈哈哈,她倒是挺會講故事!她倒挺在乎自己的名聲!」
「姚先生,您這是什麼意思?」
「當年下鄉的不是姚新文,
明明是她自己!我更沒有冒充過姚新文來和她結婚!」
「啊!?」
「你給我閉嘴!」
在我驚訝之餘,王女士突然打開門,走進來,大聲呵斥道。
「姚新武!我現在隻想離婚!拿上錢和小洋離開!重新生活,你不要欺人太甚!」
「你想要離婚,就把當年真實發生的事情,告訴這位律師。何必講個假故事呢?還有你帶著小洋離開,這個事情就沒有發生過嗎?你們娘倆不都是一樣......」
「你給我閉嘴!你!你……!你不要逼我,我隻想離婚,你不要逼我!」
說完,王女士拉著我,就離開了家。
走到外面,王女士對我大聲呵斥。
「你為什麼要來我家!」
「我……我隻是想讓你們談一談,
做做他的思想工作。」
「要是談有用,要是做思想工作有用,我找你幹啥!我已經給了你一大筆錢,就是為了不走正常程序離婚,我不要等到半年以後,更不能等一年,我給你那麼多錢,就是想讓你用你的人脈關系,該打點的打點,該給錢的給錢,把離婚訴訟給我提前!明白嗎!」
「你這不是讓我賄賂嗎?還有,他說的事情的真相是什麼意思?還有他說小洋和你……」
「閉嘴!我再說一遍,離婚和我女兒沒有任何關系,真相你也不用知道,你隻要知道,他不是姚新文就行!」
「明明是你,一開始就在騙我,當年下鄉的是你,不是姚新文!」
「我不想再給你多餘的解釋,三個月內,我沒有收到離婚案的開庭通知,我不僅要S了姚新武,我還要S了你,你知道的太多了!
」
說完,她轉身上樓。
我被她的眼神嚇到了,她雖然是個 70 多歲的老太婆,可她的眼神太尖銳。
我看著她的背影,唯唯諾諾地喊道:
「我……我知道都是假的,你S了我也是多餘的。」
6
時間過得很快,在忙忙碌碌中兩個月就過去了。
這期間,我數不清找了多少人,給了多少禮,請了多少頓飯。
每一頓飯局上,都把姚新文下鄉認識王女士的愛情故事講一遍。
但是我修改了一下,我講的是王女士一直和姚新武生活了幾十年,在即將人生快完結時,才發現自己丈夫是假的。
試問,誰聽了這樣的悲慘故事不動容?
好在朋友都為人正直,不僅不收禮,還決定想辦法幫我。
為此我特高興,喝了個大醉!
次日迷迷糊糊醒來,我打算把這個好消息告訴王女士。
我打開手機,看見律師群消息竟然是 99+條。
「這幫孫子是真能聊天。」
點開群往上滑,想看看這幫孫子在聊什麼。
當我滑到最頂端。
看到《陽光花園小區發生命案》的新聞推送。
點開。
眼前的一行字讓我立刻清醒:
兩名S者分別為姚某武,男性,78 歲;姚某,男性,29 歲。
兇手未知。
「姚!新!武!S了!那個姚某又是誰!」
我恍如做噩夢一樣在床上坐了起來。
「王女士真的S人了,這還沒有到三個月吶!怎麼會這樣!」
我氣憤地拿起手機準備撥打她的電話想問清楚,
不過想了想還是當面問比較好。
我立刻收拾開車來到她家,氣憤地敲門。
可是沒有任何反應。
「難道被抓了?」
我立刻拿出手機向律師群裡詢問,群裡人脈廣泛,一定會有人知道的。
「大哥!大姐們!陽光花園小區S人案,是不是有個老太太被抓走了?」
「行啊!王陽!這一回消息夠迅速的,連這個都知道。」
「大哥!快告訴我,她被哪個派出所抓了!」
「北城派出所,你怎麼這麼關心這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