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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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送走唐隊,妹妹變得精神了不少。


 


她願意出院子裡曬太陽,恢復溝通,面對旁人的指指點點,她充耳不聞,變得毫不在意。


 


她大口吃飯,衝我笑。


 


「姐,原來心情不好,隻要多吃肉,就會好很多。」


 


看她振奮,我才放心。


 


她好,我才能好。


 


可很快,詭異的事發生了。


 


一開始,我嘴上起了很多毒瘡,又腫又疼,夜深人靜時,胃隱隱絞痛。


 


方大志仿佛還在,並沒有消失。


 


他在侵蝕我的身體。


 


妹妹足不出戶,每日在屋裡復習成人高考。


 


「姐,我不能再頹廢下去,我要重新高考,許呈祥不是嫌棄我不是名牌大學生嗎?我要證明,我也可以。」


 


許呈祥,她的前未婚夫,

差點成我妹夫的男人。


 


他本人說不計較妹妹的過去,但耐不住媽媽抗議,最後分手。


 


我一分神,碰倒了卷子。


 


掃到卷面,我呼吸陡然急促。


 


她根本沒做題!


 


那她每天奮筆疾書在寫什麼?!


 


紙上寫滿了不同人的名字,下筆力氣極大,力透紙背,充滿恨意。


 


為首的是方大志。


 


然後,許呈祥。


 


但最後的名字,讓我遍體生寒。


 


本子裡,出現了我的名字。


 


譚芮芮。


 


12


 


妹妹原來恨著我。


 


也是,那晚本來是我要給姨媽送餃子,可忙著跟男友聊電話,才換她去。


 


妹妹雖然不願,還是出門了。


 


我無數次幻想,如果去的是我,

是不是會不一樣?


 


也許,媽媽會活著,妹妹也好好的。


 


可惜世上沒有如果,這些年,我全心全意照顧妹妹,放棄事業也在所不惜,我讀的是醫學外科,要有前途必須讀碩讀博。


 


可有妹妹,我本科畢業去了私人小診所,能賺點錢,又能就近照顧妹妹。


 


我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那晚下手時。


 


我們是一起幹的,但妹妹的手壓在我手背上。


 


從始至終。


 


在刀上留下指紋的,隻有我!


 


13


 


渾身被刺骨的寒意覆蓋。


 


我來到地窖,打開工具箱。


 


那晚,妹妹自告奮勇清理現場,如果是她提前收起了這把刀,那我就是唯一的兇手。


 


晚飯,我們姐妹面對面吃飯。


 


很安靜,

誰都沒出聲。


 


直到飯見底,妹妹說:「王愛蓮一直在到處打聽,找監控錄像。」


 


我知道,那個女人固執潑辣,這樣下去,被發現是遲早的問題。


 


妹妹放下筷子,黑洞洞的眼睛盯著我。


 


「姐,我想要吃臘腸了,新鮮的。」


 


麻痺感竄上腦門。


 


我一時分不清,她指的肉到底是什麼?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我鼓足勇氣,對她說:


 


「敏敏,用那把刀,舉報我吧。」


 


14


 


其實我早有準備。


 


在做出那個決定的瞬間,我就想到了一切後果,世上畢竟沒有完美無瑕的犯罪。


 


肉好處理,骨頭難。


 


我們姐妹面對面坐了很久,仿佛達成某種約定,我拿出一張銀行卡。


 


「一切都是我的錯,你好好備考,錢的話不用擔心。」


 


「姐姐早給你準備好了。」


 


「密碼是你的生日。」


 


妹妹張了張嘴,眼裡晦暗莫測,但很快垂下頭。


 


這時,我接到唐隊電話。


 


我被傳喚了。


 


「王愛蓮找到一段監控錄像,方大志失蹤當晚,你去後山扔垃圾。」


 


胃更痛了。


 


異物要破膛而出。


 


「你家離後山開車要二十分鍾,小譚,你到底去那裡扔什麼?」


 


15


 


我顫顫巍巍開口:「我知道方大志在哪。」


 


唐隊趕回警局時,額頭布滿熱汗,他的神情是那麼的錯愕。


 


我木訥地抬起頭。


 


「方大志,就在我身體裡。」


 


16


 


我對一切犯罪事實,

供認不諱。


 


「我妹妹不知道這些,街坊鄰居都知道,她有抑鬱症,尤其婚禮沒了,她更是常年不出房。」


 


我將練了無數遍的臺詞講出來。


 


「你妹?」


 


負責做筆錄的警察,古怪地重復了這個詞。


 


我生怕他們發現端倪,攥緊了手,點頭。


 


「我妹,譚敏敏,她真的什麼都不知道,考試快到了,請你們別打擾她,她原來成績名列前茅,都是那場事故,她輟學了,現在好不容易打起精神,什麼事都不能耽誤她考試。」


 


審訊室裡的空氣仿佛凝結住。


 


尤其唐隊的臉上,有一種我沒法形容,也從沒見過的詭異。


 


混合了震愕、憐憫、痛心、無奈。


 


他直勾勾看著我,十萬個不忍心,但艱難開口:


 


「譚敏敏,你壓根沒有姐姐。


 


「……」


 


「你的姐姐,譚芮芮,早在十年前那場強J案裡S了。」


 


17


 


強烈的暈眩嘔吐感湧上腦袋。


 


他在說什麼天方夜譚。


 


我才是譚芮芮。


 


我是長姐,妹妹唯一的依靠。


 


可憐的妹妹是強J案的受害者,這些年,幸好有我在,她可以安心躲在房間裡,寸步不出也無所謂,由我去替她經歷風雨。


 


「我是姐姐譚芮芮。」我大聲堅持。


 


唐隊拿來一面鏡子,逼我直視。


 


我當場愣住。


 


鏡子裡的女孩皮膚極蒼白,烏黑齊肩的長發,肩膀不停發抖。


 


我猛地彈了起來,尖叫砸爛了鏡子。


 


「不是,不是你,你不是我——」


 


砸碎的鏡片反射出我驚恐的臉。


 


「譚敏敏,你有人格分裂。」


 


唐隊懊悔:「我上次去走訪你,回來我聽錄音,發現你的自稱有些奇怪。」


 


他播放錄音。


 


【王愛蓮領人砸了靈堂,罵我勾引他男人。】


 


這裡,用的是我。


 


【我們這次做的臘肉很好吃,唐隊你也帶點啊。】


 


這裡,是我們。


 


唐隊眼神深沉又無奈。


 


「我還在想,你的『我們』指的是誰?據我所知,這個家,就你一人居住。」


 


我頭痛欲裂地跪在地上,發出野獸一樣的低吼,渾身血液結冰凍結,又在巨大衝擊下解凍。


 


記憶蘇醒,血液奔騰。


 


我想起了一切。


 


18


 


監控錄像裡,清晰地記錄著這一切變化。


 


無助惶恐的女孩,

在一個眨眼的時間徹底改變。


 


她抬起頭,姿態放松重新入座。


 


眼神、語氣,甚至身體語言,都跟方才截然不同。


 


「你們可以叫我小譚,因為我是譚敏敏。」


 


我帶著睡醒後的倦意。


 


「同時,也是譚芮芮。」


 


19


 


是的,我是妹妹。


 


那個雪夜我提著保溫壺,去給姨媽送餃子。


 


可姐姐那樣的勞碌命,怎麼舍得我一個人去?


 


她不放心,急匆匆掛了男友電話,也追了出來。


 


「譚芮芮,就是這樣善良有責任心的人。」


 


我被方大志侮辱後砸暈在地,模糊的視野裡,我看到姐姐出現了。


 


她在跟方大志的激烈搏鬥中,哮喘發作。


 


是的,她繼承了媽媽的好廚藝與孱弱的身體。


 


方大志逃走了,姐姐的哮喘藥落到一邊。


 


她無助地蜷縮成一團,雪花好厚,覆住她的呼吸,她的藥離我七八米的地方,我在昏迷前的最後一眼,就是她伸長手去夠藥的樣子。


 


很久後,有路人報了警。


 


唐隊抱著上救護車的人,也不是我。


 


是早就S透的姐姐。


 


那晚上,我徹底失去一切。


 


「可方大志隻判了十年,我不懂,他明明毀了我全家。」


 


家沒了,我成了徹頭徹尾的孤兒。


 


痛苦中,我分裂出兩個人格。


 


遇到痛苦時,都是由姐姐處理,她替我去處理退回彩禮,去應對男友家人謾罵嘲笑。


 


姐姐無所不能,縱容我,愛護我,絕不背叛。


 


其他警官嘟哝:「她這幅孱弱的樣子怎麼對付方大志?

還做成香腸?」


 


「她送的香腸,還有很多人沒吃,我們第一時間就檢查過了,純豬肉。」


 


「王愛蓮也吃過,嚇得她去洗胃了。」


 


「吃過的人,體內也沒查出問題,我看她是嚴重幻想症,幻想了一切,應該送她去精神病院,而不是警局。」


 


可一個消息,讓所有人臉色變了。


 


「譚敏敏後山扔的袋子被找到了。」


 


大家面面相覷。


 


「裡頭,有方大志的血跡與衣物。」


 


就是那件我在櫃子夾縫裡看到過的,老鼠灰色上衣。


 


20


 


知道這個消息,我也愣了。


 


難道,那晚櫃子裡真藏著人,我真搏鬥過?


 


我分不清現實與幻境,姐姐不出來,許多事我壓根不知道。


 


唐警官抓到重點。


 


「難道你們的記憶不互通?」


 


「誰使用身體,誰才有那段時間的記憶,但我們都相信彼此,不會留有秘密,我們會將每天做了什麼,寫在日記本裡。」


 


我痛苦回憶,仔細交代。


 


「姐姐去拋的骨頭,她說剩下的骨頭分了六次拋,後山山裡、寧德路的焚燒廠、江裡……」


 


可唐隊按照本子裡的地址找過去,卻一無所獲。


 


「我們去你說的點找過,壓根沒有骨頭。」


 


「而且,方大志的手機信號,最後消失的地方是在巷道,不是你家。」


 


我懵了。


 


姐姐在日記裡寫的,難道是假的?


 


那她為什麼要騙我,消失的方大志,究竟去了哪?


 


如果方大志一天不找到,我就一直會是嫌疑人。


 


我,到底是不是S人犯?


 


21


 


這樁撲朔迷離的案子,被媒體大肆報道。


 


大家稱之為「臘腸S人案」,因為太過聳人聽聞,第一時間吸引了網友視線,熱度居高不下。


 


「從此無法直視臘腸。」


 


「我看也是這女的傻,為啥不搬走啊?」


 


「可笑,為什麼不是加害者離開?受害者做錯了什麼要離開從小長大的家?搬家不需要錢?你給?」


 


「什麼時候人身保護禁止令可以真正實施起來?精神傷害也是傷害,她的精神病是被恐嚇刺激出來的,方大志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


 


我成了警方與醫生的觀察物。


 


攝像頭記錄我每一天的衣食住行,每一句話,每一個表情,因為我精神病人的身份,如果警方再找不出證據,我將被無罪釋放。


 


請來的心理醫生觀察我數日。


 


最後,提出一個大膽可能。


 


「她身上,還不止一個人格。」


 


22


 


「她的行為模式看似是兩個人。」


 


「姐姐,愛看書愛做飯,社交能力較強,出去打工時的基本是她。」


 


「妹妹不愛出門,對高考有很大執念,天天讀書做題。」


 


「但在家裡,我們找到了許多她喝過的酒,還有空的酒瓶,姐姐有哮喘,行為上注重養生,滴酒不沾,妹妹也沒有喝酒的習慣,那這些酒誰喝的?」


 


唐隊想起來什麼。


 


「她來自首那天,體內也酒精含量超標。」


 


「我從不喝酒,滴酒不沾。」


 


我對他們的推測嗤之以鼻:「我隻感知到姐姐,難道我還不了解自己?」


 


醫生溫和地解釋:


 


「那個沉默的人格,

或許連你姐姐也沒察覺,對方隻在最關鍵的時刻出現,保護你們。」


 


「……」


 


「你能分裂出了姐姐,為什麼不能分裂出別人?」


 


醫生十指交叉,面容溫和。


 


「你們的父親,可是屠夫。」


 


嗜酒兇悍,沉默寡言的屠夫。


 


23


 


這話讓我全身毛孔都豎了起來。


 


「這就解釋了,你隻記得放血,之後具體分屍的細節都是你們爸爸在做,他是經驗豐富的屠夫,是他在分屍拋屍,我們在你家二樓窗臺上,找到了屬於方大志的腳印,合理懷疑,那晚他確實潛入你家想欺負你,搏鬥中被你們反S,之後你爸爸人格出現,將方大志分屍處理,日記本上的地址,不是你姐寫的,是你爸爸寫來誤導大家。」


 


我想起那奇怪的反胃感。


 


身體很重,胃仿佛在燒,那根本不是什麼心理作用。


 


原來,是酒精帶來的。


 


爸爸手藝好,在他的刀下切肉都能成為藝術,他唯一缺點就是嗜酒,我曾無數次想,如果爸爸還在,方大志一定不敢那麼囂張。


 


這個猜測讓媒體更興奮。


 


S去的父親,在替女復仇?!


 


「父愛無價,感動了。」


 


「如果確定是爸爸人格做的,那譚敏敏是不是可以減刑?」


 


「屍體都沒找到,入罪都難,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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