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爸爸不是會不惜一切的保護我嗎?
不是嗎?
後來爸爸從有錢人手裡拿錢給哥還債時,我仰頭看著他的眼睛,說爸爸,你還記得嗎?我小時候很怕黑,很怕黑。我們倆一起走在巷子裡,有個老鼠跑過去嚇了我一跳。爸爸你跟我說,讓我別怕,你說隻要你在,就沒什麼傷得到我,因為你會不顧一切的保護我嗎?你還記得嗎?
爸爸一隻手捂住眼睛,哭了。
爸爸說那是我兒子,那可是我兒子。
爸爸說,老 X(那個有錢人)是個好人,就是年紀大了點,你就跟了人家吧,別鬧了,啊。女人麼,跟誰不是跟,老 X 不會虧待你的。
我耷拉著眼皮沉默,久久沉默。
程先生後來找過我幾回,毫無疑問都是挽留。
我垂著眼沉默,隻是沉默。
其實我知道,
那個時候程先生的生意已經有了點起色。
他從來都不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他隻是年輕,他隻是需要試錯,他隻是要在試錯中一次次的積累經驗,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最頂天立地的男人。
我還是個小姑娘時,就不顧一切的,向他伸出過手。
可是我隻能沉默。
任憑程先生的拳頭擦過我的臉,一拳錘在石灰牆上。
我和他到此為止了,到此為止。
那又怎麼樣呢,我想。
我不優秀、不堅強、甚至軟弱。
我知道程先生後來會走的遠,會走的很遠。
可是我隻能到此為止了。
所以我站在原地,看著我心愛了十幾年男人,抱著腦袋蹲在地上,哭的像個孩子。
所以,在那他攔住我的車裡,我撫過他的手,
輕聲說算了。
那些骯髒的事,我又怎麼能向他啟齒?
我要他怎麼做?
為我S人?
為我跟有權有勢的老 X 起衝突?
不,不。
他有他的路要走,他一直都有他的路。
他一直向前走就是了。
不必掛念我。
我隻要往後餘生。
我愛的人。
一馬平川,鵬程萬裡。
7
我知道程先生很厲害。
卻沒想過他那樣厲害。
他用了短短一年的時間,就迅速崛起。
那個有錢人在他眼中算什麼?
什麼都不算。
我坐在那個人車上時,程先生的蘭博基尼截停了他。
他開門,下車。
什麼也沒說,隻靠在車門上抽煙,眼神火辣辣的盯著我。
身邊的女伴妖豔如火,水蛇一樣的纏在他身上。
程先生他這是,挑釁?
我耷拉著眼睛,微微一笑。
何必呢,哥哥。
請忘了我。
可是我忘了,程先生本就是個驕傲的人,他趾高氣昂,他不擇手段,他想要的東西一定要要到手。
我不知道他跟那個有錢人說了什麼。
那個人丟下我跑了,約莫也是心虛。
程先生他將車停在我家門口。
以那樣高調的姿態。
我爸點頭哈腰的。
程先生站在我面前,風輕雲淡:「許念,你看,我有錢了,你回來吧。」
我用盡全力給他擠出一個完美的笑。
卻笑著笑著就哭了。
後來程先生將那八十萬現金扔在我面前,看我蹲下身子撿起,爆出一聲嗤笑,說許念,你好賤。
我會撿,我定然會撿。
程先生給的,哪怕一張白紙,我都很珍惜。
我問爸要他從程先生那裡拿的錢,他拒絕。
我叫了一群人圍在我們家門口,我叫他們拿著鐵棍進去,打砸搶,我要他把錢全都吐出來。
他罵我白眼狼,不孝子孫。
我站在原地抽煙:「你隻賣了我一次,又怎麼可以拿兩份錢。」
我的程先生很強勢。
他要我回到他身邊,本就不容拒絕。
我也好想回到他身邊啊。
帶我回家好不好?
帶我回家。
後來他真的帶我回家了,他和我結婚了,他給了我一個家,一個安安穩穩富麗堂皇的家。
他給我了好多好多錢,我十輩子都花不完。
程先生真好。
他讓我這一生都不用顛沛流離,他讓我過上了我連想都不敢想的,闊太太的生活。
真好。
有時候我覺得我這個人真是膚淺。
那些年苦的時候,我過得很不好,我情緒很大,我動不動就跟他作鬧,跟他發脾氣,情緒上頭了,還罵他沒用,窩囊廢。如今有錢有闲,我自然溫柔,養養花種種草,聽聽歌,散散步,瞧瞧這歲月多靜好。
程先生常挪諭我,說錢可真是個好東西,能使鬼推磨,能讓許念個小辣椒變成溫良恭儉讓的賢妻。
也許吧。
這麼些年,我待程先生一貫盡心盡力。
他的所有飯菜我都親手做,他的所有衣物我都親手洗,完了方方正正疊在他床頭,他有時候開心了也抱著我坐在藤椅上搖啊搖啊,
用他唏噓的小胡茬扎著我的臉,感慨說有妻如此,夫復何求。
總的來說,我跟程先生的這些年,到底是笑比淚多。
女人能活到我這份上的,不多了。
人有時候得看天意,真的。
我覺得很大程度上,人是有命的,比如說我,我不得不信命。
程先生與我約了十年之期。
他娶我十年。
我在第九年的時候,恰恰就查出了乳腺癌,晚期。
醫生說就算護理的好,活一年也都算是奇跡了。
醫生以那樣憐惜的眼神望著我,說想吃啥就吃點啥,想幹啥就幹點啥吧。
我倒是覺得還好,很平靜。
實話說人活一世,長短也就那樣,終日心裡不舒坦,就算活到 120 歲,又有什麼作用呢,倘能日日開懷,S於盛年,
又有何不可?
算來,我也算是陪了他一生。
兩個月零十三天,程先生已經有兩個月零十三天不來看我了。
那女孩子待他是真心的,我看得出來。
他們應該挺好的。
這樣也好。
我離開的正是時候。
新歡在側,總不會讓他太難受。
又或者,他已早不會難受了。
我這樣普通的女人,能被程先生深深愛過,我也該知足了。
隻是,兩個月零十三天,他已經沒來看我了。
一個電話都沒有。
得虧他沒來看我,我倒落了許多時間來繡花。
那副《鵬程萬裡》我已經繡好了,請了師傅裝裱的好好的,掛在了他的書房。
他還沒有來看,還沒有說過好與不好。
這些天我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
沒精神的話我就坐在陽臺的藤椅上曬曬太陽,聽聽些老歌,我們還是小孩子時一起聽的,周傑倫的歌:手牽手一步兩步三步望著天,看星星一顆兩顆三顆連成線……
有精神了我就拾掇拾掇房間,將程先生的衣裳、褲子、公文包、鞋子、被套、被褥……還有家裡的沙發墊,窗簾全都拿去洗了,地板也打了蠟。
比掃地機器人做的幹淨多了。
可是程先生,已經兩個月零十三天,沒有來看過我了。
我又開始給他寫信。
我有很多很多的話想跟他說。
天冷了加衣服。
少喝可樂。
切開的水果要包上保鮮膜後才能擱在冰箱裡。
書房剛打了新櫃子要保持通風,小心甲醛。
喜歡吃蛋挞不要出去買,外面的不幹淨,它很好做的,買成品的蛋挞皮和蛋挞液,烤箱烤一下就好了。
還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
然後我又想,他又不是沒有人照顧,我何必越俎代庖。
啰啰嗦嗦的,委實不討喜。
他本就厭倦我。
於是我寫了撕,撕了寫。
浪費了許多紙張後,我發現自己什麼都寫不出來。
半晌,落筆了句:請忘記我。
今天陽光很好,我出門倒垃圾,順道散散步。
我沿著條長長的甬道一直走,一直走。
稀裡糊塗的,被兩個小混混模樣的逮住,趕我要錢。
我倒垃圾,又不帶什麼錢。
恍惚間,我又變成了曾經的小女孩,又瘦又小,高年級的同學逮住我,
趕我要錢。
我似乎又聽到了鐵條撞擊欄杆的聲音。
咣當、咣當。
我四下張望,眼裡漂浮著淡淡的黑霧,我什麼都看不到,什麼都看不到。
原來那條巷子有那麼的長。
我一生的光陰傾覆於此。
如困於燈罩裡的飛蛾。
尋不到出口,亦不曾找到,回家的路。
他也再不會回來,帶我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