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蘇瑤說自己難受動不了,想在這裡借住幾天,林紅則說要留下來照看蘇瑤。
我點點頭答應了。
我媽擔心地問我:「他們會不會賴著不走啊?」
我讓她放寬心,說我有辦法。
自那天起,蘇瑤、周思明和林紅就住進了我家。
也難為他們了,三個人擠在我這一室一廳的小房子裡。
這幾天,周思明的朋友圈明顯活躍很多。
大部分都是在我家吃吃喝喝的照片。
他倒是絲毫不避諱我。
12
這一天,我回家拿東西。
大門虛掩著,我聽見裡面傳來林紅和蘇瑤的說話聲。
「瑤瑤,還是你有辦法,演了出戲咱們就住進來了。
以後啊,這就是你跟思明的家了,你就安心地把我大孫子給生下來。」
蘇瑤說:「媽,您就放心吧。」
這算盤打得可真不錯。
我推門進去,林紅一看是我,表情防備地看著我:「你怎麼來了?」
真是好笑,我回自己家,難道不是想什麼時候回就什麼時候回?還真把這兒當成自己家了。
沒理她們,我徑直走進了臥室。
到了臥室,我發現沒來得及拿走的海藍之謎護膚水少了一大半。
朋友送的一千塊錢一片的面膜,也隻剩下兩三貼。
不用問也知道是誰用的。
打開首飾收納盒一看,果然,過生日的時候我買的那條香奶奶項鏈也不見了。
我走到客廳問:「誰拿了我的項鏈?」
林紅:「你自己的東西你問誰啊?
」
蘇瑤眼神躲閃附和林紅:「是啊,我們怎麼知道。」
周思明問蘇瑤:「你到底有沒有拿?」
蘇瑤聲調都高了幾個度:「周思明,你竟然懷疑我?我可是你女朋友!」
周思明小心地給我賠不是:「姐,瑤瑤不會騙人的,你要不再想想?」
我:「項鏈不會自己長腿跑了,既然沒有人承認,那就報警讓警察來解決。」
蘇瑤剛想說話就被林紅打斷:「你報啊,搞不好是你自己忘記放哪了,別想賴上我們。」
既然她都這麼說了,我不報警都對不起她。
於是撥打了 110。
警察來得很快,我把事情復述了一遍。
警察:「跟我們去警局走一趟吧,做個筆錄。」
林紅這才急了:「我們沒有拿她項鏈,我不去。
」
警察語氣十分嚴肅:「誰拿的我們會調查,現在先跟我們去做筆錄。」
林紅撒潑打滾,兩個年輕小伙子都按不住她。
「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否則就是妨礙公務,要被罰款的!」
一聽要罰錢,林紅終於消停了。
13
我們一行人來到警察局。
警察給我們一一做筆錄。
警察問:「你和他們是什麼關系?」
我:「他們是我親生母親、弟弟和弟弟女朋友。」
「丟了什麼東西?」
「一條價值 4 萬多的項鏈,還少了幾片面膜,總價值 5000 塊。」
旁邊蘇瑤一聽:「就幾片面膜哪裡值 5000 塊?」
我拿出手機,搜到面膜品牌旗艦店,把價格亮了出來。
蘇瑤不說話了。
「警察同志,我還可以提供監控錄像。」
說著我從手機上調出了這幾天家裡的監控。
蘇瑤慌了:「你竟然在家裡安監控!你,你侵犯我們隱私!」
我笑了:「我平時一個人住,安全起見在家裡安個監控怎麼了?」
「而且我隻是在客廳安裝了監控,怎麼就侵犯你隱私了?還是說,你心虛?」
蘇瑤:「我……我才沒有心虛。」
監控中蘇瑤悠闲地躺在沙發上,手上拿著的很明顯就是我的那條項鏈。
她給她的朋友打電話,說手中有一條香奈兒的項鏈,讓她朋友幫忙找個渠道賣出去。
事情到這裡已經很明朗了。
蘇瑤還想狡辯,被警察一個眼神嚇了回去。
「財物總價值預計超過 5 萬元,已經構成了盜竊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蘇瑤嚇哭了:「警察叔叔,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拿別人東西的時候就應該想到後果。小小年紀有手有腳的幹什麼不好,非得偷東西。」
林紅連忙求情:「警察同志,我們都是一家人,這一條項鏈而已,還分什麼你的她的啊?而且她現在還懷著孩子呢,可不能坐牢啊。」
「不問自取即為盜,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知道?孕婦就能偷東西了?她現在已經成年了,就應該為自己的一舉一動負責!」
周思明就差跪在地上了:「警察同志,我們賠,照原價賠,能不能通融一下?」
警察怒喝:「你把法律當什麼?
就你這態度真該好好教育教育。」
看求警察無門,林紅轉頭來求我:
「女兒啊,瑤瑤是你弟媳婦兒,她肚子裡的是你親侄子,你不能這麼狠心把她送進去啊。」
我甩開她的手:「你就這麼確定她肚子裡的是你親孫子?」
林紅和周思明一臉疑惑。
我看向蘇瑤:「是你自己說還是我來說?」
蘇瑤身子都在發抖,害怕地看著我。
14
「你原名叫蘇婷婷吧?曾經在景尚會所工作過,前兩年跟一個小老板在一起,後來被原配發現打了一頓,那條視頻還在網上流傳過,我沒記錯吧。」
蘇瑤低著頭沒說話。
「三個月前你又搭上了那個小老板,還懷了孕,想靠孩子上位,結果小老板是個懼內的,根本就沒打算跟你認真,剛好周思明跟你表白,
你就順水推舟,讓周思明當了這個冤大頭。這,我也沒說錯吧?」
周思明不敢相信:「瑤瑤,我姐說的不是你,對不對?你的孩子是我的,對不對?你說話呀。」
我真沒見過這麼戀愛腦的人,都到這個地步了還上趕著當便宜爸爸。
蘇瑤看瞞不過去了,幹脆承認:「是,我是騙了你,可是和你在一起之後我就喜歡上你了。至於孩子,我是想找個合適的機會跟你講的。」
林紅還沒回過神來,但一聽到手的大孫子是別人的,就像是發了瘋一樣:「你這個小賤人,竟然騙我。」
警察攔住了想打人的林紅。
周思明一言不發地盯著地面,看不出情緒。
剩下的就由警察來處理了。
15
回到家,林紅一邊哭一邊數落周思明識人不清。
周思明耷拉著腦袋任憑林紅打罵。
我:「行了,既然如此,你們也該收拾收拾行李搬出去了。」一聽我讓他們走,林紅也不哭了,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現在兒媳婦沒了,大孫子也沒了,你還趕我們走,你不孝啊。」
「你爸前年S了,你弟弟工資又低,將來還要娶媳婦,你得給我養老,要不然就給我 20 萬!」
早就料到她不會輕易罷休,我也做好了準備。
打了個電話給提前聯系好的律師。
張律師來了之後,林紅瞪著眼:「怎麼著?你還真想告你親娘?」
張律師:「阿姨,雖然您和紀小姐是自然血親關系,但因為在紀小姐 5 歲的時候,您就將她送養了,所以從法律上來講,紀小姐對您沒有養老的義務。」
「如果您堅持的話,需要支付紀小姐養父母從小到大的養育費用,
我們這邊預估了一下,教育費用以及生活費用,再加上其他費用,總計 120 萬。」
林紅是第一次聽說這麼多錢,「你別嚇唬我,養大一個孩子怎麼也用不了這麼多錢。」
張律師沒有因為被質疑而不快:「您如果不相信,我們可以請紀小姐的養父母出示一下費用明細,除了日常花銷之外,教育費用應該都是有記錄的。」
林紅不懂法,一聽張律師這麼說,她慫了:「那如果我不要她養老了,也不要養老費了,是不是就不用給錢了?」
「當然,但前提是您要籤一下斷絕關系協議書。」
林紅連忙說:「我籤我籤我籤。」
籤完協議書,林紅連忙打包好行李。
臨走的時候,我給了她 5 萬塊錢。
「就當作是你養了我 5 年的補償,以後,別再來往了。
」
林紅淚眼婆娑地接過了錢,什麼也沒說。
反倒是周思明跟我道了歉,說這段時間給我帶來了麻煩。
我笑了笑,並不打算原諒。
如果傷害了別人之後,僅用一句道歉就可以抵消自己的罪過,那麼犯錯的成本也太低了。
林紅和周思明走了之後,我請了個保潔阿姨,將房間裡裡外外打掃了一遍。
我媽給我打來電話:「晗晗,事情怎麼樣了?」
我語氣輕松:「都解決好了。」
我媽也如釋重負:「那就好,那就好,等會兒回家吃飯。」
我點點頭,撒嬌道:「嗯,我要吃媽你做的紅燒肉。」
「哎,我這就讓你爸去買菜,想吃什麼媽都給你做。」
經過這些事情,讓我明白,在金錢面前,血緣關系一文不值。
而比金錢和血緣關系更重要的,是愛。
(全文完)
番外 1
我叫周盼,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我爸媽盼望著能生個兒子。
雖然年紀小,但是我知道,一個女人生不出兒子在婆家是什麼處境。
因為我媽就是這樣。
聽說,我剛生出來,我奶奶一聽是個女孩,嘆了口氣連看都沒看一眼就走了。
我媽坐月子的時候還要伺候一家人——做飯,洗衣服,樣樣沒落下。
好像還因為月子沒做好落下了病根。
從我記事開始,每天飯桌上就會出現這樣一幕——
我奶奶:「生不出兒子就算了,連個菜都炒不好,這麼鹹給誰吃啊?」
每當這時,
我媽就低著頭不說話。
而我爸不但不護著我媽,還兇她:「還坐著幹嘛,趕緊再去重新炒一個啊。」
我媽這才起身,重新洗菜,炒菜。
雖然沒有聲音,但是我知道她一定在哭。
晚上,我媽帶我睡覺的時候,突然眼淚就掉了下來。
我給她擦擦眼淚:「媽媽,別哭。」
不知道哪句話觸怒了她,她一巴掌打在我的背上。
「都怪你,你為什麼不是個男孩兒。」
我嚇蒙了,一時之間沒反應過來,連哭都沒哭。
那個時候我知道,我媽做遭受的一切都是因為我不是個男孩兒。
從那天開始,我學會察言觀色,生怕惹我媽,不,是惹家裡每一個人不開心。
我媽要做飯,我擇菜,洗菜。
吃飯前,
我擺碗筷。
吃完飯,不用說,我就自覺去洗碗。
我覺得,我這麼乖了,奶奶、爸爸和媽媽應該會喜歡我了吧。
在我 5 歲的時候,我媽懷孕了。
聽說是個男孩兒。
一家人都很開心,連我奶奶都對我媽好了不少。
我想,這下我媽不會被罵了。
我很期待弟弟出生。
那天傍晚,我回到家,發現家裡氣氛很嚴肅。
我在窗臺下面聽到奶奶說:「那就把她送人吧,罰款不是小數目,再加上以後還要上學,兩個孩子咱們養不起啊。」
我爸沒說話一直在吸煙。
我媽好像哭了,時不時用衣袖抹抹眼淚。
我不明白,奶奶說要把誰送人。
過了大概一個月。
我媽罕見的給我穿上了新衣服。
是我最喜歡的粉色。
我問媽媽:「媽媽,還沒過年,怎麼就穿新衣服了?」
我媽說:「今天帶你見個人。」
我好奇地問:「見誰啊?」
我媽沉默沒有回答。
大概中午左右,家裡來了一對年輕的夫妻。
兩個人穿的很體面。
我一出去,年輕阿姨就一直看著我,臉上還帶著笑。
我覺得她很面善,就衝她也笑了笑。
阿姨說:「這就是盼盼吧。」
我媽把我推到阿姨面前:「盼盼,叫媽媽。」
我不解:「我媽媽不是你嗎?為什麼要管她叫媽媽?」
「讓你叫你就叫!」
年輕阿姨拉著我的手,很溫柔地說:「沒事,
慢慢來。」
我奶奶說:「孩子也看過了,覺得合適今天就帶走吧。」
年輕阿姨和叔叔商量了一下,「我們挺喜歡盼盼的,看著也挺和眼緣。」
轉頭又問我,「盼盼,以後跟我們一起生活好不好?」
我看看我爸和我媽,他們緊張的表情好像生怕我不答應。
這時我才知道,原來要被送走的人是我啊。
我笑著點點頭,對年輕阿姨說:「嗯。」
就這樣,我離開了生活了 5 年的家。
連一件衣服都沒帶走,因為我奶奶說,我的衣服可以留給還沒出生的弟弟穿。
番外 2
來到新家,看著陌生的一切我顯得有些局促。
年輕阿姨,不對,應該是我的新媽媽。
她帶我看了提前布置好的房間。
整個房間都是粉色的,床上還有一個洋娃娃。
我看到村裡的琪琪有一個,聽說很貴。
「盼盼喜歡你的房間嗎?」
我點點頭:「喜歡。」
「喜歡就好。」
當天晚上,新媽媽做了好多好吃的,說是歡迎我來到這個家。
新爸爸也很開心,還喝了一點酒。
飯後,我照例想去洗碗。
新媽媽把我帶到沙發上,打開電視機調到少兒頻道說:「盼盼,你就在這看動畫片,媽媽洗碗,你不用管。」
廚房裡爸爸媽媽一邊洗碗一邊聊天。
「等過幾天,就給盼盼上戶口吧。對了,還要改個名字。」
「叫什麼好呢?」
「我今天晚上翻翻字典。」
聽著他們聊天,我一直以來的緊張似乎也緩解了。
原來,不用做任何事,也會有人對你好嗎?
越來越喜歡這個新家了。
過了兩天,爸爸媽媽帶我去上戶口。
對了,我還有了一個新名字,叫紀晗。
我媽媽說「晗」字的意思是天將明,迎接美好的清晨,給予希望。
雖然我不太懂是什麼意思,但是我覺得很好聽。
一年後,爸爸做生意賺了錢,說我們要去另一個城市了。
「晗晗,我們馬上就要住大房子了,開不開心?」
「開心!」
其實我想說,不管是大房子還是小房子,隻要是和爸爸媽媽在一起,我都很開心。
或許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我性格也變得開朗了。
媽媽也說,我臉上露出笑容的次數變多了。
他們給了我曾經不敢奢求的愛,
我有什麼理由不開心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