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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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邊的聲音亂糟糟的,我就那樣一句不落地聽著,最後應該是秦臻先掛掉了電話。


所以我沒聽到秦臻對沈岐南喊的那句:「哎?搶我手機幹嘛?」


 


4


 


我和我家人關系不太好,原因很多,包括但不限於小時候他們想讓我多吃菜但我偏吃肉,長大後他們想讓我工作我又偏讀研。


 


後來他們得知我談戀愛,又想讓我早點結婚,我偏不結……


 


我是我們村子裡名聲在外的「不孝女」,從小到大沒消停過,專門跟父母作對,沒聽過他們一句話。


 


二十六歲那年,我爸把電話打到了秦臻那裡,跟他談彩禮,讓他趕緊準備結婚,說我家閨女跟你也談了那麼久,你現在不負責任,我們一家人在村裡都抬不起頭來,被人戳脊梁骨。


 


秦臻沒給他面子,懶懶地聽了幾句,一聲沒吭就把電話掛了。


 


我爸因為這件事氣得不行,劈頭蓋臉把我罵了一頓,讓我跟秦臻分手。


 


他說:「別看那小子有錢,但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就是跟你玩玩,他們有錢人玩得起,你玩得起嗎?等人家哪天玩膩了轉頭把你甩了,我看你去哪哭。」


 


我爸這個人雖然窩裡橫,看人倒還挺準的。


 


但我不想跟秦臻分手,至少那個時候還不想,便隨便應付了我爸幾句,可後來,他卻在沒跟我商量的情況下收了別人的彩禮。


 


我是兩年前跟家裡人決裂的,因為十萬塊的彩禮。我弟畢業了,考了個駕照,提出想要一臺車。


 


車都開回家裡了,可我卻告訴相親對象我有男朋友,然後把人拉黑了。


 


十萬塊錢,嫁也嫁不了,賠也賠不起,我媽坐在家裡哭天搶地,說上輩子作了孽,這輩子養了個白眼狼。


 


從那時候起,

那個家就不再歡迎我了,就連我之前急性闌尾炎住院,人疼到幾近昏迷,醫院給緊急聯系人打電話,那個緊急聯系人是我很多年前設置的,忘記了改,電話打到了我爸那裡,他說他不認識我,讓醫院找別人。


 


秦臻那時候人又在國外,我最後從病床上醒過來之後,看到的是並不熟悉的沈歧南。


 


他什麼都不說,衣服穿得亂七八糟的,頭發也亂七八糟的,坐在床邊盯著我,眼眶熬得發紅,一張臉臭得要命。


 


我張了張嘴,半天才發出聲音來:「抱歉啊,打擾你休息了。」


 


秦臻後來把這件事當玩笑一樣調侃,說十萬塊而已,什麼好東西都買不來的數額,怎麼就能鬧得這麼難看,血濃於水啊,竟然能見S不救。


 


說那話的時候,秦臻正在試駕他的新賽車,幾百萬的賽車,他當時挺喜歡的,後來那輛車作為賭注送給了別人。


 


5


 


秦臻說「隨時都能不要我」,就真的沒再找過我,我那段時間也忙得腳不沾地,再反應過來的時候,半個月已經過去了。


 


半個月沒聯系,在秦臻那裡估計已經默認分手,老S不相往來了。


 


我這時候才有一點後知後覺的失戀的悲傷。


 


我真的挺喜歡秦臻的,說不上來是為什麼,可能因為他那張臉實在太過於優越,可能是因為他是我的初戀,也可能是因為長這麼大我沒什麼朋友,親人也都是對抗路,秦臻是唯一一個會跟我頭碰著頭窩在一起看無腦恐怖片的,也是唯一一個會陪我過各種熱熱鬧鬧的節日的。


 


我喜歡跟他談戀愛,像養了隻小貓,小貓好看還傲嬌,我喜歡有他陪著我,也願意對小貓好,要是小貓偶爾心情不好咬了我一口,我也不會生氣。


 


我是真的喜歡他的。


 


所以我又不爭氣地去找秦臻求復合了,像之前很多次一樣。


 


他嘴上說著已經分手了要我別纏著他,其實摟著女生的手心不在焉,我輕輕一碰就從女生的肩膀上掉下來了。


 


「你喝酒了嗎?胃痛不痛?給你煮醒酒湯好不好?」


 


旁邊的人調笑:「喲,都變成前女友了還這麼體貼啊?」


 


我禮貌性揚了揚唇角:「誰叫我喜歡他呢!」


 


這句話秦臻挺受用的,牽起我的手離開了。


 


過去的六年裡,我倆每次鬧分手都和這次一樣,分手的時候轟轟烈烈,鬧得地動山搖,尤其是秦臻,每次分手都一副這輩子和我勢不兩立的樣子,但我找他和好又從來沒費過什麼力氣。


 


所以這麼多年,我們雖然天天吵架,但也還是沒分開。


 


大家都習慣了,畢竟所有人都知道,

雖然秦臻花心愛玩,但我是個老實本分的好女孩,離開秦臻活不下去的。


 


秦臻也這麼覺得。


 


所以和好之後,秦臻依舊愛玩,身邊曖昧的女生多得數不清。


 


對此,我能忍則忍,畢竟這麼多年我也這麼忍下來了,可他卻把事情鬧到了我父母面前。


 


6


 


自從上次和我父母鬧翻已經過去兩年,而他們再次找上我,想要和我緩和關系,是因為我弟弟找了個女朋友,對方要求有房有車還要二十萬彩禮。


 


「姜醒啊,人家姑娘要二十萬,爸媽想著,咱們家閨女也不能比別人差啊,你結婚,我們也要二十萬。」


 


我冷眼看著對面的已經兩年沒和我聯系過的人:


 


「爸媽,我沒說要結婚。」


 


「哎喲,你這都二十八歲了,談了六年了,那結婚不就是早晚的事嗎?

你那個男朋友叫什麼來著?小秦是吧?你們倆先訂個婚,把彩禮給了,之後你們想什麼時候結婚再商量嘛。」


 


我放下手裡幾乎要被我捏碎的水杯,轉頭看向我爸:


 


「爸,您之前不是說,秦臻不是個好人嗎?不要我嫁給他,怎麼,兩年沒見,突然對他改觀了?」


 


我爸略顯局促地搓了搓手,解釋說:


 


「這……我們尊重你的選擇,相信你的眼光,你喜歡了這麼多年的人,肯定錯不了。」


 


我插話:「是相信我的眼光,還是根本不在乎我過得好不好?」


 


對面兩個人不說話了,半晌,我爸才突然反應過來,狠狠地拍了下面前的桌子,從之前還算溫和的態度轉變成突然間破口大罵的樣子:


 


「你個沒良心的白眼狼,我和你媽辛辛苦苦養你到這麼大,

結果這兩年一個電話都沒有,不關心我們的S活,你不孝順我們也就算了,現在連你親弟弟也不管,你眼裡還有這個家嗎?姜醒?你這麼無情無義,你還算是個人嗎?」


 


桌上的杯子掃在地上,碎玻璃混著我媽毫不掩飾的哭聲濺了滿地:「白養你了,這麼多年,我跟你媽真是白養你了!」


 


那場鬧劇持續到很晚,我家裡的東西在我媽號啕的哭聲裡被砸了個幹淨,最後以我報警收尾。


 


面對警察,我爸這麼個講究體面的人對我終於徹底失望,從警局出來,他問我:


 


「姜醒,你這樣的白眼狼,值得誰對你好呢?你那個談了六年的男朋友,他對你也不好吧?要不怎麼完全不在意我們對他的態度,怎麼這麼多年來也不肯和你結婚?


 


「我都聽說過,他外面的女人多得數不清,你這麼上趕著,人家照樣不喜歡你。


 


「姜醒,

你這樣的人,就沒人會喜歡你。」


 


像是被觸碰到內心極度敏感又自卑的部分,在自己對抗了多年的父母面前,我突然很想讓他們知道,有人愛我。


 


就算你們從沒喜歡過我,但那不是我的問題,這世界上有人能看到我的好,有人喜歡我。


 


秦臻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十分巧合,又過分狗血。


 


他開著跑車,因為紅燈在路口停下,幾步之外,就是我和我爸媽所在的公交站,而他的副駕上,此時正坐著李窈窈。


 


兩人過分親密的舉動全被身後的我爸媽看在眼裡,我爸看著,半晌,突然就笑了。


 


「報應啊,人人都有報應,姜醒,要是以後人家不要你了,你可千萬別回家,我們也不要。」


 


7


 


我不記得我在那個公交車站坐了多久,這座城市的夜晚燈火通明,

整座城市忙碌得和白天別無二致,這裡不能休息的人太多了,好好睡一覺變成了一種罪惡。


 


我人生中的大多數時間都和這些人一樣,拼了命地學習,拼了命地工作,拼了命地賺錢,好像隻有這樣才會有安全感。


 


才會覺得自己被包裹著,才會覺得溫暖。


 


和秦臻頭碰著頭窩在一起看無腦恐怖片的時候,我想的是這個沙發真軟啊,是我在家具城逛了很久才選中的。


 


很貴,但我的錢足夠把它買下來,我覺得很幸福。


 


和秦臻一起熱熱鬧鬧過節的時候,我想的是這家餐廳可真好吃啊,雖然位置很難預定,但餐廳老板和我在之前工作時有過交集,他說我是非常優秀的律師,他說如果我想來的話他隨時可以為我留位置。


 


和秦臻在一起很幸福,但那幸福,有一半都是我自己給自己的。


 


或許我爸說得對,

我的確不討人喜歡,也或許真的不會有人真誠地喜歡我,但我可以買超級貴的沙發、吃很好吃的餐廳,現在很晚了,這裡離我家也很遠,打車很貴,可我能負擔得起這筆錢……


 


我抬起頭,突然覺得心情一片大好,於是我先給自己定了家酒店,點了個外賣,然後把電話打到了秦臻那裡,他沒接,我便給他發了條信息:


 


【分手吧。】


 


談了這麼多年戀愛,分了那麼多次手,但由我提出來還是第一次。


 


記得剛談戀愛的時候我年紀小,又是第一次談,什麼都不懂,和所有情侶一樣,我對秦臻的佔有欲強得過分,什麼都想管一下,但秦臻不喜歡被約束,所以剛談了一星期不到就跟我提了分手。


 


我那時候覺得天都塌了,在自我懷疑裡度過了食不下咽的三天,然後沒出息地去找他復合了。


 


從那以後,被分手就成了我生活的常態。


 


秦臻是一個會把分手掛在嘴邊的人,我管他管得越界了分手、沒接到他的電話分手、心情不好了分手、錯過了無關緊要的節日分手、生日禮物他不喜歡分手……


 


我每天活得戰戰兢兢,生怕哪裡又讓他不高興了。


 


二十幾歲剛出頭的我,真的特別特別需要他。


 


他代替了家庭的功能,成了一個可以回歸的地方,所以我拼命地拽著他,想讓他一直在那裡,頂替家人的位置站在我身後。


 


可是當我爸問我,像我這樣的人,到底會不會有人喜歡的時候,我才意識到,這麼多年來,其實秦臻從來沒有站到那裡過。


 


小時候我爸媽不喜歡我吃肉,說女孩子吃肉也沒用,還是男孩力氣大又聰明。


 


於是我能一個人抱一大桶水上六樓,

還能考試次次考第一。


 


後來我爸媽不喜歡我考研,說女孩子書讀得差不多就可以了,尤其你這種學文科的,學歷高有什麼用,最後說到底,不還是男孩好找工作。


 


於是我研究生考到了一個很好的學校,畢業以後也如願去了一個很好的律師事務所。


 


再後來,我爸媽又說我性格不好,從小就不討人喜歡。


 


於是我又憋了一股勁,非要證明給他們看,有人喜歡我,喜歡我的人多得數不清。


 


是他們眼神不好,看不見我的優秀。


 


所以剛談戀愛那會,我想介紹秦臻給我的爸媽看,我想讓他們知道,不僅有人喜歡我,那人還是個長相超級帥氣的萬人迷。


 


可是秦臻誤會了,他以為我那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見家長。


 


他問我:「姜醒,你是瘋了嗎?」


 


那是秦臻跟我分手的決心最為強烈的一次,

他怕我真的要跟他結婚,嚇得連夜出國,把我的所有聯系方式都拉黑了,半個月沒敢讓我找到他。


 


沈岐南那個時候就致力於拆散我們,他屈尊和我在凌晨的事務所裡吃泡面,邊吃邊問我:


 


「姜醒,你究竟是真的喜歡秦臻,還是隻是在和自己較勁?」


 


我那時候聽不明白這話的意思,覺得他這千金貴體可能是吃泡面吃中毒了,連忙給他點了個巨貴無比的外賣。


 


現在想來,沈岐南是旁觀者清,很多事情,他比我看得明白。


 


於是躺在酒店溫暖幹淨、沒有砸碎的玻璃碎渣的大床上時,我又爬起來給沈岐南發了條消息:


 


【沈總,你以前問過我一個問題,雖然你可能已經不記得了,但我現在想明白了,所以我還是想再回答你一次。關於那個問題,沈總,我想我的確是在和自己較勁,不過我現在不較勁了。


 


我以為沈岐南不會回答我這麼無釐頭的問題,但沒想到消息發出去,很快就收到了回應:


 


【我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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