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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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鳴九低聲笑了一下:「嗯,我知道。」


 


我悄悄地松了口氣,局促地捏著手指。


 


「我的意思是,大家都知道我喜歡你,就你不知道。」


 


突如其來的表白,驚得我張大了嘴巴。


 


我就這樣稀裡糊塗和李鳴九在一起了,從大學畢業直至現在。


 


李鳴九對我真的很好,隻要有他在,做飯是他的事,家務也是他的事。


 


天冷時會給我帶衣服,走路累了他會背著我,他永遠想在我前面,對我說得最多的話就是沒了他,我該怎麼辦呢。


 


可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就變了呢。


 


大概是來上海的三年後,我和他永遠有加不完的班。


 


一回家,他就倒頭入睡。


 


他不再有時間管我,關心我。


 


而我同樣為生活奔波。


 


比起他的關心,

我腦袋裡想得更多的是,明天的單能不能成;能不能拿到提成;要不要早一點起,畢竟起得晚了趕上早高峰,我就要站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公司。


 


我們開始越來越忙,從最開始的每時每刻地給對方發消息,到後來的十天半個月都不會微信聯系對方一下。


 


晚上到家,也是簡單地洗漱,然後上床睡覺。


 


於是在李鳴九看不到的角落裡,我學會了自己照顧自己。


 


下雨會提前帶傘,天冷會穿好外套,這幾年,我早就養成了隻靠自己的習慣。


 


就像現在,我胃疼得不行,我第一反應都是,叫車,一個人去醫院。


 


6


 


可能是吃了廉價蛋糕的原因,還沒睡幾個小時,胃就突然疼得不行。


 


叫好車,我立馬起來穿衣服,臨出門時,我看了一眼睡得正熟的李鳴九。


 


李鳴九睡覺時很安靜,

乖得像寶寶一樣,歲月並沒有在他臉上留下痕跡,不像我,熬夜熬得臉都垮了。


 


此刻李鳴九平穩地躺在那,離我很近,卻又讓我覺得他離我很遠。


 


我沒叫醒他,而是輕輕地關上了門。


 


在車上,胃疼得我蜷縮成一團,緊緊地抱住了自己。


 


窗外一閃而過的是黃浦江的江景,哪怕這個時間,黃浦江依然車水馬龍,熱鬧非凡。


 


這讓我想到了我和李鳴九來上海的第一年。


 


那時候隻要是周末,我們就會手牽手來外灘走一走,道路兩旁高樓林立,暖黃色的燈光和江景遙相呼應,和平飯店裡面有著人來人往的客人,街道上是成排叫不上名字的跑車。


 


李鳴九握緊了我的手,那時候的他,眉目裡染著自信和驕傲,他小聲在我耳邊說:「姜姜,相信我,我們很快就能過上想要的生活。


 


他身上永遠有栀子花的味道,這氣味讓我安心。


 


我笑著點了點頭,我相信他,東方明珠燈光亮起,五光十色的霓虹燈就照射在我眼前。


 


那時我在想,你看,這就是傳說中的外灘啊,是隻要走路就可以到達的地方啊。


 


可後來我才知道,這裡是我不管有多麼努力,都無法踏進的地方。


 


就像現在,哪怕七年過去了,我依然是連打車都會心疼的人。


 


哪怕胃裡再痛,我的眼睛都始終盯在打車軟件上,生怕蹦出讓我心驚肉跳的數字來。


 


急診的人很多,狹窄的過道內,有很多陪床的家屬,床位不夠,還有病人在過道掛著吊針,站著的、蹲著的,什麼姿勢都有。


 


我一隻手拿著吊水,一邊找了個空地坐了下來。


 


看著熙攘人群,我不禁感嘆。


 


其實這就是生活,

平凡、無助、無能為力地將就。


 


人間即煉獄,熬不住,逃不出。


 


7


 


吊水一個多小時後,我的胃已經不疼了。針頭拔掉的一剎那,我看到了李鳴九。


 


我揉了揉眼睛,覺得自己恍惚了。


 


此刻,李鳴九正神色焦急地朝著我走過來。


 


日子相處久了,就如溫水煮青蛙。


 


我們彼此都很少流露這樣焦急的神色了。


 


我心中暖意上騰,剛想站起來,但是下一刻,心又猶墜冰窟。


 


因為我看到了他身後的季晴。


 


季晴的個子很高,到李鳴九肩膀的樣子。素顏的季晴也是好看的,皮膚白皙,哪怕是面露疲憊,她的脖領都是挺得直直的。


 


高傲不允許她低頭。


 


此時她穿著玫粉色的睡袍,肩上披著的是李鳴九的西裝外套。


 


灰色的西裝外套,二百塊,是我在淘寶上給他買的,穿得時間久了,有些舊了,但是我洗得很幹淨,擔心被洗衣機洗壞,所以我每次都手洗。


 


李鳴九從我身邊走過,嘴角焦急地喊著醫生,絲毫沒注意到縮在地上的我。


 


季晴的腳踝崴了,他扶著她去往急救室。


 


我就坐在急救室外面的角落裡,看著他又是倒水又是幫著脫鞋,忙前忙後,很是細心。


 


我一直認為李鳴九是恐懼來醫院的。


 


小時候,他媽媽身體不好,總是生病。他爸爸要工作掙醫藥費,照顧媽媽的責任就落在了六七歲的他身上。


 


所以他討厭醫院,後來大學畢業,他媽媽是在醫院去世的。


 


長時間的病痛折磨,她終究是忍受不住,選擇了最直接的方式。


 


我還記得太平間外,他的身體都是抖的,

他幾乎不敢看他媽媽一面。


 


我盯著他快要被風吹倒的身體,心疼得不行。


 


我抱住他,拍著他的背安慰他:「別難過,你還有我。」


 


他的頭垂在我臉上,滾燙的淚水砸到我的脖領上,嘴裡哽咽:「我們以後再也不要來醫院了,好不好?」


 


所以後來,哪怕是我是做闌尾炎手術,他都沒有陪著我,他說一看到醫院就能想到媽媽,而我也沒讓他陪著我,以免勾起他難受的回憶。


 


可現在,僅僅是因為季晴崴了一下腳,他就可以做到。


 


原來他不是害怕來醫院,隻是我沒有那麼重要而已。


 


我低下頭苦澀地笑,用手捂住胃,本來已經好了的胃,此刻又開始隱隱作痛。


 


發愣的間隙,有幾個醫護人員從樓上下來,直接去到了季晴身邊,有人推了張病床,讓她坐在了上面。


 


我側頭看了一眼我身旁的農民工大叔,他為女兒賺學費,從工地二層失足栽下來,磕壞了頭,縫了十二針。


 


他滿頭繃帶,同我一樣縮在角落裡。他親眼看著等了一晚上都等不來的一張病床,此刻那上面就坐著隻是崴了一下腳的季晴。眼睛裡一片苦澀,了無生機。


 


室內,眾人擁護是人生。走廊,坐倒一片也是人生。


 


我的心開始痛了,雖然我的男朋友正在照顧別的女人,但是這一刻,我覺得大叔比我更讓人心疼。


 


我將目光投向外面,天終於亮了,就是這陽光刺得我眼睛生疼。


 


可能是剛才拔針時太過用力,此刻我的手背上面有血湧出。


 


我用力按在白色的醫用膠布上,我想,血很快就會止住,就像心,疼得久了,也就麻木了。


 


我站起來,朝著地鐵站走去,

畢竟,再不走,上班就要遲到了。


 


我可以沒有愛情,但不能沒有滿勤。


 


8


 


晚上下班回來,李鳴九比我先一步到家。


 


他接過我手中的包,問得隨意:「今天怎麼上班那麼早,我五點醒的時候,你就不在了。」


 


我脫鞋,換衣服,坐在床上歇氣:「半夜胃痛,去醫院了。」


 


李鳴九愣了一下,沒說話,而是去廚房端飯菜。


 


擦肩而過時,他不知道他身上早就沒有了栀子花的香氣,取而代之的是陌生女人的香水味。


 


我知道這款香水,叫無人區玫瑰。


 


無人的荒涼地裡一枝堅韌的玫瑰。


 


前調有一點藥感和一點消毒水的味道,酸甜的紅莓,沉靜的紙莎草和烏木,以及孤傲清冷的玫瑰。後調的樹莓味道淡淡地縈繞,琥珀的加入使它的後調趨於甜美,

一分疏離,一分溫暖,頹敗的廢墟裡混雜著戰火硝煙的孤冷玫瑰味。


 


柔弱但堅強,這就是無人區玫瑰。是它的廣告語。


 


一千多一瓶,在我購物車待了好久了,我沒舍得買。


 


半人高的桌子上放著兩個菜,一盤是西紅柿炒蛋,一盤是煎的牛排塊。李鳴九盛好飯遞給我,我接過,拿起筷子,吃了起來。


 


工作了一天,我的確很餓,什麼大事,都要吃飽了飯說。


 


這就是成年人的悲哀,情緒在溫飽面前不值一提。


 


也是,想吃飯,那就得忍啊。


 


生活不就是這樣嘛,跪著才能吃上飯。


 


我大口大口吃飯,拼命吃,我生怕一停下,我就忍不住掉下淚來。


 


偏偏李鳴九沒想放過我:「怎麼了?」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頭。


 


人人之間,

最怕突然的關心。不問還好,一問就開始矯情起來。


 


眼淚啪嗒啪嗒掉在碗裡,我抬頭看他。


 


「我都看到了,你給季晴脫鞋。」


 


李鳴九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解釋:「我跟她沒什麼。」


 


「她沒有家人?沒有別的朋友?為什麼偏偏找你?」


 


我很清楚,他沒有做出什麼出格的事來,他不過就是放任了她的接近,她的喜歡。利用她的靠近,讓自己的工作更容易些,更輕松些。


 


遮羞布被掀開,李鳴九摔了碗筷,爆發了。


 


「你以為我想這樣嗎?還不是為了跟你結婚,為了多賺些錢,要不然我能給人家上趕子當孫子去?」


 


我抬眼看他,看來給人提鞋這事,他也不痛快。


 


「你跟別人結婚不花錢,不需要錢?李鳴九你別道德綁架我。」我也來了脾氣。


 


「所以我沒錢我就活該娶不到老婆?就活該把日子過成這樣?」


 


李鳴九站起身來,直勾勾地看著我。


 


一句話,將我噎在原地。


 


我嘴笨,李鳴九嘴利索,他是沒理都能辯三分,我不行,我每次七拐八拐地都說不到重點,所以別看每次吵架的由頭大都是我掀起的,但每次失敗的也是我。


 


我永遠說不過他。


 


嘴裡的飯發澀轉而發苦,我直接吞了下去。


 


思緒又轉回到他最後的那句話上。


 


其實,我也想不明白,所以沒錢這事,到底該怪誰呢。


 


我們努力,還是過不上想要生活,該怪誰呢?


 


或許隻能怪我們投胎不好吧。


 


李鳴九因為生氣,為了給自己降火,他撸起了袖子,這個動作讓他無意間露出了一塊手表。


 


我視線向下,注意力也落到他手上的新表上。


 


「所以帶著它也是為了我?」


 


這是塊浪琴的表,估計要幾萬塊,李鳴九不會買這麼貴的東西,很明顯這塊是季晴送的。


 


他原來手上那塊,是我送的,四千塊,花了我快半個月工資,算是我這輩子買過最貴的東西了。


 


二十歲的我們可以穿地攤,吃地攤。而三十歲的我們,需要些奢侈品來裝飾自己,有一部分是虛榮心作怪,而另一部分是迫於無奈的交際。


 


遊走於客戶之間,需要這些東西來給自己提氣,也需要這些東西來換得一個平等對話的機會。


 


所以我一咬牙,給他買了塊我覺得價值不菲的表。


 


可現在看來,挺可笑的。


 


四千塊的表,終究是比不了幾萬塊的表。


 


我夾了塊牛排吃了一口,

就像烤肉吃久了,換換西餐也不錯。


 


9


 


我和李鳴九提了分手。


 


我沒有立刻搬走,如果是小說,肯定立馬打包行李。


 


而現實是我不能,上海找房子不是那麼容易的,而我既然交了房租,也沒必要去花幾百住酒店。


 


我打開手機,開始找中介找房子。


 


李鳴九就站在身旁,看我,眼睛裡都是責怪:「姜姜,你能不能別作?」


 


他以為我在同他置氣。


 


在一起這麼多年,我說過無數次分手,但是最後都沒有分成,他以為這次也是一樣,我隻是用分手來表達我的憤怒。


 


可七年了,我也會累,會失望,會退縮。


 


可我知道,我現在說什麼他都不會相信。


 


我幹脆不說話,刷著手機,連頭都沒抬一下。


 


中介回消息回得很快,

我開始思量如何能做到距離和價格最優。


 


我現在和李鳴九住的房子雖小,卻離市中心很近,到我上班的地方,隻需要四十分鍾,因為房租我倆是 AA,每個月我隻需要出 1000 塊,但現在我要搬出去了,1000 塊是無法租到單間的,也就意味著我可能要去租那種六到八個人住的宿舍才可以。


 


我思考的間隙,李鳴九突然抓住了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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