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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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禮部侍郎家長女崔音,自幼在外祖家長大。


十七歲那年他們接我回京,個個慈眉善目。


可是私底下,祖母漠然,父親厭惡,繼母蘇氏笑裡藏刀。


一母同胞的哥哥警告我:「崔音你要安分守己,否則我必不會饒了你。」


天真爛漫的嫡妹,言笑晏晏:「姐姐在鄉下莊子長大,身上的衣裳都是不時興的,我拾掇了幾件自己不穿的給你。」


他們還打算把我嫁給郡公府那個打死了正妻的紈绔做續弦。


……


進京之前,我原是打算懸梁自盡的呢。


是侍女槐花拼了命地抱我的腿——


「姑娘!姑娘別死了!京府崔家來了人,咱們進京找樂子去!」


我病了,患有癔癥,對人生毫無興趣。發狂的時候,需要通過殺人獲得快感。


那就,但願他們能帶給我快樂。


正文:


1


崔家接我入京之前,我在雍州槐裡府衙,找李知府算了一卦。


那小老兒頭戴烏紗帽,著團領衫,站我面前,一臉為難:「姑娘您饒了我吧,小人是個知府,哪裡會算命?」


槐花懷裡抱劍,立在一旁,我高坐堂上,手撐著腦袋:「前十年,李大人不是還在平陵街頭擺攤算命嗎,怎地捐了個官,步步高升,老本行都忘幹凈了?」


李知府額上冒出冷汗:「小人不知如何得罪了姑娘……」


「談不上得罪,隻是前幾日,值我母親祭日,我病又復發,尋了根繩準備上吊,結果聽聞京府崔家來了人,現就住在官衙驛館,您是知道的,我生父乃禮部侍郎崔謙,正三品官員,他要接我回去,身為崔家長女,怎可不從父命?」


「所以,您的意思?」


「我在城裡找王瞎子算了一卦,他說我此行兇險,有血光之災。」


我睜開眼睛,望向李知府,嘴角噙著一抹笑:「我不太信,十二歲時我母親吊死在郿縣莊子上,頭兩年我外祖舅家又被土匪劫殺,

黎家垮了,隻活了我一個,我便想當然地認為是自己命硬。」


「在這世上,除非我自己想死,否則誰都沒本事要我的命,您覺得呢?」


李知府擦了擦頭上的汗:「姑娘所言極是,您是有福之人。」


「我的福氣,還需李大人成全。」


「您盡管吩咐。」


「崔家既來了人,想必一定會打聽我,大人知道該怎麼做吧?」


「知道知道,姑娘放心,誰敢亂嚼舌根,小人定不饒他。」


「如此,多謝了。」


我起了身,微微頷首示意。


李知府趕忙還禮:「應該的,姑娘無需客氣。」


2


我,崔音,京府禮部侍郎崔家長女。


自幼在雍州外祖家長大。


雍州十五縣,提起崔音這個名字,恐無人知曉。


但說起黎白,無人不識。


黎白,是十歲那年,姚家二姑娘幫我起的名字。


那時,我和我娘一起生活在郿縣農莊。


莊子是我外祖黎家的產物,可我外公已經過世很多年了。


他是被氣死的。


因為有個丟人現眼的女兒。


我娘出嫁之前,曾與家中投奔來的一位遠方表兄,互生情愫。


外公瞧不上那人,彼時我祖父在京中做一小官,與他為多年好友。


祖父年輕時也曾落魄,入京趕考途徑雍州,結識了經商的我外祖一家。


外公對其有饋銀之恩,後來他在京中為官,便定下了其長子與我娘的婚約。


我娘自雍州遠嫁,外公有錢,嫁妝裝滿了三條大船。


她嫁給了我爹,崔家長子崔謙。


三年光景,生有一兒一女,日子過得平靜。


可惜後來,那位投奔家中的表兄隨我二舅舅入京經商,暫住在了崔家。


我還不到半歲,我娘和她那位表兄衣衫不整,被堵在了後院房中。


人人道她水性楊花,生下的女兒指不定也是野種。


那位表兄被崔家當場打死。


如我娘這般,若為了兒女的顏面,本該懸梁自盡才是。


但我二舅舅不忍,伙同她的陪嫁丫鬟和奶娘,偷摸地帶她回了雍州。


他們前腳剛到,後腳崔家便將休書遞到了黎家。


外公本就臥病在床,是被活活氣死的。


我自幼在黎家長大,外公死後,家裡是大舅舅和二舅舅當家。


我娘日子並不好過,因兩位舅母對她十分唾棄。


我的日子也不好過,因大舅舅家的表哥,總罵我野種,趁機踹我一腳。


我很小的時候,就耳濡目染地聽舅母說那些破事,聽她謾罵我娘,說她下賤,是個淫婦。


那時不懂,直到某個深夜,我睡在我娘房內的小榻上,聽到她帳內窸窸窣窣,有異樣的響動。


我娘聲音急促,哀求著:「阿音睡了,你莫要吵醒她,輕點。」


那男人聲音喘息,一遍遍地念著:「月娘,你是我的,是我的。」


月娘,是我娘的乳名。


那男人的聲音也很熟悉,我聽得出,是我二舅舅。


可我那時年齡小,什麼也不懂。


直到某日,他們東窗事發,二舅母瘋了一般,打得我娘臉頰紅腫,吐了血。


大舅母謾罵,

大舅舅沉默不說話。


他們說這是醜聞,所以我二舅舅被關了起來。


最終,為了掩蓋這樁醜聞,我和我娘被趕去了郿縣鄉下農莊。


那年我七歲。


莊子是黎家的產物,但那莊上管事,卻並不把我們當主子。


如今想來,他應是得了我舅母等人的吩咐,故意苛待我們。


因而我們住的屋子很偏僻,下雨天院子泥濘,屋頂漏雨。


冬日連炭爐也無,發潮的被褥,凍得人手腳生瘡。


但我娘很開心。


她很久都沒這麼開心了,帶著我打掃破舊的院子,將桌椅板凳擦得一塵不染。


她還在田園裡摘了花,折了柳枝,編成花環戴在我頭上。


她笑著告訴我:「阿音,從今往後,娘帶你好好過日子。」


我從未見她這樣笑過。


我娘她,性情柔弱,其實是個膽子很小的人。


外祖家為富商,她便是那養在閨閣中的嬌小姐。


可後來她什麼都做,粗布麻衣,拿著鋤頭下地,劈柴做飯,圈地養雞。


閑暇時,也教我讀書,什麼女德女訓,三綱五常。


我不喜歡那些書,上面寫的「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看得我眉頭直皺。


於是我便把那書撕了燒火。


我娘看到,急得直跺腳,跟我說紙很貴,書也很貴。


我又皺起眉頭,對她道:「既然知道紙貴,為何還要鋪張浪費,買這些做什麼?」


她囁嚅著:「我自幼學的便是這些,好人家教養出來的女兒,都懂這些……」


「娘覺得我像好人家的女兒嗎?」


我發誓,說出的話沒有任何歧義,隻是單純覺得,如我們這般淪落到農莊,日子過得實在貧苦,需要操心的隻有衣食果腹。


可她偏偏誤解了什麼,臉色煞白,眼眶發紅,默不作聲地回了屋裡。


我知道她在哭,但我沒精力管她。


我要去殺狗宰貓,和住在郿縣鄉裡的一個小傻子一起。


那年我十歲,小傻子比我還年幼,赤著臟兮兮的腳,

蓬頭垢面,瘦巴巴。


第一次見他時,是在鄉裡破廟,他用個破陶罐,生火煮肉。


我自搬到莊子生活,已經三年沒有吃過肉了。


尋著肉味找到廟裡,看到他正蹲守在一旁,目不轉睛地盯著陶罐。


他傻乎乎的,沖我笑,還大方地分了一碗肉給我。


沒有加鹽,也沒有放任何佐料,但我狼吞虎咽,吃了個精光。


真香啊。


3


那之後,我知道小傻子叫嵐官。


他並不是雍州槐裡人氏。


也絕不是什麼好人家的出身。


他是幼時流離失所,被外面的人牙子拐到雍州的。


洗幹凈之後,是個形貌昳麗的漂亮小孩,因而一眼被城裡趙老爺家的管家看中,買進府裡做僕童。


嵐官這個名字,還是愛好詩文的趙老爺,親自幫他取的。


可後來,他們又毫不留情地將他趕了出來。


因為這孩子是個傻子,什麼都做不好,偏又能吃。


他還力大無窮,腦子有病,吃不飽飯就徒手勒死了老爺家的大狗,

剝皮吃肉。


他們將他打得半死,扔了出來。


嵐官流落在鄉裡破廟,已經兩年了。


他能好端端地活著,得虧一身殺狗宰貓的本事。


有時也鉆進林子,捉條蛇烤來吃。


我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傻笑著叫我音音。


後來我們倆經常在雍州十五縣轉悠,最多的時候,一天偷宰了十條狗。


我還在槐裡縣城,撿到一隻尺玉白貓。


那貓兒純白如雪,幹凈得不染塵埃,脖子上還有個銀頸圈,上面刻了個「姚」字。


姚家我知道。


若說我外祖黎家,在雍州本地也是富家大戶,但到了人家姚家面前,怕是一根手指頭也比不上。


京城皇宮,有個深得聖眷的姚貴妃,為十三皇子的生母。


姚家在天子腳下,高宅大院,聲名顯赫。


在雍州老家,亦是門楣高大,連知府來了,也要彎下了腰。


我撿到的貓,是姚二小姐的。


她是當今姚貴妃的親妹妹。


那時未曾多想,我將那隻貓裝在麻袋,

帶回去之後,直接給宰了。


開膛破肚,和那些被剝皮的狗肉混在一起,被嵐官推著小車,賣給了城內一家酒樓。


換來的錢,我們倆平分了。


我不是什麼好人。


從小就不是。


生性殘忍且涼薄,唯一的一絲真心,也就給了我娘。


她說要帶我好好過日子。


我便當真的也想帶她過好日子。


我用賣狗肉的錢,買了隻燒雞給她。


回去之後,她卻直接給扔在地上,拿了根樹條子抽我——


「你幾日不回家,竟是做這些偷雞摸狗的勾當了?!阿音你才多大!怎就活成了這個樣子?!」


她哭哭啼啼,我挺不耐煩的。


後來直接奪了那樹條子扔地上,撿起地上的燒雞,拍拍打打,自己撕了個雞腿吃。


吃完之後,我看著蹲在地上痛哭的她,忍不住道:「娘你認命吧,人活一世,走到了什麼境地,就要接受這境地的活法。」


「我做不成那京官的女兒,你也不再是黎家的小姐,

那就學會接受,咱們好好過日子,我總歸做的不是殺人放火的勾當,也沒那個本事,你不要對我期望過高,在這世道,能吃飽穿暖就成。」


「不是這樣的,阿音,你不該這樣,這不是你該走的路。」


娘捂著臉,眼淚從指縫滑落:「是我不好,當初就該直接吊死在崔家,也省得他們將你帶了出來,過這糟踐日子……」


「阿音,你回崔家好不好,去京中找你爹,怎麼說你也是崔家的女兒,他們不會不管你的。」


我聞言笑了:「算了吧,何必呢,你自己分明知道,我即便回了崔家,日子也不好過。」


「是我的錯,都是娘的錯……」


她號啕大哭,沒完沒了。


我無奈地嘆息一聲,撕下另一隻雞腿,遞給她:「吃吧,吃了這隻雞腿,我就原諒你了。」


4


我和嵐官被姚家的人給抓了。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那日嵐官照例去酒樓送肉,

與我在巷子口會合時,被一幫混跡市井的潑皮給搶了。


他們搶了錢袋子不說,還搜刮了我們身上,將我一直揣在懷裡的銀項圈也給搶走了。


那是姚家那隻尺玉白貓脖子上的。


隔了幾天,我和嵐官被抓到了姚府。


那是我第一次見姚景年。


姚家的二小姐,貴妃的親妹妹。


本該在京中的她,因是祖母帶大的,前些年隨著頤養天年的祖母,回到了雍州老家生活。


她年長我兩歲,生了一雙鳳眼,微微上揚,氣勢懾人。


金釵之年,無比端莊的世家小姐,高貴得耀眼。


正值夏日,姚景年懶洋洋地倚著太師椅,身旁兩個丫鬟,一個為她扇風,一個為她剝葡萄。


她抬眸看我,興致盎然——


「我的貓呢?」


我和嵐官被迫跪她面前,掙脫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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