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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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成萬人嫌真千金時,故事已到尾聲。


團寵假千金收獲眾人喜愛,隻餘我被趕出街頭,落魄流離,手裡還抓著吃剩下的半個淋巴肉包子。


這麼悲慘的劇本,讓我沒有一絲一毫的求生欲。


我抬頭看了眼湛藍的天空,表情安詳放松,打算擺爛追隨原主而去,正矜貴優雅挑選著車禍與跳樓哪個更體面時。


一群路過的劫匪將我拖上了車。


拔出尖刀直抵咽喉,猙獰一笑:


「別動,打劫,趕緊給你家裡打電話,送五百萬贖金來。


「要是敢嚷嚷,老子一刀送你歸西!」


果然老天爺自有安排。


我含笑欣慰地點了點頭,將包子一扔,扯開嗓子大喊:


「救命啊!」


1


聲音尖銳刺破耳膜,令兩個劫匪當場一愣。


其中一位迅速伸手捂住我的嘴,將所有聲音堵回喉嚨,兇殘道:


「信不信老子現在就宰了你?」


我使勁搖了搖頭,眨著一雙充滿期盼的雙眼,努力憋出一句:


「不……信……你……宰……給……我……看……看……」


誰知劫匪完全沒有證明給我看的意思。


而是從我口袋裡掏出手機,對上我視死如歸的臉解鎖後,拇指一劃,撥通了最近聯系人溫隨年的電話。


漫長的焦急等待後,電話自動掛斷的前一秒終於被接通。


劫匪還沒有說話,溫隨年那憎惡的聲音便在狹小的面包車裡左沖右突:


「姜禾,你不要像塊狗皮膏藥似的陰魂不散行不行?我告訴你多少次了,我這輩子都不會認你這個妹妹!」


最後一句話吼得蕩氣回腸。


劫匪愣了愣,顯然被對方的氣勢所震懾。


但出於職業素養,還是兇神惡煞地嚷了句:


「你妹妹現在在我們手裡,拿不出五百萬,我就撕票!」


溫隨年嗤笑一聲。


「姜禾,這就是你想出來的新點子嗎?裝作被綁架來博取我的同情?


「我勸你適可而止,不要再三地挑戰我的耐心,你除了嫉妒和陷害初初,還會做什麼?你們想撕票就撕吧,我一分錢都不會掏的!」


電話另一頭,有嬌嬌弱弱的女聲溫言哄勸:


「哥哥,

姜姐姐隻是想讓大家多關心她而已,才策劃了這場綁架,不如咱們去看看吧,姜姐姐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險……」


「初初,你就是太善良了,像她這種惜命的人,每天想的就是怎麼從溫家手裡摳出更多的錢,怎麼可能被人綁架!


「這不過是她自導自演的一場蹩腳戲而已。」


說完,電話被猛地掐斷。


車廂裡陷入了寂靜。


半晌後,其中一名劫匪問向另一人:


「不是說姜禾才是溫家真正的大小姐嗎?怎麼看溫家人的反應,更喜歡那個冒牌貨呢?」


兩人不約而同將目光轉向我,上下打量。


我目光沉沉,忍不住開口提醒他們尊重下自己職業:


「看我幹嗎?趕緊撕票啊!


「距離太陽落山還有三十分鐘,再不撕,難道還要搭二十塊錢管我一頓晚飯?」


2


隻要撕票,我就可以脫離萬人嫌這個新身份。


雖然很對不起不知所終的原主,但我一點兒都不想在這個世界茍活。


穿越前,我是一個朝九晚五的社畜。


沒有父母家人,沒有朋友閨密。


有的,隻是日日穿梭在兩點一線的踽踽獨行,和對前路的迷茫厭倦。


直到在一次橫穿馬路時,被一輛闖紅燈的車撞飛,那一刻,我的心裡居然平靜到極致,仿佛黑暗中透過一束微弱的光,將我帶離這令人窒息的生活,緩和時時被浸泡在海水中的憋悶心臟。


誰知,再一睜眼,又換了地獄級的開局。


與此同時,在我的腦海中,靜靜矗立著一本書,告知我穿成了團寵文裡的萬人嫌。


一個自出生就被保姆調包的真千金。


在經歷孤兒院十八年的悲慘生活後,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


隻可惜,假千金鳩佔鵲巢,早已俘獲了所有人的心,消失十八年才回來的真千金,遠遠比不過熠熠生輝的團寵假千金閃耀奪目。


天鵝在烏鴉堆裡混久了,渾身羽毛早就沾染了骯臟的烏黑,那是再也洗刷不掉的存在。


而落入天鵝群裡的烏鴉,

在所有人日復一日的栽培下,居然展開雪白的雙翼,與周圍天鵝融為一體。


在被所有人嫌棄粗鄙上不得臺面後,毫無價值的真千金被趕出家門流落街頭,眾人轉頭繼續圍繞在高貴優雅的假千金身邊,贊嘆她一身光鮮亮麗的羽毛。


書的最後,隻有這樣一句輕飄飄的描寫:


——【那個努力想博取所有人關注的姜禾,終於被溫家人掃地出門,身無分文地流浪在街頭,最後死在了沒有等來贖金的劫匪手中。】


看到這裡,我將期冀的眼神投向面前兩位劫匪。


在我提出撕票要求後,車廂裡又陷入了詭異的沉默。


劫匪兩顆寸頭腦袋湊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半天,卻做出了與原劇情截然不同的決定,打算不撕票,先去搶劫金店掙點快錢。


年輕些的擔憂問道:


「大哥,咱們不是說好了隻勒索贖金嗎?這突然變成搶劫……我怕業務不熟練啊……」


年長的大哥恨鐵不成鋼:「不都是搞錢嗎,

有什麼區別?


「正好抓來的這人當人質,咱們搶了金子就跑!」


不放心的聲音響起:「要是跑不掉怎麼辦?」


「沒事,哥打聽過了,帝都的看守所伙食比旁處要好,保證你頓頓能吃到油水,也不枉我打飛的千裡迢迢帶你來這裡。」


年輕寸頭欣慰點點頭,對上我生無可戀的臉,厲聲威脅:


「待會兒老實點,你若是乖乖當人質配合我們搶劫,等會兒就放你走。」


「可以滿足我一個小小的心願嗎?」


「說!」


額外的劇情我一點都不想走。


書的最後,已經沒有了關於我的任何筆墨描寫。


我捧出一顆真摯的心,赤忱道:


「看在我辛苦為你們當人質的份上,你們搶劫完,能順便給我一刀送我歸西嗎?」


「???」


3


搶劫金店十分順利。


兩位劫匪分工有序,一個拿著大錘狠狠砸向玻璃。


另一人正拿著刀與我拉扯不休:


「刀是我的,你放手!」


「大哥,你隻要動動手往我脖子上抹一下,

萬事大吉,不耽誤您太長時間。」


「滾!搶劫和殺人,這內裡區別老子還是明白的,你休想騙我蹬更久的縫紉機!」


一旁無數行人正圍成一圈熱熱鬧鬧地指點攀談:


「多麼原始的搶劫方式啊。」


「那防爆玻璃可不好砸,你瞧劫匪累得,這麼半天,一塊玻璃都沒砸碎。」


「歡迎新進直播間的寶寶們,今天給大家直播個砸店搶劫,大家動動小手點點關注,讓咱們直播間——啊,感謝榜一大哥『溫氏隨年』送來的穿雲箭,現在回答榜一大哥的問題:咱們直播的地點在南巷街口哦!」


金店除了我以外,還有個未曾及時逃跑的年輕姑娘。


身著價值不菲的奢侈品衣服,養尊處優的她瑟瑟發抖地蹲在一旁,驚恐地看著我與綁匪爭奪刀子。


眼底有膽怯,亦有敬佩,晶瑩的淚花在眼眶打轉。


隨著警笛聲越來越近,砸了半天仍舊沒將玻璃砸開的劫匪惱羞成怒,

從口袋裡掏出彈簧刀,兇狠目光一掃,一把抓住蹲在地上的年輕姑娘,窮兇極惡大吼:


「就算坐牢,老子今天也得拉個墊背的!」


鋒利的彈簧刀讓姑娘更加面如土色,與我的興奮激昂形成鮮明對比。


我所期待的劇情雖遲但到。


若是死得夠快,還能省下今晚的晚餐錢。


別了,原主。


如果能在黃泉路上追上原主,說不定我們兩人還能敘敘舊。


彈簧刀高高舉起,在所有人的驚叫聲中,我迅速沖到年輕姑娘面前,視死如歸將她遮擋在身後。


尖叫聲此起彼伏。


我感覺到有冰涼的刀刃插進我的腹部,溫熱黏稠的血緩緩流出。


失血帶來陣陣眩暈,就像被我在原世界被車撞死的那一瞬間。


熟悉的安心感襲來,令人莫名安心。


天地間頓然失去所有色彩,眼前景色破裂成無數鋒利碎片。


我閉眼露出解脫般的微笑,忍不住長籲一口氣:


「終於要死了……」


身子緩緩軟下,

在姑娘滿臉淚痕高聲嘶吼中,昏沉地閉上了雙眼。


徹底失去清明的前一秒。


我仿佛看到了一個青年焦急地撥開人群,驚慌失措的臉上滿是恐懼。


抱著我柔軟無力的身體瘋了似的咆哮:


「都愣著幹嗎,快點打120啊!」


4


從他與我五分相似的眉眼來看,這人應該就是書中所寫的溫隨年。


原主血緣上的親哥哥。


可溫隨年是絕對不會對我露出擔憂目光的。


書裡描述,自從原主認親回到溫家後,整個家最討厭原主的人,就是他。


回到溫家的當天,霸佔原主身份十八年的溫初初連夜離家出走。


被家人折騰一晚尋回後,淋了滿身雨水的她像一隻驚恐的小鹿,裹著一身濕漉,躲在所有人的懷中啼哭:


「爸媽,哥哥,我以為你們不要我了。」


溫隨年心疼得將人摟在懷裡,扭頭兇神惡煞地對原主吼道:


「都是你,一個鄉巴佬,不要以為跟我有血緣關系,就想霸佔初初在溫家的地位。


「我告訴你,血緣關系,永遠比不過十八年的朝夕相對!」


彼時,原主正穿著一身廉價的短袖T恤,腳邊放著簡陋包裹,站在富麗堂皇的溫家客廳,被冷氣吹得渾身汗毛倒豎,沒有一人拿正眼看她。


這樣一個與豪門格格不入的鄉下人形象,自然是要被上層社會所厭棄的。


他們不約而同地恨原主貿然出現,打破溫家一直以來的平和寧靜。


從那天起,原主開始了長達一年的卑微討好,隻為重拾遲來的溫家人親情。


卻隻換來他們眼底的鄙夷,以及對原主的評價:「土包子」「丟人現眼」「撐不起門面」。


直到最後,原主在多次「陷害」無辜單純的假千金溫初初後,終於被趕出溫家,孑然一身,什麼都沒有了。


換成我來接受這悲慘的命運。


現在,這條失去所有色彩的道路,原主不走。


我更是一分鐘都不想多停留。


5


有濃鬱的消毒水味充斥鼻腔,我費勁睜開眼,一歪頭,

便看到溫隨年略帶擔憂的眉眼。


過度醫療,讓我好端端地尋死,變成了覓活。


好不容易遇到劫匪,結果刀子扎偏了,避開所有內臟,隻受了點兒皮肉傷。


想要死遁,還得再尋辦法。


原劇情裡,姜禾死在了沒有等來贖金的劫匪手裡。


但不知道哪裡出現了偏差,我明明也落在劫匪手中,人卻好端端活下來。


難道我配合得不夠好?


還是求死的決心表現不夠明顯?


生命的鮮活令人心情煩悶,一旁的溫隨年聲音更是聒噪:


「姜禾,若不是你平時總是故意受傷博大家關注,我也不會見死不救。」


我沒好氣地回了句:


「閉嘴!」


原主唯唯諾諾討好他,我可不會。


身陷柔軟的病床裡,脖子間有東西硌著人難受,我伸手一揪,發現是一個破舊的平安符。


抽絲的外皮,褪色的暗紅綢布,裡頭裝著硬邦邦的東西。


我沒有原主的記憶,隻覺得這個破舊東西礙事,一把扯下,隨手丟了出去,

在半空中揚起一道完美拋物線。


溫隨年嘴裡想說的話猝然全部咽了回去。


小小的平安符靜靜躺在地上,讓他臉部肌肉抽搐,雙目死死盯著我的臉。


咬牙切齒道:


「姜禾,這個平安符,你就這麼扔了?」


6


「不然呢?」我疑惑抬頭。


硌得人難受,為什麼不扔?


我已經夠悲慘了,平白無故被拽到這個莫名的世界,成為一個萬人嫌,難道連扔一個平安符的資格都沒有嗎?


我連命都不想要,還稀罕一個褪色的平安符?


溫隨年的聲音愈發惱怒,聲音陡然提高:


「姜禾,你還記不記得,這個平安符是怎麼來的?」


我掀了掀眼皮,平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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