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把他最愛的栀子花紋在鎖骨。
他終於松口娶我,卻在外面養了個 18 歲的小姑娘。
結婚前,他縱容女生的分手倒計時。
陪她蹦極,滑雪,去冰島看極光。
可他不知道,我活不久了。
我訂了出國的機票,捐了他全部家底,洗掉了紋身。
他算著婚期的每一天,我都在計劃著離開他。
1
確診胃癌那天,沈晝養在外面的小姑娘主動找上了我。
「我知道自己是小三。」
小姑娘開口就真誠的可怕。
她咬咬唇,「姐姐,我知道你們快結婚了,但是——」
「沈晝已經不愛你了。」
「我跟了他一年,我們睡過七十八次,五十三次在酒店,二十一次在我家。」
「還有四次是在你們家,在你們的床上。」
她直白地望向我,「如果沈晝還愛你,就根本不會有我的存在。」
我聽的好笑。
點了根煙,隔著煙霧看她,「還有什麼?繼續。」
於是她掏出手機,
給我播放了一條視頻。視頻角度隱晦,像是偷拍。
女生窩在沈晝懷裡哭,「就算你要為了負責任娶她,能不能別不要我?」
沈晝推開她,甩出一張銀行卡,「找個踏實的男人。跟著我也不是什麼好事,太危險。」
「不要!」
她圈著他的腰撒嬌,「我不怕危險。」
「你能不能別不要我?」
「沈晝,我不會成為你的累贅,絕對不會。」
沈晝愣了下。
目光掃過她的臉,有片刻的失神。
然後親了過去。
2
我摁滅了煙。
小姑娘今年剛好十八,滿臉的膠原蛋白,是真的清純。
而且,看見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
她很像我。
很像十八歲那年的唐箏。
「你有句話說的沒錯,如果沈晝還愛我,根本不會有你的存在。」
我起身,其實腹部有點疼,我撐了下桌面,沒表露出來。
「但我勸你也別陷太深,沈晝愛的從不是你,也不是我。」
「他隻愛回憶裡的唐箏。
」那個清純,美好,早已死在陪著他上位路上的唐箏。
「等過幾年,他還會遇見新的替身,到時你隻會比我更慘。」
其實我騙她的。
我都快死了,她怎麼可能比我更慘。
最多是被沈晝玩膩了,踹了而已。
3
我十八歲就跟了沈晝。
我從小沒爹沒媽,拉扯我長大的外婆也在我十五歲時去世。
沈晝就是那時出現的。
他追我追的猛烈。
玩命的砸錢,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都捧到我面前。
沈晝長的帥,也給足了我安全感。
我很快淪陷。
十九歲生日那天,他哄著我初嘗禁果。
那一夜。
從痛苦到沉淪。
我與他徹底融為一體。
第二天,沈晝就帶我去見了那群兄弟。
我沒接觸過那樣的場面,怯生生扯著沈晝衣角,小聲跟著他叫人。
他們打量我的目光滿是戲謔。
「沈晝,你怎麼找了個小姑娘?」
「太乖了,容易拖累你。」
那時的我並不知道他們口中的「拖累」意味著什麼。
我忍不住小聲反駁,「不會的。」
「我不會成為沈晝的累贅。」
一定不會。
可是後來,當我一點點接觸到沈晝的環境,才明白他都過著怎樣的生活。
可謂刀尖舔血。
為了不拖累沈晝,為了能站在他身邊,我隻能逼著自己融入那樣的環境。
十年時間。
我剪了短發,染發,抽煙,紋身。
甚至身上落了數不清的疤。
因為夠狠,我陪著沈晝爬上了京北地下二把手的位置。
可沈晝似乎並不快樂。
無數個夜晚。
他把我摟在懷裡,手指蹭過我身上的疤,又湊過去吻了吻它們。
「唐箏。」
他把臉埋進我胸口,嘆道,「我還是喜歡當年的你。」
而我總是在愣怔過後,推開他,點一根煙。
笑罵道。
「沈晝,你說這話真他媽沒良心。」
4
沈晝回家時已是凌晨。
我躺在床上,其實並沒有睡著。
隻是睜眼望著黑暗。
直到被沈晝扯進懷裡。
「還沒睡?
」他低頭吻我卻落了空。
愣了會,他壓著脾氣抱我,「誰惹你了,我去砍了他,好不好?」
「沈晝。」
「嗯。」
房間黑到我看不清他的臉。
但我能聞到他身上沾的栀子花香。
「分手吧。」
沈晝動作一僵,然後松了手,朝旁邊躺過去,「又怎麼了?」
他不耐地按著眉心,「也不是小姑娘了,矯情什麼?」
「分什麼手」,他笑了聲,「唐箏,你不年輕了。誰會娶一個抽煙喝酒紋身,辦事比男人還狠的老婆回家?」
胸口一疼。
我用力按著心口,卻怎麼也壓不住那細密的痛感。
去年手臂縫針,我對麻藥過敏,十二針,生縫,我都咬著牙沒出一聲。
可沈晝幾句借著酒勁的真心話,卻惹的我紅了眼。
「沈晝」,我忍不住想要問他,「如果我得了絕症,你……」
「唐箏。」
他打斷我的話,眉間隱有不耐,「別再問這種無聊的問題。」
「你要真得絕症了,
我陪著你自殺行嗎?」他按了下眉心,「最近要忙婚禮和生意,我沒那麼多心思哄你,別作。」
說話間,他手機忽然響了。
沈晝煩躁掛斷。
對方卻又打了過來。
往復折騰了幾次,沈晝拿著手機下床,「說。」
女生的哭聲順著聽筒傳來,不太真切。
沈晝罵了聲,「真他媽麻煩。」
嘴上說著麻煩,他卻還是匆匆出了門。
「生意出點問題,我去處理一下。」
「你早點睡,不用等我。」
5
我和沈晝的婚禮定在了下月初三。
婚禮從簡。
我沒和沈晝說過我的病。
晚期,基本治不好了。
我也沒告訴過沈晝,我壓根不會嫁給他。
我能接受沈晝的一切。
唯獨接受不了背叛。
想想他把別的女人抱進懷裡,親吻著她的眉眼,在她身上尋找我年輕時的影子,我就覺著胃裡一陣翻湧。
惡心不已。
我十八歲跟了沈晝,到現在整十年。
如今,醫生說我也就剩半年可活。
這麼算來,我在他身上浪費了小半輩子。
剩下這麼點日子。
我隻想做唐箏。
我定了出國的機票,想趁我還有力氣,去看看這個我熱愛,卻從未去看過的世界。
而機票也定在了下月初三。
6
清早,我在日歷上劃掉了一天。
距離出國,還剩十天。
身後響起開門聲。
沈晝裹著一身風雪進門,褪了外套,走過來抱我。
他還是不喜歡我的短發。
視線隨著我落在日歷上,沈晝看著重重圈起的下月初三,笑了聲,輕輕捏著我的臉,「迫不及待想要嫁給我了?」
他數了下,「還有十天。」
他把臉埋在我脖頸,「這兩天我抽空陪你把頭發染回黑色,再接個長發?」
「婚禮上一定很美。」
「不用。」
我面無表情的看著日歷,「沒幾天了。」
「短發也挺好的。」
沈晝默了好一會,「嗯。」
他松開手,拎起搭在椅上的外套,「婚禮事多,老三那邊昨天剛被砸了場子,
我最近忙,先不回來了。」沈晝說話時盯著我看。
像是等著我服軟。
等我說好,你陪我去染發吧,去接回長發吧。
可我隻是淡漠地回望著他。
「去吧。」
「反正,就剩十天了。」
沈晝沒說話,轉身邁入夜色裡。
再沒回頭。
7
距離婚禮還有七天時。
我去了城郊一家紋身店。
老板娘三十來歲,保養的很好,但滿眼滄桑。
她看我一眼,
「紋什麼?」
我撸起袖,指著腕骨處的 sz,又露出鎖骨下方的栀子花。
「都洗掉。」
老板娘看了眼,「洗掉會很疼,而且,會留疤。」
我笑笑,「不怕。」
我現在最不怕的就是疼。
至於留疤——
我渾身上下那麼多疤,也不差這兩處。
更何況,說不定再過半年,這副身子就成一抔灰了。
老板娘和我闲談,「分手了?」
我笑,「嗯,快了。」
「還有七天。」
老板娘嘖了聲,「這麼有儀式感,
分手還有倒計時?」許是店裡太安靜,也或許是和老板娘投緣,不知怎麼,我看她第一眼就覺著,我們像是一路人。
我和她聊起了過去。
當初,沈晝追我時,我給了他一個期限。
三百天。
如果他能堅持下來,我就跟他。
於是,沈晝每天早上出現在我面前,都會算著日子。
「倒計時一百七十九天。」
「唐箏,還有九十六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
「還剩一天了,準女友。」
……
當初風雨無阻堅持三百天把我追到手的男生。
卻在後來的十年裡。
漸漸生厭。
和老板娘聊的很合,洗掉紋身時,我給她提起那兩處的寓意。
腕骨處的 sz,是我和沈晝在一起一年時紋的。
那時我被他仇家綁架,用來威脅他。
沈晝為了救我隻身赴約。
明知是死的局,他卻去的毫不猶豫。
那次,他險些被人砍死。
他出院時,我去了趟紋身店,在腕骨處紋了他名字的縮寫。
那時我天真的想。
這輩子我就認定沈晝了。
可當晚,當我獻寶般把尚還發紅的手腕遞到沈晝面前時,他卻愣住了。
沒有我想象中的感動。
他皺著眉,先問了我為什麼,又問我疼不疼。
最後,他把我抱進懷裡,「以後別做了,我不喜歡。」
「不喜歡你傷害自己。」
「你這樣就很好,不需要改變,我很喜歡幹幹淨淨的,完美無瑕的唐箏。」
那時年紀小,隻當他是心疼我。
卻不曾想,實際上沈晝已經說了心裡話。
而胸口那朵栀子花,是在沈晝發誓,說二十八歲那年一定娶我時紋的。
沈晝最愛栀子花,愛它純白無瑕。
所以我把它紋在了胸口。
等著沈晝娶我。
如今,沈晝終於在我二十八歲這年定下婚期,他正在計劃著七天後的婚禮。
我卻在計劃著Ṫûₘ如何離開他。
雖說這幅身子已殘敗不堪,但我還是不想在離開時,身上留有與他有關的烙印。
我指著另一側鎖骨下方,
告訴老板娘。「在這邊紋一朵凌霄花。」
沈晝愛栀子花。
而我偏愛凌霄花。
他要我純白無瑕。
可我人生僅剩的這段日子,偏要自己做傲於高牆的凌霄花。
8
從紋身店出來,已是傍晚。
我和老板娘很是投緣,彼此留了聯系方式,加了微信。
回家時,路過一個售賣棉花糖的小攤。
我忍不住停下腳步。
上次吃似乎還是小時候,那時外婆還沒去世,會在我被棉花糖饞的走不動路時,掏出身上所有零錢給我買。
她總是看著我吃完,最後又笑罵一句「饞丫頭。」
外婆總是喜歡看著我笑。
笑的那張蒼老的面孔,皺紋愈發深邃。
寒風拂過,將記憶吹散。
我走到攤前,買了一個兔子圖案的棉花糖。
很甜。
和記憶中一樣的甜膩。
路過街角,聽見一個小女孩高聲問著,「媽媽你看,那個阿姨好酷啊!但她為什麼會吃棉花糖?」
「那不是小孩子吃的東西嗎?
」媽媽笑著解釋,「誰說棉花糖隻能小孩子吃?大家都可以,吃點甜食,人會變得更幸福。」
我踩著高跟鞋走過。
又聽見小女孩稚嫩的童音ŧū́₇,「可是,阿姨吃了那麼甜的棉花糖,為什麼好像一點也不開心?」
「媽媽,阿姨看著好孤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