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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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陳越處理好雨夜中的屍體,去店裡買了一個蛋糕。


我跟著他飄啊飄,飄回了家。


他將自己收拾幹淨,來到沙發前坐下,珍而重之地拿出蛋糕,點燃了蠟燭。


燭光搖曳,照亮了他清俊瘦削的臉頰。


「這是你離開的第十年。」


陳越看著蛋糕,眼神溫柔繾綣,「生日快樂啊,一一。」


一一,是他給我取的名字。


1.


陳越一直不喜歡吃甜食,以前我每次饞小蛋糕,他都會笑話我像個小孩。


而現在,我趴在桌子邊,看著他大口大口地吃著整個蛋糕,仍舊饞得快要流口水。


混蛋!


我幽怨地看著他,湊到他耳邊大聲控訴,喂!明明是我的生日蛋糕欸,怎麼我一口都沒吃著啊!


陳越充耳不聞,繼續吃著奶油花。


我突然想起,自己已經死了,他聽不見鬼說話。


「算了,這次也讓給你好了。」


我嘟囔一聲,看向他的手背。


剛剛那個人帶了彈簧刀,

陳越殺他,費了不少力氣,還受了傷。


此刻他的手背上橫著一道猙獰的傷口,鮮血爭先恐後地從裡面冒出來,順著手臂流下,滴滴答答地掉進地毯裡。


我抬起半透明的指尖,碰了碰他的傷口,輕聲問道:「笨蛋陳越……疼不疼啊?」


陳越沒有回答我,仍舊認真地吃著蛋糕。


吞下最後一口奶油,他走進臥室,去拿昨天買回來的新裙子。


我高興極了,愜意地在半空中轉了個圈。


又有新裙子穿咯!


剛從臥室出來,陳越頓了頓,突然又折返了回去,不一會兒,他帶著一雙紅舞鞋走了出來,將它也放進了鐵盆裡。


我更高興了,黏在陳越身上,喋喋不休地說了無數句「你真好」。


客廳裡,陳越點燃了裙子和鞋。


一寸一寸的火光中,那條白裙子來到了我的身上,紅舞鞋也被穿得妥妥帖帖。


我滿意點頭,光了十年腳,總算有鞋穿了。


陳越粗心,隔三差五就給我燒裙子,卻總是忘了燒雙鞋,

幸好我是鬼,可以飄來飄去,不然走路得多累啊!


這雙紅舞鞋,我十年前就喜歡,可是陳越買了十年,擺在床頭看了十年,都不肯給我穿。


我飛到他肩膀上趴下,沒忍住小小聲地抱怨了一句:「小氣鬼,喝涼水,哼!」


陳越突然笑了一下。


我被嚇了一大跳,還以為他聽見了我罵他,心虛地從他身上溜了下來。


「一一。」


寂靜的夜裡,他喚了一聲我的名字,聲音平靜溫和,帶著淺淺的想念。


他說一一,以後我就不給你燒裙子了。


我剛要撒嬌耍賴,就聽見了不遠處傳來的汽笛聲,小區周圍被警車堵得密不透風,許多人上了樓,舉著的槍齊齊瞄準了陳越。


他們來了。


陳越沒有絲毫反抗,他被銬上手銬,押下了樓。


我飄在他身後,跟著他坐上警車。


一路飄到了審訊室,年長的那位警察和陳越認識,他眼神復雜地取出一張照片,擺到了陳越面前,「……你和她,到底是什麼關系?


陳越沉默地看著那張照片,許久沒說話。


半晌,他微笑起來,眼神十足地坦誠:「何警官,我們沒有任何關系。」


「撒謊!」


臉生的年輕警察拍了拍桌子,對陳越的態度很是不滿:「……沒有任何關系,那你為什麼要殺了那五個人?!」


他沒有撒謊。


我默默靠在陳越的肩膀上,隔著虛空,看向照片中那個十八歲的自己。


是我離開得太早。


早到,我們還沒來得及變成戀人的關系。


2.


我和陳越,相識於十二年前的某個午後。


彼時我正在練舞室裡揮汗如雨,一個不經意的彎腰,透過二樓的落地窗,我看見了那個高大沉默的拾荒少年。


他滿身灰塵地站在樓下,望向我的眼神卻幹淨明亮。


其實在這之前,我已經看見過他很多次了。


但在那個午後,我第一次下了樓,穿著舞鞋走到他身邊,朝他伸出了右手,歪著頭看他:「你好,我叫餘憶。」


似乎是沒想到我會下樓,

陳越不由得呆滯了幾秒,等回過神來,他下意識地把手在衣服上使勁兒蹭了好幾下,才輕輕回握住了我的手,一觸即收。


「你好,陳越!」


他看起來激動又緊張,連主語都忘了說,局促的動作逗得我撲哧一笑,這下他更無措了,整個人都不對勁起來。


溫熱的風吹過,我別過耳邊的碎發,好奇地看著他:「……我們算不算互相認識了?」


陳越也笑了起來,他朝我堅定點頭:「當然!」


認識了,就是朋友了。


我仰著頭,對上那雙幹淨真摯的眼睛,在陽光下同他相視一笑。


故事就開始於這個春天。


跳芭蕾舞的女孩,遇見了拾荒的少年。


女孩在一個午後走下樓,於是光照到了少年身上,她和他鄭重握手,彼此都決定,要成為對方的朋友。


3.


那天,我們在大樹下坐了很久。


陳越告訴我,他是個孤兒,是拾荒的爺爺收養了他,靠著撿破爛把他送到了高中。


爺爺年紀大了,

拾荒的人變成了少年。


「等我賺夠了錢,立馬就帶爺爺去醫院檢查身體!」


陳越側臉汗津津的,眼睛亮得驚人。


他坐的位置離我有點遠,他並不覺得撿破爛是件丟臉的事,但他不想弄髒我的白裙子。


「你好厲害啊!」


我託著臉,覺得陳越真的超級厲害,「……不僅成績好,還能自己養活自己。」


相比之下,我就像家裡的米蟲。


陳越聽完,青澀俊朗的臉上浮起些許羞澀,他撓撓頭,不好意思地說:「這有什麼,我就是一撿破爛的。」


「可是陳越,你不會一直撿破爛的。」


我看著他的眼睛,認真地說:「我覺得,像你這樣的人,做什麼都會成功的,唔,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拍了拍手,我站起身來,搖頭晃腦地背著初中課文:「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


陳越被我逗笑,他煞有其事地點了點頭:「我覺得……你說得很對!


我和他一起笑,笑完了,又忍不住嘆了口氣。


「你每次考試都是第一名。」


我看著他,羨慕極了,忍不住概感慨道:「要是我跳舞也能像你一樣,總是得第一名就好了。」


「你已經跳得很好看了。」


看著我的情緒低落下來,陳越笨拙地安慰著我,「……真的,你跳得可好看了!」


「可是跳得好看和跳得好,是兩回事啊。」我在他身邊坐下,垂頭喪氣地說,「而且,我跳得也不是很好看。」


陳越急出了汗,他不太擅長安慰人,所以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沒事的,在我心裡,你就是第一!」


「你不是憶憶,你是一一!」


回答他的是我一連串的笑聲,這個人怎麼笨笨的啊,安慰起人來,都像是在講冷笑話。


陳越肉眼可見地松了口氣。


他的皮膚被曬得有點黑,整個人因此顯得莫名樸實憨厚。


笑了半天,我終於停了下來。


「一一。」


輕聲重復了一遍這兩個字,

我看向身旁的少年,神色認真道:「陳越,我好喜歡這個名字啊。」


陳越揚起一個羞澀又爽朗的笑,露出潔白的牙齒:「那我以後就叫你一一,好不好?」


夕陽打在他的身上,他的眼神幹淨澄澈。


我輕輕點頭,說了句「好」。


4.


後來我告訴陳越,其實我是失獨再生女。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的爸爸媽媽,比別的同學家長老了快二十歲。


我曾經有過一個姐姐。


她聰明美麗,擅長跳舞,但十八歲那年,姐姐生了一場大病。死之前她說,爸爸媽媽,再生一個吧。


於是兩年後,我出生了。


我是姐姐人生的重復和延續。她是因為,我是所以。


因為姐姐叫餘憶,所以我也叫餘憶,因為姐姐留長發,所以我也要留長發,因為姐姐眼角沒有淚痣,所以我的眼角,也不能留著那顆淚痣。


跳舞也是一樣。


其實我跳舞沒什麼天賦,但因為姐姐跳得好,所以我也被送進了舞蹈室,

學習姐姐最熱愛的芭蕾。


爸爸說,媽媽生病了,隻有我成為姐姐,她才會好起來。


所以我隻能是憶憶。


我明白的,所以每每回到家,我都很小心地扮演著姐姐的角色。


但我是個劣質產品。


我不如姐姐聰明,也不如姐姐漂亮,更沒有像姐姐那樣,從小就擅長跳舞。


我不喜歡吃姐姐喜歡的食物,也不喜歡姐姐喜歡的顏色。


她沉靜,我卻活潑。


我和姐姐,始終是兩個人。


這些破綻經常會被細心的媽媽察覺到,每當她發現我不是姐姐,總是會突然崩潰大哭。


她驚恐地推開我,瘋狂搖頭:「你不是憶憶,你不是我的憶憶!我的憶憶呢?老公,我們的憶憶在哪裡啊?!」


爸爸很失望。


他說,憶憶,為什麼不再努力一點。


再努力一點,你就能多像姐姐一點。


我知道爸爸很辛苦。


當年給姐姐治病,用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媽媽的精神狀態讓她沒有辦法出去工作,隻能待在家裡,

而送我學跳舞,又是項不小的開支。


工作繁忙,爸爸的頭發早早地白了。


我不想讓他失望,所以我很努力地想要成為姐姐,可是後來我卻發現,我做不到。


我是個笨小孩。


我永遠都沒辦法成為姐姐。


十六年來,我一直被困在名為「餘憶」的繭殼裡,無法抽離。


直到陳越出現,笑著喊了我一聲「一一」。


沉悶的世界,透出一絲縫隙。


5.


我的學校在城東,陳越的學校卻在城西。


於是雙休日在大樹下碰面,成了我和他彼此心照不宣的約定。


每周的這兩天,我和他都會很忙。


我在舞蹈室裡壓腿旋轉,他拿著編織袋去拾荒賣錢,他總會在那棵大樹旁等我下課,因為我們約好了,要一起吃午餐。


跳舞需要控制體重,媽媽把我當成了姐姐,準備的食物分量很小,總是姐姐愛吃的那幾樣。


我對香菇過敏,但我的餐盒裡,永遠都會有香菇。


我把香菇夾給陳越,饞他飯盒裡的土豆。


陳越默不作聲地吃完了那些香菇,後來,他的飯盒總是裝得滿滿當當。


他會把我不喜歡吃的菜通通夾走,再把自己做的菜分給我。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陳越他好像什麼都會,能夠賺錢養活自己,總是考第一名,做的飯還那麼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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