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特意點了店裡最貴的招牌醬大骨。
可菜一上桌,滿滿一盤全是不能啃的關節脆骨。
我找老板理論,他卻叼著煙,指著牆上“圖片僅供參考”的小字,一臉無賴:“脆骨不是骨頭?吃不起就別點,嘰嘰歪歪的!”
我氣得發抖,看向男友,希望他能為我說句話。
他卻拉住我,低聲勸道:“算了算了,為這點事丟人,忍忍就過去了。”
老板見狀更囂張了,直接把盤子往我面前一推,骨頭湯濺了我一身:“吃!今天不吃完別想走!”
我看著男友懦弱的臉,和老板囂張的嘴臉,忽然笑了。
我拿出手機,
對著那盤脆骨、老板的臉、牆上的標語,以及濺滿湯汁的衣服,從不同角度,仔仔細細地拍了十幾張照片。
.......
我過了法考,全國第一。
男友李瑞說要慶祝,帶我來了一家網紅餐廳。
“就這家,我朋友都說好。”他指著招牌。
我點了最貴的招牌醬大骨。
菜上來了。
一盤白花花的關節脆骨,沒一點肉。
我叫來老板。
“老板,這是醬大骨?”
他叼著煙,眼皮一翻:“有問題?”
我指著盤子:“圖上不是這樣的。”
他拿手指頭敲敲牆:“圖片僅供參考,
字不認識?”
我問:“所以我花128,買一盤脆骨?”
“脆骨不是骨頭?吃不起就別來網紅店。嘰嘰歪歪。”他說。
李瑞在桌下拽我的衣服。
我看向他。
他使眼色,嘴型是“算了”。
我問老板:“你的意思是我吃不起?”
老板笑了,把盤子往我面前一推。
湯汁濺了我一身。
“吃!今天不吃完別想走!”他吼。
李瑞站起來:“有話好好說,別動手啊。”
老板指著我:“你管管你女朋友,什麼毛病?”
李瑞拉我:“行了行了,
少說兩句,忍忍就過去了,丟不丟人。”
我笑了。
男友愣住:“你笑什麼?”
我沒說話,拿出手機。
“你幹嘛?”男友問。
我對著那盤脆骨,拍了一張。
對著菜單上的醬大骨圖片和牆上“圖片僅供參考”的字,拍了一張。
對著老板囂張的臉,拍了一張。
我站起來,繞著桌子走了一圈,從不同角度又拍了十幾張。
餐廳裡很安靜。
所有人都看著我。
老板叼著煙,也看著我。
男友想來拉我,手伸到一半,停住了。
我把手機放回口袋。
“你到底要幹什麼?
別鬧了行不行?”男友低聲說。
我沒理他,轉身,朝門口走去。
“喂!站住!還沒給錢呢!”老板在後面喊。
男友追上來:“你瘋了?錢還沒付呢!”
到家後,我用鑰匙開門,身後傳來我男友的聲音。
“你到底想幹什麼?就為了那點事?”
李瑞跟著我進來,“砰”地關上門。
“我在跟你說話!就為了一盤骨頭,你至於嗎?當著那麼多人給我難堪!”
我換了鞋,徑直走向臥室。
李瑞跟在我屁股後面嗶嗶:“你今天太讓我失望了,我朋友都在,你讓我臉往哪兒擱?”
我打開衣櫃。
李瑞還在說:“你知道那老板是誰嗎?那是我爸的朋友李叔!你讓我以後怎麼見我爸?”
“哦,原來不是欺詐,是人情世故。”
李瑞愣住了,我從衣櫃裡拖出一個28寸的行李箱,打開,平放在地上。
“你幹嘛?”他問。
我把他那幾件掛著的襯衫、衛衣,一件件取下來,扔進行李箱。
他的聲音變了調:“你來真的?為這點小事?”
我不想鳥他,走到衛生間,把他那支電動牙刷,還有那瓶他最愛的蔚藍男士香水,一起扔進行李箱。
然後是書桌上他的筆記本電腦和充電器。
最後是電視櫃下面他的索尼PS5遊戲手柄。
“你瘋了!
”李瑞衝過來想搶,我把箱子合上,扣好。
行李箱裝不下,我還找了個黑色垃圾袋,把他放在玄關的球鞋和幾雙襪子掃了進去。
我一手拖著箱子,一手拎著垃圾袋,走向門口。
李瑞堵在門前:“我不許你這樣!”
我看著李瑞:“讓開。”
“你把話說清楚!”
我掏出手機,當著他的面,打開微信,找到他的頭像。
彈出一個確認框。
我點了“刪除”。
李瑞的頭像消失了。
我又打開手機通訊錄,找到他的號碼。
加入黑名單。
我做完這一切,把手機放回口袋。
李瑞看著我,嘴巴張著,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我打開門,把行李箱推出去,把那袋鞋扔在箱子旁邊。
“你的東西。”
然後,關上了門。
門外傳來李瑞瘋狂的砸門聲。
“你他媽有病!書讀傻了吧你!冷血動物!”
門外的砸門聲停了。
我打開筆記本電腦,新建了一個Word文檔。
光標在第一行閃。
我還沒想好標題,手機響了,是閨蜜林曉。
“臥槽,你朋友圈怎麼把李瑞屏蔽了?我剛看到他發了個‘呵呵,女人’。”“我把他刪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
“分了?就因為今天餐廳那事兒?我聽你提了一嘴。”
“嗯。”
“不是吧姐們兒,為了一盤骨頭?李瑞這人是慫了點,但不至於吧?”
“林曉,如果一個人,花了128塊錢,買了一部最新款的蘋果15 Pro Max遠峰藍版本,結果快遞送來一個華強北產的藍色機模。這叫什麼?”
“……詐騙?”
“說得好。那我今天這事,叫什麼?”
“……消費欺詐?”
“回答正確。所以這不是一盤骨頭的事。
”
林曉在那頭吸了口涼氣:“行,不愧是你。那你打算怎麼辦?真分了?”
“分,但李瑞他爸的朋友,那個李叔,也不能就這麼算了。”
“你想幹嘛?不會要去砸店吧?姐,冷靜,你是要當律師的人。”
我敲下鍵盤,打出第一行字。
我對著手機念了出來:“標題,《我,法考狀元,在XX網紅餐廳被上了一堂生動的‘欺詐課’》。”
林曉:“……”
“正文,分三部分。一,事情經過配圖。二,法律條文解析。三,舉報途徑展示。”
“等會兒……你要發網上?
”
“發。”
“你瘋了?李瑞他爸跟那老板是朋友,你讓李瑞臉往哪兒擱?”
我說:“他選擇站在他爸的朋友那邊,放棄講道理的時候,就沒臉了。”
“可你……你這是要把事情鬧大啊!”
“對。”
我把那十幾張照片一張張拖進文檔。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有知情權。菜單上的醬大骨是宣傳,盤子裡的關節脆骨是實物,這叫侵犯知情權。”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禁止虛假宣傳。他掛著醬大骨的招牌賣脆骨,
這就是虛假宣傳。”
“還有他那句‘不吃完別想走’,涉嫌強制消費,違反《消法》第十條,公平交易權。”
林曉在那邊沒說話,好像在消化。
我敲下最後一行字,把整理好的文檔轉成PDF。
“我寫完了,一萬兩千字,圖文並茂。”
“你……真要發?”
“我還會附上我給市監局、消費者協會、稅務局發的電子舉報信截圖。”
林曉的聲音有點抖:“稅務局?”
“一個128的菜品,不開票,隻讓掃碼付錢,你說他稅幹不幹淨?
”
“姐,我給你跪了。你這是要他S啊。”
我笑了笑:“我隻是在行使我的合法權益。順便,給廣大網友普個法。”
“你要發哪個平臺?”
“所有平臺。微博、小紅書、抖音,再@所有我能找到的本地**媒體。”
我掛了電話,登錄微博,點擊,發送。
我那篇萬字長文,發出後三個小時,爆了。
我的微博賬號漲粉五萬,“醬大骨俠女”的詞條爬上本地熱搜。
閨蜜林曉的電話打進來,聲音是破的:“姐!你屠榜了!全國熱搜第七!《我,法考狀元,在XX網紅餐廳被上了一堂生動的‘欺詐課’》!
”
“嗯”我刷新了一下後臺。
“市監局官微回你了!說已經收到舉報,正在核查!”林曉在電話那頭喊,“網友都說你是普法之光,人間清醒!”
我正看著一條評論。
“這個博主好剛,粉了。”
手機震動,彈出一條新消息。
來自林曉:“臥槽!快去看熱搜!風向不對!”
點開微博,熱搜第七,我的詞條沒了。
一個新的詞條掛了上去,後面跟著一個紫色的“爆”字。
#法考狀元分手索要巨額賠償#
點進去,第一條是那家餐廳的官微。
他們發了一段監控視頻,
配文:“公道自在人心。”
視頻經過精心剪輯。
畫面裡,隻有我站起來,繞著桌子,從不同角度拍照的“咄咄逼人”。
李瑞拉住我,我甩開他。
老板叼著煙,一臉“無辜”。
他推我、吼我的片段,消失了。
視頻下面,是九張微信聊天記錄截圖。
是我和李瑞的頭像。
上面的我:“分手可以,給我二十萬精神損失費,不然我就讓你爸的朋友身敗名裂。”
“李瑞”:“你太可怕了,我給不了。”
我:“那就等著瞧。”
截圖的時間,
是我發文前一小時。
P圖技術很專業。
最新的動態,是本地一家媒體發布的採訪視頻。
視頻裡,李瑞坐在鏡頭前,眼睛紅腫。
“她平時不是這樣的,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可能……可能是我提了分手,她因愛生恨吧。”
李瑞對著鏡頭,流下一行淚。
“她威脅我,說要是不給錢,就毀了我爸的朋友,我沒想到她來真的。對不起,李叔,都是我的錯。”
評論區炸了。
“我就說有反轉吧?一個巴掌拍不響。”
“好可怕的女人,法考狀元?知法犯法啊!”
“這不就是敲詐勒索嗎?
支持老板報警!”
“人肉她!這種人憑什麼當律師!”
我的手機開始瘋狂響起,全是未知號碼。我開了靜音。
緊接著,我的身份證號、手機號、家庭住址,被人一條一條地發在了評論區。
一條置頂的評論是:“狀元住這兒啊,鄰居們多‘照顧’一下。”
林曉在那邊快哭了:“姐,怎麼辦啊?他們太髒了!這幫人瘋了!”
“髒東西,總要清理的。”
“可現在證據對你完全不利!全是坑!”
“叮咚。”
門鈴響了,我走到門口,通過貓眼看出去。
一個穿著藍色制服的快遞員。
我打開門。
“你好,法院傳票,請籤收。”
他遞過來一個牛皮紙文件袋。
我籤了字,關上門。
拆開,白紙,黑字,最上方是國徽。
原告:李建國。
被告:我。
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刪除侵權文章,公開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失一百萬元。
案由:名譽侵權、敲詐勒索未遂。
林曉在電話裡問:“姐?誰啊?你還在聽嗎?”
我看著傳票上的字,笑了。
“在。”
“那你打算怎麼辦?所有人都覺得你輸定了!”
“別慌,
我剛拿到遊戲的入場券。”
法院通知我進行庭前證據交換。
我一個人去的。
推開門,一個戴金絲眼鏡的律師坐在我對面,是餐廳老板李建國的代理人。
他看見我,嘴角往上撇了一下。
法官坐在主位,面無表情。
“原告方,出示證據。”
金絲眼鏡律師站起來,把一個U盤和一疊打印好的A4紙放在桌上。
“法官,這是餐廳當晚的監控視頻。視頻清晰顯示,被告情緒激動,多次做出挑釁行為。”
律師頓了頓,拿起那疊紙。
“這是被告與我當事人的朋友,李瑞先生的微信聊天記錄。被告明確提出二十萬的賠償要求,否則就要‘搞臭’我當事人的餐廳。
這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
他說完,坐下,看著我。
他斜睨著我,眼神裡滿是篤定我必輸無疑的輕蔑。
法官看向我:“被告,你的意見?”
我沒看那些A4紙。
“法官,我先對原告的證據提三點質詢。”
金絲眼鏡皺眉。
“第一,關於視頻。”我說,“我申請對該U盤內的監控視頻進行專業技術鑑定,以確認視頻文件的完整性與原始性,是否存在剪輯、拼接、或刪除片段的痕跡。”
金絲眼鏡的表情僵住了。
他開口:“被告這是毫無根據的猜測!”
法官問他:“原告方,是否同意進行技術鑑定?”
金絲眼鏡的嘴唇動了動:“我們……同意。”
“很好。”我繼續說,“第二,關於微信截圖。P圖軟件現在很方便。我申請對提供截圖的手機進行司法鑑定,以核實聊天記錄的真實性。”
金絲眼鏡的臉白了。
“被告,你不要血口噴人!”
我沒理他,看向法官:“法官,他急了。”
法官敲了敲桌子:“原告律師,注意你的言辭。”
金絲眼鏡坐了回去,手在發抖。
“第三,”我從包裡拿出我的手機,放在桌上,“這是我的證據。”
“這是我當晚用手機拍攝的所有照片,共計18張,未經任何修改。照片的元數據,也就是‘時間戳’、‘地理位置信息’,都可以證明其原始性。”
法官點了點頭。
“哦,對了,還有一份證據。”
“我這臺手機,有個自動錄音的功能,很不巧,當晚,它錄下了全部過程。”
“包括李建國老板把我推開,指著我鼻子吼‘今天不吃完別想走’的那一段,錄得很清楚。”
“法官,您想現在聽聽嗎?”
開庭了,我沒請律師。
對方律師看見我一個人,很得意。
李瑞作為原告方證人,坐在證人席。
對方律師問他:“證人,請陳述你所知的事實。”
李瑞清了清嗓子:“被告,也就是我的前女友,在事發當晚,因為我提出分手,情緒失控。她揚言要是不給她二十萬分手費,就毀掉我父親朋友的餐廳。”
對方律師:“她有具體說過怎麼毀掉嗎?”
李瑞:“有。她說她法考第一,要把事情鬧到網上,讓餐廳身敗名裂。”
我舉手。
法官:“被告,你有問題要問證人?”
我站起來,走到證人席前。
“李瑞,你現在在‘華天律師事務所’實習,對嗎?”
“是。”
“你們律所的入職培訓,第一課是不是《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規範》?”
“是。”他皺眉。
“所以,你很清楚做偽證的後果。”
對方律師也站起來:“反對!被告在恐嚇證人!”
法官敲了敲法槌:“反對無效。被告,請直接提問。”
我看著李瑞:“我們交往的紀念日是幾號?”
李瑞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