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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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手的手掌仿佛不是她的,軟綿綿地垂在身側,沒有一點知覺。


  如果說沒拆石膏之前她還有點期望的話,那她現在是完全死心了,因為她大腦的神經線完全控制不了那隻手掌,想彎曲手指都很困難,等同於是廢了。


  “醫生,我的手會無力到什麼程度?或者說,怎麼樣才能證明我的手有康復現象?”良久,赫連尹輕輕抬起頭,眼神深黯,看不出是怒是悲。


  醫生指著她眼前的杯子,鼓勵性地說:“如果你很想知道自己的手力量如何,那我們下來就來做一個測試吧,現在放在你眼前的,是一個第一次杯子,一個塑料杯子,一個玻璃杯子,一個裝了水的玻璃杯子,赫連小姐,如果你能拿起塑料杯子,就是有進展,而如果你能拿起裝了水的玻璃杯子,就是康復了,你來試試吧。”


  赫連尹看了眼前杯子良久。


  而後。


  她的右手慢慢扶起左手,將左手移到一次性杯子面前,

她的左手慢慢握住那個一次性杯子,右手放開。


  一次性杯子被拿了起來。


  感覺不到重量。


  也感覺不到杯子。


  赫連尹瞳孔緊縮,“醫生,我感覺不到那個杯子,這是正常的嗎?”


  “正常的,因為你現在還屬於在康復階段。”


  赫連尹受到了鼓勵,點點頭,將毫無知覺的左手慢慢移到塑料杯子前。


  那雙美麗的手。


  纖細的手。


  輕輕握在磨砂的塑料杯子上。


  那個杯子被她舉了起來。


  赫連尹淺淺一笑。


  然後那個杯子晃了晃,‘啪’一聲摔落下來,滾到地面上。


  她臉色蒼白。


  她的左手連塑料杯子都拿不穩!


  醫生見她情緒不穩,急忙出聲安慰她,“赫連小姐,拿不穩塑料杯子是正常的,不用太過擔心,慢慢來,隻要好好鍛煉,一定會拿得起來的。”


  赫連尹置若未聞,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瞳孔死寂。


  “赫連小姐,其實你已經很棒了,你今年才十幾歲,有這樣堅強的面對心裡已經不錯了,要知道,有些人是傷在常用的右手的,這樣對病人大大的不便,但有些人還是可以戰勝這個關卡,讓自己的手重新恢復如初……”


  赫連尹走出病房的時候。


  已經傍晚了。


  她大腦一片空白,將無力的左手輕輕垂至身側,臉色正常。


  不管她的手傷得多重,她不想讓朋友擔心她,因為讓別人擔心也是沒用的,成熟的人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


  她這樣暗暗地告訴自己,走向於舟,笑容溫和卻單薄,“等很久了吧?”


  於歌搖搖頭,將手裡的塑料袋子遞給她,“這個給你。”


  “是什麼?”


  赫連尹右手拿著病例單,想抬起左手去接他的袋子,卻發現自己的左手完全不聽大腦的控制。


  她的臉色不自然一白。


  而後,又恢復了平靜,用拿著病例單的右手去接袋子,

沉默不語。


  “這是大果凍,小時候於舟很怕進醫院的,所以我總要買好大果凍,在他看醫生之前拿給他,鼓勵他要勇敢一點,向陽一點。”


  赫連尹一愣。


  於歌雙手插兜,面容看起來淡淡的,卻隱著幾分不易察覺的憐惜,“其實無論你的手怎麼樣都好,都要懷著一份期望。想想我弟弟,其實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知道自己的結局是什麼了,但他仍然不放棄,我們家也不放棄,所以他健健康康地長了這麼大,並且以後,都會健健康康老去。”


  “你們覺得他那樣是健康嗎?”赫連尹的聲音靜靜的,於舟天天吃藥,膚色蒼白病態,算是健康嗎?


  “那不然你認為呢?難道病了就沒有追求生的權利了?這麼多人愛他,不放棄他,為什麼他要放棄自己?活著也許是很無趣的,但是死了就連無趣都感受不到了,病了也許是痛苦的,但是放棄了時光就不會再來了,與其一蹶不振,

不如孤注一擲,如果努力了還是失敗,證明你為自己做過什麼了,沒有放棄自己,沒有向命運低頭,想想霍金,想想張海迪,為什麼他們可以,你卻不可以?沉淪在病痛中,到底能給你帶來什麼了?隻有痛苦對嗎?所以你要擺脫這層痛苦,活在你的精神之上,這就是上天對你的磨礪,你隻有走出來了,才能真正戰勝心魔。”


  望著她失魂落魄的樣子,感受到她身上散發出來的那種刺骨的冰冷和抗拒,他心裡突如其來的難過。


  “你是不是知道了我的病?”盯著他關懷的眼瞳,赫連尹心中窒息的痛意漸漸褪去,變得有些清醒,是啊,於舟的病自胎中帶出,病了十幾年,上醫院的次數不在少數,可是他從來沒放棄過,向陽地活著,美好得活著,單純地活著。


  他可以辦到。


  她為什麼不可以?


  也許是因為於歌的安慰。


  又也許是聯想到了於舟的病。


  她覺得自己心裡沒有那麼痛苦了,

第二波病痛從心中淡去,她戰勝了心中的障礙,發現自己越來越容易接受自己的狀態了,不管怎麼樣,人要向陽地活著,不要因為病痛就放棄自己,因為放棄了也隻能得到更深層次的痛苦。


  “剛才醫生告訴我了。”於歌沒有隱瞞她,“我知道你這樣的人更願意知道真相,所以我不瞞你,醫生都告訴我了,讓我好好安慰你,生活之事,不如意十之八九。赫連尹,努力奪得第一塊金牌吧,得到了,就是你從現在開始累積的第一個成功。”


  赫連尹沒有答話,靜靜地看著他,一時之間,竟覺得眼前的少年美如天使。


  


  第117章 哥哥思念


  


  三天後便是冬令營的決賽。


  在此之前,班主任任磊帶他們一群人去拜訪了當地名俗文化,因為發生了赫連尹的事情,任磊心中有了個警醒,特意交代同學們身上不要帶著包,這邊的飛車賊很多,遍布集市每個角落,

帶著包的外來客,一不小心就會成為飛車賊的目標。


  赫連尹已經很久沒出門了。


  每天就是培訓班和寢室,偶爾上上醫院,別無其他的娛樂。


  對於可以出去遊逛的消息,她還是打從心裡感到開心的,微微收斂了黯淡的神情,收拾了下自己。她擦了臉,坐在一面紅色的廉價鏡子前,讓同寢室的張莉莉幫她把頭發扎起來,張莉莉跟赫連尹都是一個班的,成績優異,性格直爽,最難得的是她還很善良,見赫連尹的左手不方便,經常主動幫她放放蚊帳,倒倒洗腳水,她的關懷讓赫連尹感動,赫連尹想著,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報答她。


  張莉莉站在她身後為她盤發,她用梳子梳了好多次還是扎不起來,赫連尹的頭發太韌太滑,很難盤起來,最後沒辦法,張莉莉隻好提議說:“尹同學,要不我幫你扎兩個麻花辮吧?你的頭發太韌了,盤不起來呀。”


  經過兩年的時間,她的頭發已經長及腰處了,

此時映照在鏡子中,投射出一股沉靜烏盈的光澤。


  “也可以。”對於盤什麼頭發,赫連尹沒什麼意見,隻要不披頭散發擋著視線就可以了。


  於是張莉莉將她的烏發分成兩邊,扎成了兩條可愛活潑的麻花辮。


  鏡子裡。


  那張沉靜的臉仿似回溯到了她初到赫連家的樣子,長發如緞,眼珠烏黑,端坐於椅子上,散發出沉靜疏離的味道。


  她的眼鏡還沒帶上。


  三分深沉七分模糊地看著鏡中的自己。


  張莉莉手中的梳子掉在地上。


  目瞪口呆。


  “天吶,尹同學,你好適合扎麻花辮,有一種民國少女的味道。”


  赫連尹眼珠靜靜的,伸手拿過桌上的眼鏡戴上,鏡中人的臉瞬間清晰了起來,她笑道:“還好啊,我感覺我自己像個書呆子。”


  “不,一點也不像,你像是個洞悉一切的反動青年。”


  “反動青年?是那種電影裡,經常拿著抗議牌子在街上反動黑暗勢力的那種女孩嗎?


  “沒錯。”


  赫連尹身上的那種睿智從容,是從體內散發出來的,沒人可以模仿得了,她身上有一種獨特的氣質,就像陳年佳釀,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濃烈香醇,讓人不沾已輕輕微醉。這種氣質渾然天成,不用去特意去挖掘和表現出來,隻要靜靜地站在那裡,便能成為眾人的焦點。


  扎好了辮子,赫連尹換上一身白衣,眼珠明淨,纖塵不染。


  她將桌上的小夾子和發圈收進櫃子裡,坐在床上等其他同學更衣換鞋,幾人收拾妥當後,三三兩兩地結伴下樓,男生們和班主任早等候在女生宿舍樓下,見到大家集合了,班主任吹響了手裡的哨子,合影,點名,整裝,交代,出發。


  於歌長身玉立,佇立在男生群裡,俊美的五官分外招眼。


  他呆呆地看了赫連尹良久,低頭微笑,“你扎辮子還蠻好看的。”


  這年代的男生多有辮子馬尾癖,辮子馬尾癖的意思就是男生們迷戀著扎辮子或者馬尾的女孩。

對於幹練的短發,男生們反而覺得沒那麼好看,可能男生喜歡的風格多是以清純溫柔的女孩為主,就像女生喜歡幹淨溫雅的男孩一樣。


  所以說於歌是個有福的人,赫連尹初中兩年都是短發,到了高中留長了頭發,而於歌剛好在這時候遇見了她,看見了她溫柔恬靜的模樣,真真是從心底裡感到她很漂亮,人很漂亮,靈魂很漂亮,思想很漂亮,腦袋很漂亮,總之,一切都很漂亮。


  “謝謝。”赫連尹淡淡一笑,沒什麼反應。


  “不過你為什麼總穿著白衣?你現在的左手不方便,白衣又那麼容易髒,你就不怕髒了沒辦法手洗嗎?”從赫連尹罹病以來,她就一直穿著白衣,於歌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這樣穿,有什麼含義?


  “前些天,我無意中翻到一本課外書,書中標了一種練功方法。裡面說,學功夫的人,講究警覺敏銳,任何物體靠近時都必須耳聽六路眼觀八方,及時地發覺。

穿白衣就是為了鍛煉自己的感官,如果白衣服哪裡髒了,說明感覺不夠靈敏,我也算有點功夫的人,現在左手如此脆弱,我得練練這門功夫,這樣有尖利物什靠近時,就能及時降低對左手傷害。”


  沒想到她恢復得這麼快。


  還開始研究對左手保護的辦法了。


  於歌微微一愣,“沒想到你還挺養生。”


  “以前沒這種思想,後來左手受傷了,感悟了太多事情,就開始學著去滲透一些道理,既來之而安之,既然手注定要毀掉,我隻能盡自己所有能力來保護它,畢竟它也是我身上的一塊肉,傷的疼了,我都會不完整。”


  於歌贊同地點點頭,“我越發覺得你強大了,簡直就像一個無法預估的寶藏,裡頭藏著太多讓人驚嘆的好東西了。”


  “別太崇拜我,書看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則,路是人走出來的,想活得不一樣,靠自己。”


  “哈哈,

沒錯呢,隻是你這功夫,是從武俠小說中學來的嗎?我常看那些刀光劍影的武俠事件,踏雪無痕,劍出人死,難道你信這些?”


  她輕輕搖頭,“踏雪無痕,劍出人死這些固然都是假的,是出於作者的幻想,偏離了現實世界的軌道,我不會學那些的。我是從一本武打學員手冊上看見的,據說那些功夫打星就能辦到,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總之我覺得是一個不錯的提議,穿著白衣,我可以練練的我感官知覺,蠻好的。”


  “其實我覺得武俠小說裡的世界挺好的,看似刀光劍影的血腥世界,其實快意灑脫,什麼事情都可以用武力來一絕高低,贏了就是真理,不用攀比比較,不用勾心鬥角,不用相互利用,隻要有一身武功,走遍天涯海角,受人愛戴,多麼風流不羈。”


  “你一個女孩子還想著風流不羈?”於歌突然覺得赫連尹的野心其實很大,她的內心有巖漿一般滾燙炙熱的強大報復,

像男孩子一樣的報復,不,甚至比男孩子的心性還要更加強烈,仿似飛蛾撲火,奮不顧身地投向那盞名為未來的幽幽燭火,焚須斷翼,在所不惜。


  “為什麼不呢?難道女孩子就應該坐在家中,等待男子的憐惜與寵愛過日子麼?一旦男孩子不再愛這個女孩子,她就隻能將心思寄託到自己的兒女身上,終日為兒為女操心操累,鬱鬱寡歡?”


  “哦?那你是怎麼想的?”


  “嫉妒和貪婪,比小說中的刀劍還要更鋒利,偏見和愚昧,比小說中最毒的毒藥還要更可怕。我是個人,有七情六欲,一樣會妒忌和貪婪,既然認為某些東西是自己想要的,為什麼不去努力獲得呢?身為新新人類,如果還一味地活在過去的傳統思想上,認為女人就應該靠男人,那就是偏見和愚昧。既然有能力,就應該靠著自己站起來,同樣有手有腳,有思想有能力,有學識有才華,為什麼不讓自己強大,

反而要去靠別人?”


  “這麼一說,還真是有點道理,隻不過你如此要強,就不怕嚇跑了那些想要靠近追求你的男孩嗎?要知道,男孩們更喜歡柔弱溫柔的女孩子啊,這樣能激發男孩子身上的保護欲,繼而強大起來,也算是男孩的一種成長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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