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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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消雨歇。


 


熊叔餍足地翻身下來,枕著我的胳膊,鼻尖蹭著我的頸窩。


 


「我知道,金沙灘的每個姑娘都有一個故事,紗落,我想聽聽你的。」


 


「好啊,你要聽長的,還是短的?」


 


「長的。」


 


長的也不太長。


 


1.


 


我生在大山裡。


 


我爸是個瘸子,媽媽嫌他窮,在我拍滿月照的時候,跟著攝影師私奔了。


 


後來,我爸就帶著我進了城,邊打工邊找我媽。


 


他沒讀過書,腿腳又不好,隻能做些髒活累活,省吃儉用,供我讀書。


 


可惜,高三那年,他在工地遭遇事故,意外身亡。


 


我住校,工頭聯絡不上我,就託人找著了我堂叔。


 


結果,我堂叔領了賠償金,卻連火化的錢都不肯出。


 


我爸的遺體就在火葬場一直扔著,後來不知怎麼就找不著了。


 


我趕回老家,想討回賠償金,卻被堂叔用一疊借條堵了回來。


 


七七八八一算,不光賠償金,連宅基地也抵進去,還倒欠他八萬八。


 


這些年,老家村裡的光棍特別多,有好幾個看上了我,彩禮給到十幾萬。


 


我不答應,堂叔就把我鎖在廢屋裡。


 


幸好我還有個姑姑。


 


出嫁的前一夜,她撬開了廢屋的鎖,把我放了。


 


離開老家後,我進過廠,做過保姆,當過服務員,送過外賣。


 


大概是我長相柔弱,又無家人可依,無論做什麼,總會被惡意的目光盯上。


 


進廠,被工頭惦記。


 


做保姆,被僱主佔便宜。


 


做服務員,被廚師凌辱。


 


就連送外賣,

也被誤會是「那種外賣」。


 


我爸S後,這個世界就變成了一頭惡獸,把我撕開,開始狼吞虎咽。


 


直到兩年前,我經人介紹來到金沙灘會所。


 


熊叔,你說怪不怪?


 


我做正經事的時候,總是遇到不正經的人。


 


可我現在不正經了,見到的卻都是像你這樣的君子。


 


在金沙灘,我重新找到了家的溫暖。


 


技術部的花姐,教會我愛人與被愛。


 


銷售部的梅姐,帶我認識了很多愛我的人。


 


醫療部的衛哥,定期給我做體檢,教我怎麼愛護身體。


 


我是個孤女。


 


外面世界裡,早已沒有了我的容身之所。


 


金沙灘,就是我的家。


 


在這裡,我有了朋友,有了家人,還遇到很多很多的貴人。


 


說實話,我命不怎麼好。


 


但我還是會飽滿多汁地活著。


 


因為有熊叔這樣的謙謙君子,一直疼我愛我。


 


熊叔聽了十分感動,將我抱到身上,又要了一次。


 


2.


 


半真半假的故事,最是動人。


 


我對熊叔說的那些事,四分真,三分假,還有三分沒有講。


 


我媽拋夫棄女,是真的。


 


但她是被拐賣的大學生。


 


她跟著攝影師跑了,是真的。


 


不過,那個免費給山裡人拍全家福的流浪攝影師,是我親舅舅。


 


是一直在尋找妹妹的哥哥。


 


我媽和我舅都是狠角色。


 


逃跑半年後,他倆又喬裝改扮回到村子,以招工的名義,把村裡被拐賣的女人帶跑了一大半。


 


據說,

有些婆婆既想讓媳婦賺錢,又不放心,就跟著一起去了,以便時時盯著。


 


結果呢,婆婆也跑了,倆人都不回來了。


 


因為這個,我爸被村裡人遷怒,待不下去了,才帶著我去城裡打工四處討生活。


 


有人勸我爸,趁小把我賣了,再娶個媳婦。


 


我爸不肯。


 


他總覺得,隻要我在,他和我媽就還是夫妻。


 


說實話,他有點痴心妄想了。


 


第一次逃,我媽沒機會帶我走。


 


第二次,她連不相幹的人都救走了,卻連看都不看我一眼,顯然是鐵了心不要我的。


 


小時候我爸天天說媽媽壞話,我也恨過她怨過她。


 


漸漸地我長大了,明了事理,對她反倒升出幾分敬佩來。


 


我敬她走得幹淨利落。


 


後來我爸意外身亡,

我被堂叔吃絕戶,被逼著嫁給老無賴,這些都是真的。


 


但姑姑沒救我。


 


她早就不滿堂叔侵佔我家財產,想分一杯羹。


 


可在我們那兒,外嫁的姑娘,回娘家爭錢爭地,是會被戳脊梁骨的。


 


那晚,她悄悄打開廢屋的門,說要帶我去找媽媽,卻轉手把我賣給了人販子。


 


幾經輾轉,我被賣到了金沙灘會所。


 


為了少受些皮肉之苦,我不哭不鬧不反抗。


 


問我什麼,我都點頭說願意。


 


即便如此,我還是無法避免地挨了一回「S威棒」,被關進小黑屋。


 


不給吃,不給喝,不讓睡。


 


屋裡隻有一個投影儀,循環播放一些女孩子的錄像。


 


被虐打,被生剖,被肢解,被挫骨揚灰。


 


不聽話,身體就會被用另一種方式出賣。


 


區別是,活著賣還是S著賣,整著賣還是拆開賣。


 


隻有完整的我的價值,高於拆開的價值,我才能保住身體的器官。


 


隻有活著的我的價值,高於屍體的價值,我才配有呼吸。


 


想明白了這一層,我就更加乖順了。


 


我隻想活著。


 


至於貞潔?


 


算了吧。


 


那隻是「使用者」們賦予的標籤,就像評估一件商品的磨損程度。


 


對於「被使用者」來說,沒什麼意義。


 


3.


 


熊叔年紀大了,早已體力不濟。


 


每到最後關頭,都面目猙獰、目眦盡裂。


 


好像便秘了一個月、終於擠出了一點點屎一樣。


 


他翻著白眼再上青雲,長喘一聲,也顧不得一身狼藉,倒頭就打起呼嚕。


 


我用溫水擦淨他的身體,蓋好毯子。


 


調暗燈光,點上他喜歡的燻香。


 


青柚和黑醋慄的味道在臥室裡彌漫開來。


 


熊叔也有故事。


 


四十七歲了,開了一家大型運輸公司,身家過億。


 


可自從老婆生了二胎後,就拒絕與他同房了。


 


嫌他味,嫌他軟,嫌他鼻孔生瘡,嫌他臭腳……


 


熊叔天天憋著一股邪火,一回家就吵架。


 


離婚是不可能的。


 


湊合過又不甘心。


 


出軌的成本太高。


 


養情人又太麻煩。


 


還是金沙灘省心,姑娘們幹淨懂事訓練有素,更不可能跑到他老婆面前耀武揚威。


 


我拿出小本本,在熊叔名字後添上一筆。


 


【熊叔;

正丅】


 


功德又+1。


 


我輕輕揉開熊叔的眉結,調整了枕頭的位置,見他的呼吸變得沉穩均勻,這才輕手輕腳來到客用盥洗間。


 


金沙灘會所共有二十八層。


 


一層到十二層,分別是酒吧、洗浴中心、自助餐、遊戲廳、健身房、泳池、KTV……


 


十三層到二十層,是客房,每層各有一間總統套房。


 


二十層往上用的是專梯,一般人上不去。


 


這間十八層的總統套房,我是第一次來。


 


不過格局都差不多,客用盥洗間與主臥隔著大大的會客廳和餐廳,就算聲音再大也沒關系。


 


我打開水龍頭,細細清洗著自己。


 


浴室鏡裡的我,身材纖細又飽滿。


 


花姐曾誇我:


 


「臉似芙蓉胸似玉,

盈盈一握楊柳腰。」


 


4.


 


花姐是帶我入行的師父,也是金沙灘的傳奇。


 


她做到五十歲才退居二線,如今都快六十了,仍有一票老客人對她念念不忘。


 


說實話,剛見到她時,我是不信的。


 


她長相很普通,身材也有些發福,就算年輕四十歲,也算不上美豔。


 


可是,當她解開我的浴袍,溫柔如水地看著我時,我信了。


 


我沒見過媽媽。


 


但我覺得一個母親的目光,就該是花姐這樣的。


 


柔和,堅定,帶著無條件的愛與包容。


 


「你得先把自己點著,才能讓客人融化。」


 


她指尖遊走。


 


我呼吸紊亂。


 


炙熱的電流,隨著她的指腹流入我的身體,將我變成了搖曳的火苗。


 


「對,

就是這個表情。


 


「帶著兩分似有似無的無助,還有三分怯懦的渴求,看得人心裡啊……


 


「微微的疼,疼得直發痒。」


 


她的聲音就像剛剛熨過的衣服,帶著幹淨滾燙的熱氣。


 


我突然理解那些男人為什麼會痴迷她了。


 


她有魔法,能與欲望對話。


 


她教我男歡女愛,教我察言觀色,為我設計妝容和穿搭,調整我走路的儀態……


 


她說要將畢生所學盡數傳授給我,讓我成為金沙灘最貴的姑娘。


 


在我之前的人生裡,從未感受過來自媽媽的關愛,就連一個像樣的女性長輩都沒有。


 


記得初中時,我連來了例假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偷爸爸的零錢買了最便宜的衛生巾,

當成創可貼用,以為這樣就可以止血。


 


那七天,每一次換衛生巾都是一場噩夢。


 


直到我在廁所垃圾桶裡看到別人換下來的衛生巾,才明白,我貼反了。


 


我已經習慣了「不被愛」,隨時做好了「被拋棄」的心理準備。


 


我會默認周圍所有人都對我不懷好意,然後再慢慢去挑揀那些不那麼壞的人,小心翼翼地從他們身上汲取一點點感情。


 


花姐的親近,讓我受寵若驚。


 


她欣賞我,贊美我,引導我放下對身體的羞恥,教我獲得愛和快樂的竅門。


 


有一次,我情難自禁,忍不住叫了她一聲「媽媽」。


 


她嚇了一跳,慌亂地擺手:


 


「可以叫我媽咪,但不能叫媽媽。有些事,媽媽是不會教女兒做的……」


 


我怕自己的貪心嚇跑她,

急忙改口叫「媽咪。」


 


她也松了一口氣:「好姑娘。」


 


不是媽媽和女兒,是媽咪和姑娘。


 


5.


 


我出師那天,也是花姐正式退休的日子。


 


那是一個陽光很好的清晨,金沙灘會所剛剛結束營業。


 


花姐帶著盛裝打扮的我,從正門走進金沙灘。


 


正對大門,是一面有著灰色暗紋的迎賓牆,上面隻寫了兩個蒼勁有力的毛筆字。


 


我小聲念:「蕩婦?」


 


這會所真夠直白的。


 


花姐捂嘴笑道:「從左向右念。」


 


「婦蕩?」


 


「坦蕩。」


 


我抬手撓了撓眉心,掩飾泛紅的臉:「原來是『坦』。」


 


花姐看見我的窘迫,咯咯咯笑起來:


 


「逗你的!寫這幅字的人早就S了。

沒人知道這是『坦蕩』還是『蕩婦』,你愛念什麼就念什麼。」


 


我點點頭:「也許是坦蕩做蕩婦的意思吧。」


 


花姐笑得更大聲了:「孺子可教。」


 


繞過迎賓牆,是一個非常寬敞的大廳,最顯眼的位置,供奉著一具紅粉骷髏。


 


那是一具女子的骸骨。


 


骸骨之上澆鑄了黃金,黃金表層又灑了一層粉色的鑽石粉末。


 


每一處骨關節,都由純金鎖扣嵌連。


 


骸骨託著下巴,側躺在神臺之上,左腿微屈,右臂自然垂下,沒有皮肉,卻另有一番嫵媚。


 


「這是馬郎婦娘娘的金身。」


 


花姐從一旁的案臺上,拿了四炷香,點燃,跪拜,念念有詞:


 


「馬郎婦娘娘保佑啊!海邊別墅不要爛尾。三個老公和平相處。打麻將不要點炮。」


 


我真羨慕她的瀟灑。


 


但願我到了六十歲時,也能有這樣的福報。


 


念完了自己的事,她又拿了四根香遞給我:


 


「馬郎婦娘娘,是以肉身度化凡人的聖女。神臺下雕刻著她的典故,你好好看看。」


 


典故來自北宋葉廷珪寫的《海錄碎事》。


 


說是在一片金沙灘上,有一個叫馬郎婦的美貌女子,她自願和一切人歡好。


 


凡是與她有魚水之歡的人,就再也不會因邪欲而做壞事。


 


後來,馬郎婦S了,化作神仙。


 


我好奇:「風月場裡擺骷髏,多少有些晦氣吧?」


 


花姐笑我不識貨:「你看到的是骷髏,別人看到的可都是金子。誰會嫌金子晦氣?」


 


也對。


 


無論多麼可怕或多麼惡心的東西,隻要是金子做的,都會變得好看。


 


花姐說,

把馬郎婦娘娘供在大廳,還有別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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