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次沒有以電克電,是真的腿軟。」
我脫下手套給他顯擺我的美甲。
「漏電時是藍色,沒電時是紅色。」
「看,現在多藍!就像是能繼續戰鬥的奧特曼。」
方恆眼梢發紅,深深的酒窩掛在兩頰,使勁在我額上嘬了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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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開春,小林村都會舉辦籃球比賽。
我廠男員工個個籃球打得不錯,因此年年奪冠。
而村政府隊會打籃球的沒幾個,於是年年墊底。
但今年,因為方恆被村長請去做外援,村政府隊就像一匹黑馬,衝入決賽後直接叫板我們發電廠隊。
他現在隻要一有空,就在村政府搞特訓,村政府隊氣勢如虹。
後果就是,我每天進廠時,都會聽見我廠員工士氣高昂地大喊「打敗方恆!
」
他們本來在練球,看到我經過時立馬停止了動作。
「林廠長,我們知道方恆是你對象。」
「但這場比賽事關我廠榮譽,還請廠長能以大局為重。不要因為個人情感而偷看我方戰術!」
「混蛋!把我想成什麼人了?我當然是希望咱發電廠贏啦!」
回到家,我又要經受另一番折磨。
方恆從背後抱住我,貼著我的臉頰不懷好意。
「村政府隊這次準備得很充分,萬一贏了你們廠隊,你會不會怪我?」
我努力矯揉造作出可愛的聲音。
「那當然。所以,你口口聲聲說愛我,能為我放水嗎?」
沒想到他一把將我推開,絲毫不留情面。
「那不行。我從小到大,字典裡就沒有輸這個字。」
「那是因為你的字典太貧瘠!
」
他上下掃了我一眼,唇角一勾。
「讓我放水也行。除非決賽那天,你作為啦啦隊為我加油。」
「高中時校隊決賽那天,我很想看你跳啦啦操的,結果你甚至沒來看球。」
我嘆了口氣。
「今時不同往日。」
「這次我肯定會去看決賽,但我是坐在領導席的。等比賽結束了,我會給球隊頒獎。」
「第一名由村長頒獎,第二名是我頒獎。」
「你若希望我給你頒獎,那就一定要獲得第二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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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那天,李樂神神秘秘地提著一個包裹,把我喚到一邊。
我倆像小偷一樣,潛入一個秘密房間。
「林閃閃,換上!這套衣服,我哥絕對喜歡。」
「我靠,這麼暴露?
」
「你哥平時一本正經,原來喜歡這個?」
李樂連忙跳腳。
「什麼暴露?跳啦啦操都是這樣穿的,展現的是活力,是激情,是力與美。」
「你既然決定要跳,能不能尊重下直男的審美?」
「你到底想不想你們廠隊贏了?」
我豁出去了,進到更衣室換上了衣服。
李樂瞪大了眼睛。
「太好看了!看你這身材,這臉蛋,為什麼當時都說陳瑜是校花?明明就該是你啊!」
「我哥果然老奸巨猾,目光毒辣!」
聽見比賽正式開始的哨音後,我讓李樂閉嘴。
我昂首挺胸,掌心攥著花球。
雄赳赳,氣昂昂。
向球場邊最顯眼的區域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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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那年,
雖然我沒參加陳瑜組織的啦啦隊,但我經常看她們排練,動作早就記熟了。
校隊決賽那天,我一直讓李樂用手機給我實況轉播。
看到他們奪冠的剎那,我一蹦三尺高,尋了一個無人問津的角落,拿起兩團樹葉跳起了拉拉操。
我的頭發劈裡啪啦發光,路燈也跟著我的節奏一閃一閃。
今天,我已經能穩穩地控制住自己的能量了,不怕再電瞎體育館的燈泡。
我要自信地把當年沒有跳給他看的舞蹈,跳給他看。
還要大膽地在人群中喊出聲來。
對著我最喜歡的那個男孩,喊出他的名字。
「方恆!」
「加油!」
方恆抱著籃球,正凝神靜氣地要投下一個三分。
聽到我的聲音側眼一瞧,瞬間愣在原地。
他的手完全沒有聽大腦的使喚,
將球漫無目的地拋了出去,落在了裁判的頭上。
後來,我又如法炮制……加倍努力。
每次他拿到球的時候,我都會喊出他的名字,為他加油。
我越加油,他越走神。
然後就是,裁判不停地吹哨。
3 號方恆,進攻犯規。
3 號方恆,防守犯規。
3 號方恆,界外發球失誤。
3 號方恆,無球犯規。
3 號方恆,防守三秒違例。
3 號方恆,花式犯規連續五次,被罰離場。
見他坐上冷板凳後,我灰溜溜地回去換了衣服,端莊穩重地回到了領導席。
我廠同志紛紛在群裡給我點贊:「廠長,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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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廠還是第一。
我把第二名的獎杯頒給方恆時,他的臉像個冰塊。
真的生氣了?
完了,籃球是他的逆鱗,他最討厭輸球。
我有點心虛,對他小聲嘀咕:「隻要是字典,肯定有個輸字。明年再戰,我絕不作妖。」
「誰輸了?」
他深吸一口氣,前一秒還平靜如水的眼眸,此刻已凝成兩潭專注而溫柔的漩渦。
「今天我要贏下我的全世界。」
我的耳邊迸發出震耳欲聾的歡呼和掌聲。
眼前的方恆單膝一滑,跪倒在地,掌中託著的粉色絲絨盒子輕輕開啟,閃爍著耀眼的光芒。
我就像被璀璨的月亮裹進懷裡,漫天的星辰都在對我眨眼。
浩瀚的銀河裡隻有他一人的聲音清晰可辨。
溫存。
堅定。
每一個字都像是從心底小心翼翼地捧出來一般。
「林閃閃,你是世上獨一無二的林閃閃,是我的世界裡唯一的電光石火。」
「你能用隱藏技能烤肉,不會讓我挨餓。無論外面有多黑,隻要有你在,家裡就會有光。」
「你默默守護了我好幾次,我卻沒能在第一時間說聲謝謝。我曾經很混蛋,謝謝你願意原諒我。」
「往後餘生,我都想陪在你的身邊,和你一起看遍人間煙火。」
「林閃閃,你願意嫁給我嗎?」
我好像短路了。
甚至忘記了說話。
隻是傻傻地伸出手,任憑他將戒指套在我的指間。
耳邊是山呼海嘯的「在一起」,把我淹沒在無以名狀的幸福裡。
我俯下身子,環住他寬闊的肩膀,向他的唇上重重沉沉地親了下去。
這是我愛戀了十多年的月亮。
從此他隻屬於我。
番外(方恆視角)
1
我和李樂,一個跟著爸姓,一個跟著媽姓。
初中時,整天吵架的父母終於離婚了。
他們一個要出國,一個要去和別人組成新的家庭,臨走前隨口一問:「你倆願意跟誰?」
李樂躲在了我的身後:「我要跟著哥哥。」
他雖然隻比我小一歲,但當時看我的神情又慫又呆,就像是比我小十歲。
爸媽眉頭一皺,一人帶倆,應該是超過了他們的預期。
「你們走吧。李樂跟我。」
我把那小子從背後拽出來,一巴掌拍直了他弓著的背。
父母走後,我和李樂搬去了爺爺家住。
上高中時,
他說他受夠了三天兩頭有女生找他,給我帶話送情書,所以在學校裡,他不打算認我是他哥。
隨便。
他經常在班裡吊車尾,我也不想承認他是我弟。
有一天,他和校外的混混打架,被打的鼻青臉腫,差點斷了一條腿。
不知道他是抽了什麼瘋,問他打架的原因,他儼然像個英雄S不開口。
結果還被全校通報批評。
我發現自從他被打後,好像總和一個頭發很卷的女孩放學後一起回家。
學校不允許燙發,她應該是自來卷,毛茸茸的頭頂讓我想起方小靜。
我問李樂:「你談戀愛了?和人打架是不是因為那個小卷毛女生?」
他笑道:「小卷毛?你是說林閃閃?不是!那天要不是她路過救了我,我現在就和方小靜一樣瘸了。我害怕再遇上那幫混混,
就讓她護送我回家。」
我:「……」
感覺智商被我弟侮辱了。
「她那麼小的身板,當時和你打架的有十個人,她怎麼救的你?」
李樂愣了一下。
「這我也沒看清楚,反正那幫人說她的拳頭像電擊棒。」
越說越不靠譜。
這兩人看起來都有點傻乎乎的。
我怕他倆再被混混纏上,放學後就偷偷地跟著他們。
我弟像個傻猴子,那個女孩……遠遠看去,一頭卷發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像朵向日葵。
果然,沒幾天我就看到幾個混混拿著木棒,跟在他們後面。
我摁下領頭那人手裡的家伙:「借一步說話?」
2
帶他們繞出巷子後,
我才轉身。
「剛才前面那個猴子是我弟,勞煩高抬貴手,別再騷擾他了。」
領頭的衝我咧嘴一笑。
「老子經常混去你們學校籃球場打球,我見過你。我喜歡看你打球,很吊。」
「那個猴子真是你弟?不像是一個娘胎出來的啊。你代他向我鞠躬道歉,我就放過他。」
好笑。
「你們把他打成那樣,我還沒找你們算賬呢。」
「你他媽和誰說話呢?」
一陣棒子雨敲地我全身發麻。
感覺被打的差不多時,我瞅準機會奪過他們老大的木棍,橫在他的頸間。
看他被我勒地喘不過氣,小弟們上前調停。
「小子,其實我們不是來搞你弟的。」
「我們是來抓他旁邊那個卷毛小妞的。」
「上回她用陰招把我們電的手腳發麻,
我們隻是想討個公道。」
「這不關你的事,都是誤會,你松手吧。」
「那也不行。」
我以背貼牆,雙手繼續發力。
「S人要坐牢的,你想清楚!」
我揚起下巴:「你們快把我打S了,我正當防衛,有什麼問題?附近有攝像頭,拍的很清楚。」
李樂被打時,就是吃虧在巷子裡沒有攝像頭。
今天我不能再讓他們得逞。
手也不會松開半分,
直到那個領頭的滿臉青紫,舉手投降。
他被我放開後,摸了摸被勒紅的脖子,大口喘著粗氣。
「夠狠。要不要來道上一起混?」
「沒興趣。」
我脫下外套,堵住頭上鮮血橫流的傷口。
「以後,他們倆,你們誰都不能動。
」
3
高二學期末,爺爺去世了,我爸回國奔喪。
他說,希望我高三畢業後出國念大學。
「李樂怎麼辦?我走了,家裡就剩他一個了。」
我爸說,別管他,以後別慘到在街邊賣燒烤就行。
我不擔心他去賣燒烤。
我怕我一走,那幫混混又盯上他,又或者他去做了混混。
於是我交了白卷,打算晚一年畢業。
「哥,你留級了?」
李樂的眼睛瞪的像銅鈴。
「無所謂,我到大學會跳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