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誰能幫我一下呢?
隻要能收留我三個月就可以了,三個月後,我就高考了,隻要能讓我在這三個月裡脫離父親的魔爪就可以了……
那幾天晚上,我都在學校的保安室裡和保安大媽一起睡覺。
一直到一周多之後,實在要回家換衣服,我才回去。
那天我剛走到樓下,看到樓下被圍得水泄不通,我走近之後,看到警察銬著我爸從裡面走了出來。
原來那天我爸因為和別人起了衝突,捅了對方十幾刀,導致對方血流過多、當場S亡,我爸因此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
我目送他上了警車,心裡感到悲涼又解脫。
結束了,終於結束了,等我考上大學,就可以離開這裡了。
回過神來,我看著牆上的便利貼。
裴行之的話是什麼意思啊,
他說他有辦法幫我了,但是沒法遵守給我許下的承諾……
我一頭霧水,伸手揭下了便利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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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睜開眼時,我正站在高中校園演講臺下面,身旁的同學和我一起舉著右手,目光堅定、信誓旦旦。
我抬眼,正好和講臺上的小裴同學對視,他衝我笑了笑,眼底卻有幾分化不開的憂愁。
「志在巔峰,路在腳下,枕戈待旦,決戰高考……」
響亮的誓言響徹校園,這是我的 17 歲,是我們熱血又激昂的 17 歲。
誓師大會結束後,我小跑著去找他。
想到便利貼上的那些話:「我可能有辦法幫你了,隻是這樣的話,我可能就不能遵守和你一起去北京的約定了」。
他要做什麼?
我想問問他,卻又不知道從何問起,總不能告訴他我來自十年後,還能看到他每天記錄的話吧?
我想了想,抬頭問他:「你還記得我們一起去北京上大學的約定嗎?」
他笑了笑:「當然了。」
我不放心地看著他,心裡隱隱地有一些不好的預感。
他揉了揉我的頭發:「好了,別想那麼多了,你肯定沒問題的,我又給你整理了一些復習筆記,待會兒給你送去。」
我沒問題,那你呢?
我還沒問出口,就感覺到意識逐漸模糊。
我看著校園裡站著的裴行之,穿著藍白相間的棒球校服,笑著看著我,離我越來越遠、越來越遠……
11
我從咖啡館裡醒來的時候,發現外面天已經黑了,我身上披了一條毯子。
意識到是服務員小姑娘給我的,我向她道了一聲謝。
「小姐,外面天已經黑了,不介意的話,可以在這裡住下。」
「行,謝謝了。」
我車技本來就不好,夜晚開車恐怕更糟糕,況且現在我根本不想回江城。
跟著她上樓的時候,我無意問她:「那位姓裴的客人寫了好多心願便利貼啊,你對他還有印象嗎?」
「裴行之嗎?他是我表哥,也是這家咖啡館的老板。」
說話期間,女孩帶我來到了樓上的一個房間,打開了臥室燈:「這就是他之前的房間,我每天都打掃,你若不嫌棄的話,就在這裡住下吧。」
我一下子怔住了:「那他現在人在哪兒?」
「他不在了。」女孩聲音很輕。
「他不在了是……」我心裡有個不願去想的猜測。
「他十年前就S了,在 2012 年被一個喝醉的男人用刀捅S了。」
我的雙腿一下子像被灌了鉛一樣,像呆子一樣看著屋裡的陳設,牆上還貼著周傑倫的海報,桌子上是厚厚的復習資料,地上放了一隻籃球。
這是小裴同學的房間。
我靜靜地走到書桌面前,上面攤開了一本厚厚的書。
我看了眼封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心裡有個念頭呼之欲出,我難以置信地看著被翻開的那一頁。
上面有幾行字被人用紅筆畫了出來: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S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終於明白了小裴同學說他不能遵守約定是什麼意思了。
原來我爸當年根本不是過失S人,從裴行之下定決心的那一刻起,他已經做好了赴S的準備。
所以他創造了偶遇,成功地激怒我爸,並讓我爸SS了他,從而以犧牲自己的方式,把我從泥沼中解救了出來……
裴行之,你怎麼這麼傻呢?
回過神來,我早已是淚流滿面,我顧不上身邊女孩詫異的目光,發瘋一般地跑下樓,去撕下牆上的最後一張便利貼——
那張寫著「夏橘,再見」的便利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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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回到十年前,我背著書包正站在學校門口,我看了眼手表上的日期,正好是出事那天。
也就是他寫下那張「夏橘,再見」的那天。
我顧不上正響起的上課鈴,借來了保安大媽的手機,
一邊報警,一邊飛快地趕回家裡。
沒有耐心去等半小時一趟的公交車,我飛奔著朝家的方向跑去。
再跑快一點啊,夏橘。
風聲在我的耳邊呼嘯,我心裡又急又怕,生怕自己趕到的時候,看到的就是倒在一片血泊中的小裴同學。
不過好在,這次我是幸運的。
趕到家門前熟悉的街道時,裴行之和我爸正站在一起,眼看我爸的刀就要捅到他身上。
「裴行之,不要!我們還要一起去北京上大學呢。」我大聲地喊他。
我看到裴行之扭頭看了我一眼,他對我笑了笑,下一秒,我看到我爸揚起了手裡的刀子。
與此同時,我聽到了呼嘯的警車聲音。
我想跑上前阻止我爸的刀子,可卻力不從心,我的四肢變得僵硬無力,意識漸漸模糊……
13
或許是害怕自己醒來後發現並沒有改變裴行之S亡的事實,
或許是害怕再次失去裴行之。
這次我沒有立馬在咖啡館醒來,而是做了一個很久的夢。
這個夢,像是《安徒生童話》裡面《海的女兒》那個故事一樣,美好又殘忍。
在夢裡,小裴同學犧牲了自己的性命,把我爸送進了監獄,從而把我從泥沼中救了出來,讓我順利地參加了高考,並考上了武漢大學。
我對小裴同學的付出一無所知。
反而對大學裡陪伴我的江皓感恩戴德,覺得他對我的陪伴熨帖了我心靈上的傷疤,認為是他拯救了我。
我就像《海的女兒》裡面那個無知得令人憎恨的王子,看不到救了自己的小美人魚,反而對醒來後守在身邊的陌生姑娘感恩戴德,要用餘生去報答。
多可憐的小美人魚啊,她用自己美妙的嗓音換來了人類的雙腿,每走一步都如同在尖刀上行走,
如同鮮血在流淌。
哪怕她知道如果獲得不了王子的愛,在王子和別人結婚的頭一天早晨,她就會變成水上的泡沫。
可她依舊義無反顧地選擇救下了王子。
多麼傻啊,就像小裴同學那樣。
他明明那麼優秀閃光,不僅成績優秀,況且有著和睦的家庭、優渥的家境,明明他的未來會一片光明。
可他卻為了讓 17 歲的夏橘順利地考上大學,而心甘情願地S在了他的 17 歲。
14
「小橘,小橘……」
迷糊之中,我聽到有人在叫我。
我逐漸從夢境中抽出,心裡像被挖空了一塊。
我心裡想著夢裡的裴行之,卻在睜開眼的瞬間,看到了夢裡的人近在咫尺——
他此時正站在我面前,
笑意盈盈地看著我。
我又驚又喜,猛地站了起來,難以置信地看著他,使勁捏了一下自己的臉。
好疼,這不是夢!
他心疼地拉過我的手,伸手的時候露出了左臂上蜿蜒的一道疤痕。
他輕聲地告訴我:「這不是夢,我回來了,小橘同學救下我了。」
我再也忍不住了,伸出手臂緊緊抱著他。
「裴行之,我喜歡你,就像你那麼喜歡我一樣超級喜歡你。」
我仰頭看著他,回答了 17 歲的小裴同學寫在便利貼上的疑問。
「我也喜歡你。」他低頭看著我,輕聲又堅定地回應。
15
「2012 年,因為夏某喝醉持刀傷人,導致一名男高中生裴某左臂重傷,因裴某及家人堅決不同意和解。在裴某及家人的多次上訴下,
夏某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17 歲的裴行之救了 17 歲的夏橘。
27 歲的夏橘回到過去救下了 17 歲的裴行之。
「夏橘,再見。」
不是再也不見,而是要和你——
再次相見。
番外——裴行之的心動日記
1
2010 年 11 月 20 日,高一。
我最近總是注意到一個女孩。
她在三班,我在一班,我們中間隔了一個班級。
忘了最初是因為什麼注意到她。
好像是課間歡聲笑語的走廊裡,她綻放的笑容;好像是課間操歡快的音樂下,她輕盈的身姿;也可能是早操溫暖的陽光下,她跳動的馬尾。
情不知何起,
卻一往而深。
我漸漸地發現,我好像越來越在意她了。
會在去辦公室交作業時,看看她的成績和試卷;會在校園考試成績榜上情不自禁地去找她的名字;會在每周一國旗下領讀誓詞時,尋找臺下的她。
她的名字叫夏橘。
我好像喜歡上她了。
2
2010 年 12 月 22 日(冬至),高一。
不是好像,我確實是喜歡上她了。
今天課間做競賽題目時,我突然看到她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我們班門口。
明知道她不是來找我的,因為她根本不認識我,可我還是第一時間放下筆出去了。
可能是想營造和她的擦肩而過,可能是想離她更近一些。
結果我剛走到門口,她突然拉住我的袖子。
我又驚又喜,
感覺身體都僵住了,不聽我使喚了。
「同學,請問你可以幫我叫一下你們班的文藝委員嗎?」
她拉著我的衣袖,仰著臉笑盈盈地看著我,聲音又軟又甜。
我心裡一下子軟得像棉花糖一樣。
可能因為天氣冷的緣故,她的鼻尖和耳尖都凍得紅紅的,惹人憐愛。
「同學?」許是看我愣住了,她又叫了我一聲。
「噢噢,好,你稍等。」
我像個呆子一樣,機械地進去叫文藝委員。
「門外有人叫你。」
「好,」文藝委員抬頭看了我一眼,噗嗤一聲笑了,「不過班長,你走路怎麼同手同腳?」
啊?我剛剛同手同腳嗎?
完了完了,她肯定覺得我很呆。
我頓時懊惱極了,感覺剛剛自己沒發揮好。
唉,下次我一定要表現地自然一些啊。
3
2011 年 2 月 19 日(生日),高一。
今天是我的生日,父母從國外回來陪我過生日。
他們突發奇想地要開一家咖啡館。
「取個什麼名字呢?」爸爸問媽媽。
「讓行之定吧,就當送給行之的生日禮物。」媽媽看向我。
我腦海裡第一時間想到了夏橘。
咖啡館位於郊區,面朝大海,海上日落特別好看,霞光應著海面,浪漫極了。
「就叫『橘子日落』吧。」
爸媽招募了一位老爺爺做店長,又飛回了國外。
他們是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科研人員,常年不在家,最近兩年被派遣到美國學習。
這些我都習慣了。
不過我也不怪他們,
因為他們從小給我的安全感與愛已經足夠了。
店長老爺爺是位很有情調的人,我們兩個寒假期間一起布置了咖啡館。
他一個 60 後的人居然和我一樣,都喜歡聽周傑倫的歌。
聽說夏橘也喜歡聽 Jay Chou 的歌,特別是那首《不能說的秘密》。
那她會不會有哪一天走進這家咖啡館呢?
我靠著窗戶看著遠處的日落,託著腮發呆,一旁的 CD 機上正播放著《不能說的秘密》。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與你躲過雨的屋檐……」
4
2011 年 9 月 10 日,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