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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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動你?」


我一愣,抬眼看她,眼底十分迷茫。


 


聞涵笑著喝了口咖啡:


 


「我是說,我離開這十來天,」


 


「……你們就沒有上床?」


 


我喝過價值三千一杯的咖啡,品嘗過奢侈,如今再喝普通的咖啡,


 


苦澀得難以下咽。


 


沒有想到,時隔四年,那味道我也還能記起。


 


我抿了一小口,化在舌心上,苦得讓我清醒:


 


「你想說什麼?」


 


「陳慕不是那種人。」


 


顯而易見,她知道陳慕沒碰我。


 


聞涵有些可惜地說:


 


「你知道嗎?」


 


「你離開後,他瘋癲了半年,看到像你的身影就上前查看,直到遇見我。」


 


「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我們八分相似,所以那晚包間裡他喝得酩酊大醉,看到我,便理所當然地把我認成你。」


 


「瘋了一樣吻我,吻得我呼吸不暢,在外人面前白日宣淫,嘴裡卻喊著你的名字……」


 


「可惜啊,卻會在關鍵時刻突然清醒,毫不心軟地把我扔下去……」


 


說完停頓了一下,聞涵有些得意地衝著我示威。


 


你為了錢可以拋棄他,離開四年,這四年裡,對我來說卻是機遇。


 


「我這張臉,他常常認成你。」


 


「他把對你的虧欠、對你的感情、甚至對你的愛,澆灌在我這個替身身上。」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你覺得你現在能爭得過嗎?」


 


咖啡雖苦,卻能提神清醒。


 


一大口下肚,

我冷靜了下來。


 


「所以呢?」


 


「聞涵,當我的替身,就這麼驕傲嗎?」


 


聞涵眨了眨眼睛,笑嘻嘻:


 


「當然了。」


 


「你不知道嗎?小說裡拋棄男主的白月光從來都沒有好結果,而她的替身才是女主。」


 


「可現實不是小說,我不想爭。他既然把我的情給了你,他也會在某個時間點,把對你的虧欠轉移給另一個人。」


 


聞涵幸運地長了和我八分相似的臉,卻蠢在想要依附男人。


 


後面不歡而散。


 


我撥通了電話,陳慕一秒之內就接了。


 


「喂。」


 


「你在哪?」


 


我報了位置。


 


「我馬上去接你。」


 


11


 


到了的第一時間。


 


聞涵小跑著過去,

撲在他的懷裡。


 


陳慕下意識地抱住他的腰,視線停留在我身上,有些不自在地開口:


 


「聞涵,你別鬧,注意分寸。」


 


聞涵嬌嗔地撒嬌:


 


「姐姐剛剛跟我說,我是她的替身,可是你以前說我不是哎……」


 


陳慕有點無措,語無倫次,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和我解釋,


 


也和我的替身解釋。


 


我仰著頭問他:


 


「陳慕,所以你喊我回國,就是讓我看看,你有多思念我,有多愛我,思念到要找替身,愛到要把別人當成我?」


 


陳慕沉默,默默地松開了聞涵,想要過來抱我。


 


這一次,我沒讓他抱,又拒絕了他。


 


時間仿佛回到了四年前。


 


那時我也是拒絕了他。


 


拒絕他的表白。


 


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


 


我第一次看清楚了他說的對我的愛。


 


好荒謬,好扯淡。


 


應了我媽說的那句話,


 


富人的事情,咱們窮人不懂。


 


的確,我窮,不懂他對我的愛。


 


陳慕眼眶紅紅的,難過起來連鼻子都是紅的,著實有些可憐。


 


「啊栀,我沒做過對不起你的事。」


 


「你離開的四年,我活不下去,隻是把她當作了你,當作了精神支柱。」


 


我有些負氣地說。


 


「嗯,那現在我回來了,怎麼不把她送走,」


 


「送到國外。」


 


陳慕說,「啊栀,她對我有情。」


 


他不願意。


 


他對你有情,什麼情?


 


是你把她當作替身,

她陪著你的情分嗎?


 


我突然間不明白。


 


一腔熱血地回來,是為了什麼。


 


為了看他倆的情深嗎?


 


為了看他愛我之深,把對我的愛轉移給另一個人?


 


為了看他的精神出軌嗎?


 


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太窮了,真的不懂富人的腦回路。


 


陳慕的手還沒有碰到我,我就轉身離開了。


 


我依舊看不懂他對我的愛。


 


12


 


回去就是一場笑話。


 


無非是了卻十八歲的遺憾。


 


以前我還會愧疚留陳慕一個人四年。


 


現在不會了。


 


我可能是太窮了,忘記了他是富人。


 


富人最不缺的,就是金錢和女人。


 


他身邊可從不孤單。


 


沒有多少留戀,我準備出國,繼續我的生活。


 


陳慕有過挽留。


 


他不理解,為什麼聞涵這個隔閡我就是不願意跨過去。


 


他不理解是正常的。


 


因為他的父母沒有教他。


 


在他爸眼裡這些都是正常的,也教他以為這是正常的,沒有錯。


 


出國那天。


 


陳慕風急火燎地趕來。


 


一如四年前一樣趕來挽留我。


 


隻不過那年下著滂沱大雨……


 


如今晴空萬裡,白雲藍天。


 


陳慕紅著眼問我要一句答案:


 


「楚栀,我連碰都沒有碰過聞涵,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過不去這個坎?」


 


「或者說,自始至終,你都不愛我。」


 


我擺擺手示意離別,

笑得釋懷:


 


「你不懂,正常,因為我也不明白,你們富人為什麼放著大魚大肉不愛,喜歡吃沒有油水的番茄炒雞蛋。」


 


飛機馬上起飛,我也要進站檢票了。


 


陳慕突然間爆發,哭著低吼:


 


「楚栀!」


 


「所以從始至終你根本不愛我,你隻愛錢!隻有我在愛你,是不是?」


 


「你不能這麼對我!」


 


愛嗎?


 


他依舊是窮人思維。


 


認為他花了錢,就是愛我。


 


我沒花多少錢,就是不愛他。


 


門不當戶不對,思想不同,誰也不懂誰。


 


13


 


我在國外過得很好。


 


媽媽身體好轉,被我養得白白胖胖,和小姐妹們有說有笑,闲了織織毛衣,互相叫幾句蹩腳的地方話,

打打麻將什麼的。


 


日子過得也不錯。


 


什麼叫好呢?


 


富人的有錢肆意揮霍?


 


窮人的賺到大錢?


 


都不是,


 


應該是快樂平安才是好。


 


這一點上天很公平。


 


沒有窮人和富人之分。


 


……


 


因為工作原因,我再次回國,又一次時隔四年。


 


不再下著漂泊大雨,代替的是晴空萬裡。


 


陳慕已經成為陳家的掌權人了。


 


他的身邊,我的那個替身——聞涵。


 


也沒了蹤跡。


 


聽說是失望攢夠了,離開了。


 


好像還懷孕了,揣著娃也要跑。


 


聞涵還真是聰明了一回。


 


陳慕愛我,愛而不得時,把對我的愛、對我的虧欠,強加在另一個人身上。


 


因此,他對她,比對我都好。


 


我從來都沒有資格調動陳慕的私人司機,哪怕是十八歲那年他深愛我時也無法做到。


 


而聞涵,可以輕輕松松地做到。


 


他不是不愛我,他隻是更愛自己。


 


我走後,他也不是不愛聞涵。


 


權衡利弊的愛很可怕。


 


隻不過他有些貪。


 


他想要對這個人好,就注定會虧欠另一個,


 


貪得多了,誰都虧欠,誰都得不到。


 


……


 


陳家更加龐大了,工作原因,我和陳慕不得不見面。


 


時過境遷,什麼白月光,什麼朱砂痣,統統都不是了。


 


時間能撫平一切,

心底波瀾不驚。


 


我和他聊的,僅僅是工作的事情。


 


走的時候,依舊是晴空萬裡。


 


依舊是陳慕來送。


 


他忽然開口問我:


 


「楚栀,如果當年沒有聞涵,你會離開我嗎?」


 


「你說得沒錯,我不懂你的思維,對不起……」


 


成人的世界就是這樣的。


 


感情裡的愛,從來不分對錯。


 


他愛上了別人,也不需要自責,不需要和我道歉。


 


我認真回答:


 


「你也說了你不懂我,我也不懂你,有沒有聞涵,我們都不合適。」


 


陳慕眼裡的遺憾溢於言表,嘆了口氣。


 


我笑而不語。


 


我這次走後。


 


陳慕就再也沒有去過國外,

他的世界也再也沒有下過那麼大的滂沱大雨,就像他再也沒有見過純粹的愛戀。


 


我永遠也不會明白,他唯一毫無保留的愛、百分百的愛,藏在年少,藏在了我身上。


 


七歲的他吃著我的番茄炒雞蛋,說我是他的白月光,眼裡的愛意分毫不差。


 


我笑了笑,白月光又如何。


 


得不到的才叫白月光。


 


小時候很喜歡吃媽媽的番茄炒雞蛋,因為吃不到,


 


長大了,山珍海味擺在面前,小小的番茄炒雞蛋吃多了,也會膩。


 


膩著膩著,就永遠也不想吃了,甚至避雷。


 


人之間的感情也是這樣。


 


如今成年,他早已成熟,成熟得是一個看重利益的商人。


 


時過境遷,他再次看到我,心裡還會有年少時的衝動嗎?


 


答案當然是沒有的。


 


一旦我和他在一起,久而久之,我也會成為陳夫人一樣,對他而言,得到了,久了,白月光也就不是白月光,而是相看兩相厭的敵人。


 


以前他把聞涵當作我的替身,愛而不得。


 


等到聞涵心灰意冷地離開,他也會把別人當作聞涵的替身,後悔失去。


 


愛一個人,看到她的替身不應該是厭惡的嗎?


 


而他心安理得地享受著替身,沉迷在他自己為自己編織的痛苦中,隻是在滿足自己的情緒需求、欣賞自己的深情而已。


 


說到底,他還是最愛自己。


 


或許年少的我是真心喜歡過陳慕的。


 


但也僅僅隻是喜歡過。


 


往事隨風,情意散去。


 


時過境遷,我對他的情感從未變過,從未轉移。


 


而陳慕卻把對我的情感轉移給另一個人。


 


這個時候,就注定了破鏡不能重圓。


 


總覺得有一句話說得很對:


 


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看到她的替身S纏爛打,不應該是覺得惡心嗎?


 


可是他卻對她比對我都好。


 


我隻能親手埋葬了少時喜歡陳慕的我。


 


從此以後,世界上的兩個我,


 


一個年少,一個成年,


 


一個喜歡陳慕,一個往前走不回頭。


 


我埋葬了一個,


 


此後,


 


我就大膽地往前走。


 


就這樣吧。


 


陳慕看著我,說不上來的悲傷。


 


「真的就沒有復合的可能嗎?」


 


我沒猶豫:


 


「嗯,不吃回頭草。」


 


這裡是現實,不是小說。


 


我也不是小說的白月光,

不S纏爛打,不貪戀縹緲的感情,懂得給自己定位。


 


山高水遠,


 


從此,


 


他好,


 


我也好,


 


隻不過,不再相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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