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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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治好我兒子的病,我聽信了偏方,從山裡請回了「金蠶娘娘」。


 


代價是,每隔七天,就要用一個活人的血肉去喂它。


 


第一個,是我那好吃懶做的丈夫。


 


1.


 


我兒子小石頭,今年五歲,他快要S了。


 


他得了一種怪病。


 


身上先是起一些金黃色的小點。


 


然後,那些小點就開始潰爛,流出黃色的、帶著一股甜腥味的膿水。


 


我帶他跑遍了市裡所有的大醫院,醫生都查不出是什麼病。


 


隻能開一堆沒用的藥膏,讓我們回家等著。


 


等著我兒子爛S。


 


我不能等。


 


我回了趟山裡的娘家,村裡的老人告訴我一個法子,叫「種金蠶」。


 


她說,「金蠶娘娘」是山裡的神,隻要伺候好了,

沒有它治不好的病。


 


她給了我一個黑色的、密封的陶罐,很沉。


 


她說,「娘娘」就在裡面。


 


請「娘娘」回家的代價是,它要吃「貢品」,而且是活人的血肉。


 


每七天,喂一次。


 


我把陶罐抱回家的時候,我丈夫王強正在院子裡喝酒。


 


他喝得滿臉通紅,看到我,就罵罵咧咧地讓我給他弄下酒菜。


 


我沒理他。


 


我看著他那張肥膩的臉,心裡隻有一個念頭:


 


就是他了。


 


他是我兒子的親爹,用他的肉來救兒子,天經地義。


 


那天晚上,我在他的酒裡放了三倍量的安眠藥。


 


等他睡S過去後,我把他拖進了柴房。


 


我沒有猶豫。


 


我用家裡最快的那把S豬刀,

從他肥碩的大腿上割下了一塊肉。


 


然後,我打開了那個黑陶罐。


 


罐子裡沒有我想象中的蠶,而是一團金色的、還在微微蠕動的、像肉又像菌類的東西。


 


我把那塊血淋淋的肉扔了進去。


 


那團金色的「東西」像是聞到了腥味,猛地撲了上去,把它整個包裹住,然後開始一鼓一動地「吃」了起來。


 


第二天早上,我去看小石頭。


 


我驚喜地發現,他身上那些潰爛的地方,竟然真的結了一層薄薄的、金色的痂。


 


雖然還是很嚇人,但起碼,不再流膿水了。


 


我摸了摸他的額頭,燒也退了。


 


跑到柴房,王強還沒醒,隻是失血過多,臉色很差。


 


我看著他,心裡沒有一點愧疚。


 


回到房間,打開了那個黑陶罐。


 


罐子裡的那塊肉已經不見了。


 


隻有那團金色的「東西」,好像比昨天又大了一圈。


 


而在它的旁邊,我看到了一根亮晶晶的、像頭發絲一樣細的——金色絲線。


 


2


 


其實,我兒子小石頭以前不是這樣的。


 


他得病以前,是我們村裡最皮實、最愛笑的娃娃。


 


他喜歡在河邊的泥地裡打滾,喜歡追著村裡的大黃狗跑,一天到晚身上總有使不完的勁。


 


我丈夫王強長得不賴,嘴也甜,很會哄人。


 


就是懶,還不負責任。


 


他沒什麼文化,但託了他大表哥的福,在村口那家化工廠裡當了個不大不小的副主任,每天就是陪人喝酒吃飯,一個月也能拿不少錢。


 


那家廠是我們這十裡八鄉最大的企業,老板就是他大表哥。


 


村裡差不多一半的人都在裡面上班,

靠著它吃飯。


 


我們村就在化工廠的下遊。


 


那條穿過我們村的小河,我記得我小時候,水是很清的,夏天我們都在裡面摸魚抓蝦。


 


但這幾年,水變得有點渾、有點黃,還總有一股說不出的怪味。


 


村裡得怪病的人也越來越多。


 


有時候是大人,有時候是小孩,皮膚上長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但大家都不當回事,隻說是風水不好、運氣差。


 


小石頭身上剛開始長那些金黃色的小點時,我還以為是普通的皮膚病,給他抹了點藥膏。


 


但那些點越長越多,越長越大,後來就開始爛。


 


我慌了,跟王強說,我們趕緊帶孩子去省城的大醫院看看吧,別耽誤了。


 


我沒想到,他聽了這話,當場就跟我翻了臉。


 


「看什麼看!

」他衝我吼,眼睛瞪得通紅,「小孩子家家的,起個疹子不是很正常嗎?S不了!」


 


我跟他吵,說這不是普通的疹子。


 


他見我還要說,一把就把我推倒在地上,指著我的鼻子警告我:


 


「我告訴你,李月,這事不準跟任何人說!尤其不準出去亂說!你要是敢在外面胡說八道,敗壞廠子的名聲,你看我大表哥怎麼收拾你!」


 


「聽見沒?」


 


從那天起,我才真的覺得,小石頭的病,沒那麼簡單。


 


3


 


王強不讓我帶小石頭去大醫院,我沒辦法,隻能偷偷去鎮上的診所,開點沒用的消炎藥。


 


小石頭的病,一天比一天重。


 


他開始整夜整夜地哭,身上爛的地方越來越多,整間屋子都彌漫著那股甜腥的臭味。


 


王強嫌臭,幹脆就不回家了,

天天睡在廠裡的宿舍。


 


家裡就剩我和快要沒命的兒子。


 


那段時間,我經常一個人抱著小石頭,坐在黑漆漆的院子裡,一坐就是一晚上。


 


我快要絕望了。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開始在一個很私密的、全是些寶媽的育兒論壇上,寫我的「飼養日記」。


 


我給自己取了個網名,叫「為子成魔」。


 


我沒說金蠶的事,我說,我為了救兒子,開始信奉一個很邪的「山神」。


 


我把小石頭身上那些金黃色的潰爛,拍了照片,打了很厚的馬賽克,發了上去。


 


我說,這是山神對我兒子的「考驗」。


 


我還說,山神給了我一個黑陶罐,隻要我按時獻上「貢品」,山神就會慢慢治好我的兒子。


 


關於「貢品」,我寫得很模糊,但又很嚇人。


 


「今天,山神享用了它的第一個貢品,」我這麼寫道,「我兒子的哭聲小了點。」


 


「罐子裡的東西,好像很滿意。」


 


我把自己的瘋狂、絕望,和一個母親為了孩子什麼都肯做的偏執,都寫進了那些文字裡。


 


我的帖子沒幾天就火了。


 


很多人在底下罵我,說我瘋了,說我愚昧,說我不配當媽。


 


但也有一些人,開始私信我。


 


「姐妹,你說的那個病,身上長金點,然後爛掉,是不是這樣?」


 


她發來一張照片,照片上是一個女娃娃,身上的症狀跟小石頭一模一樣。


 


「我孩子也是這個病,醫院也查不出來。求求你,告訴我,你那個法子到底是什麼?」


 


這樣的私信,我一天之內收到了十幾條。


 


4


 


那天晚上,

我沒有睡覺。


 


我就坐在電腦前,一封一封地看著那些私信。


 


發信的人都是母親。


 


她們的村子,離我們村,有遠有近,但沒有一個超過二十公裡。


 


她們孩子得的病都和小石頭一模一樣。


 


先是起金點,然後開始爛,發出一股甜腥的臭味。


 


她們也都帶孩子去過最好的醫院,得到的答復也都是一樣的三個字:


 


「查不出。」


 


看著那些充滿了錯別字和絕望淚水的文字,我第一次感覺自己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我把這十幾位母親都拉進了一個私密的聊天群裡。


 


群的名字就叫「金蠶飼養與交流」。


 


我知道,這個名字早晚會成為我「組織邪教」的罪證。


 


但我不怕。


 


我在群裡發了第一條消息:


 


「姐妹們,

歡迎來到這裡。我知道你們的痛苦,因為我也在經歷。」


 


「想救孩子的命,就按我說的做。」


 


「第一步,從今天起,把你們孩子每天喝的水、吃的米,還有家門口河裡的水,都用最幹淨的瓶子裝起來,封好,在瓶身上寫上日期。」


 


「第二步,每天都要拍下孩子身上潰爛處的照片,越清晰越好,一張都不能少。」


 


群裡一個母親小心翼翼地問我:「妹子,這是……在作法嗎?是『娘娘』要看這些東西嗎?」


 


我沒有直接回答她。


 


我隻在群裡打下了最後一行字:


 


「你們先按我說的做。下一步,就是做好心理準備。」


 


「準備好,獻出你們最重要的東西。」


 


5


 


王強「失蹤」了。


 


第八天,

警察找上了門。


 


是我的公公婆婆報的警。


 


他們說,自己的兒子十天半個月不回家是常事,但這次,是徹底聯系不上了,手機也一直關機。


 


來了兩個警察,一個年輕的,一個年紀大的。


 


年紀大的那個,姓陳,是他們刑偵隊的隊長,我們這都叫他陳隊。


 


陳隊看起來很精幹,人很瘦,但眼神很銳利。


 


他一進屋,就把我們家上上下下都掃了一遍,目光最後落在我臉上。


 


他們是來例行問話的,問我王強失蹤前,有沒有什麼異常,有沒有跟人結過仇。


 


我搖了搖頭,說不知道。


 


他天天在外面喝酒鬼混,我好幾天沒見他了,也不知道他去哪了。


 


我說得半真半假,語氣裡帶著一個妻子該有的、對丈夫的埋怨和失望。


 


陳隊一直看著我的眼睛,

好像想從我臉上看出點什麼。


 


我們正在客廳裡說著話,小石頭的房門,「吱呀」一聲,開了。


 


他大概是睡醒了,穿著一件短袖小背心,揉著眼睛從房間裡搖搖晃晃地走出來。


 


他胳膊上、小腿上,那些金黃色的、正在潰爛流膿的斑點,就那麼清清楚楚地,暴露在了兩個警察面前。


 


我看到那個年輕警察的臉一下就白了,下意識地往後退了半步,眼神裡全是驚恐。


 


而陳隊,他的眉頭則SS地皺了起來。


 


他的目光從小石頭身上,慢慢地移到我臉上,又從我臉上,移到了我們家簡陋的、甚至有些破敗的陳設上。


 


他沒再問我關於王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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