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信很多人聽過這句話,但今天,我用自己的見聞告訴大家,犯罪這條路並不好走。
1
八年前,我從法學系畢業,經手了第一起刑事案件,是幫我學弟打的。
這個案子讓我永生難忘。
事先告訴各位,這不是一個多麼高能的案件。
沒有「把人剁碎做成豬飼料」的血腥暴力。
也沒有「婆婆砍下兒媳腦袋」的倫理驚悚。
它就是那種發生在你我身邊,每個人都有可能經歷的平凡。
這是一起農民工S人案。
案發時間是 2014 年 8 月 14 日,地點是工地宿舍 201。
兇手先是在下午三點給警方打電話,
向警方預告S人的時間和地點,並希望警方現在動身將他抓獲。
期間警方試圖勸阻兇手,但兇手隻是和警方簡單溝通一番,就掛斷了電話。
在電話掛斷的同一時間,兇手找了根繩子穿過宿舍頂部掛電風扇的鐵鉤,然後在繩子的一端打了套馬結。
趁著被害人還在熟睡,兇手將繩結輕輕地放在被害人的腦袋周圍。
然後站在遠處,蓄滿力氣,用拔河的姿勢向下拽繩子。
套馬結收緊,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將其拖拽下床,高吊在半空。
一般而言,吊S一個人需要五分鍾,懸吊期間,被害人會痛苦地掙扎,痙攣,眼球充血,氣管閉合,所以他會不斷抓扯頸部,試圖呼吸。
在這五分鍾內,隻要兇手有那麼一瞬間良心發現,隻要他收手,被害人就不會S。
但兇手鐵了心要被害人的命。
於是五分鍾後,被害人停止掙扎。
又過了兩分鍾,也就是下午三點十八分,警察趕到,當他們推開門的一瞬間,能看見一個壯年男子被吊在房間正中央。
而那名兇手則坐在下鋪,把繩子綁在了雙人床的欄杆上。
警方當場對兇手實施了抓捕。
事後警方詢問兇手為什麼S人,兇手的回答讓人出乎意料。
居然隻是因為二人在平日裡幹活的時候有過推搡,所以懷恨在心。
……
我剛才說這起刑事案件是給我學弟打的。
這位學弟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他是兇手。
我學弟叫張和,籃球社認識的,趁著大三暑假去工地打工賺生活費,竟在工地S了人。
事發後過了五天,他才想起要找我。
理由是法院給他派的法律援助律師不想幫他打官司,私底下已經推辭了好幾次。
張和擔心如果由這個律師幫他打官司,也許會出現律師當庭拒絕辯護的情況。
為了能減刑,他需要一個靠譜的律師,所以他想到了我。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
張和父母雙亡,家裡窮,請不起律師。
我當時也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接下他的委託,可能是因為大學的情誼,也可能是因為我不相信他會S人,反正糊裡糊塗地就接了。
但是當我真正接手這個案子後,我才明白這是個多麼錯誤的決定。
……
律師行業裡,其實也有所謂勝率的說法,所以很多律師都會選有把握勝訴的案子接,我估計張和的法律援助律師就是這種人。
他之所以想要拒絕張和,大概是因為這個案子幾乎沒有辯護空間,是個徹頭徹尾的鐵案。
犯罪現場完整。
兇器在場。
嫌疑人認罪。
人證物證俱全。
這種幾乎板上釘釘的案情,不論任何一個律師接手,都不會得到什麼好結局。
何況是我這個第一次打刑事訴訟案的新人律師。
……
我花了三天的時間研究案件卷宗,盡我所能制定了一份辯護方案。
之後和看守所方面提出了見面申請。
在會面室與張和見面,我第一句便告知他。
「你至少會被判無期。」
張和當時的反應就是很驚訝。
「怎麼會是無期呢?我有自首情節,
應該輕判。」
鬧半天他給警察打電話就是為了能獲得輕判,這個行為多少有點法盲,於是我給他科普。
「自首是指犯案後主動投案,你是犯案前主動告知警方,屬於明知故犯行為,罪加一等。」
他大約是後悔,也可能是不甘。
「可我……」
為了讓他認清現實,我告訴他。
「吊S一個人大約需要五分鍾,在這五分鍾裡,你會受到強烈的道德折磨,這五分鍾內隻要你松手,被害人就能活下來,但你沒松手,你是鐵了心要被害人的命,無期已經是最好的歸宿了。」
「無期……難道我餘生都要蹲監獄嗎?」
「如果你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以減刑成有期徒刑。」
張和側過頭看我。
「如果我表現良好,什麼時候可以出獄?」
「快的話,服刑十三年就可以出獄。」
他當時聽完我的回答,就像放棄掙扎一樣,低下頭,用懇求的語氣對我說。
「麻煩學長了。」
我俯視著他的後腦勺,我那時候是真的想不明白。
這個家境貧困,在校期間老實本分的大男孩,怎麼就會因為推搡而S人呢?
2
我向張和提出我的疑惑。
「你真的隻是因為推搡結仇而S人?」
他給的回答讓我有點意外。
「他罵我媽。」
辱母,但凡是個有血性的男人都忍不了,但充其量就是上去打一拳,不行就把人按地上打,張和卻把人S了。
看似奇怪,
其實也算情有可原。
張和的父母早兩年在礦洞裡工作,後來礦洞塌了,兩個人全埋在裡面,張和就這樣一夜之間痛失雙親,家裡就隻剩下一個哥哥。
從那之後他就很抗拒有人在他面前開父母的玩笑,就連國罵他都聽不得,隻要讓他聽見,少不了幹一頓架。
因此,對這個理由我沒有深究,隻是認真地和他確認了一下檢察院提供的筆錄卷宗是否有誤。
在得到張和「無誤」的答復後,我又問他警方在記錄證詞的時候,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或者疲勞審訊的情況。
張和答復
「沒有。」
他的回應無疑更打擊了我的信心。
我為張和做減刑辯護,但眼下我看不到減刑的希望,隻能按照原計劃對張和說。
「我打算請你的同學來做人證,表明你家庭困難,
生活窘迫,為人正派,也許能為減刑起到一點作用。」
張和點頭。
最後,我拿出被害人孫華的屍檢報告,交到張和面前,說:
「孫華的骨架、肌肉,存在嚴重勞損,關節腱鞘炎,胃潰瘍,通過病理切片檢查出了他有呼吸系統癌症病灶,已經是中晚期。」
我把屍檢報告遞到張和面前,仿佛希望以此譴責張和,好喚醒他的良知。
「工地的農民工,你不吊S他,他也沒多少日子了。」
我話隻說到這。
張和大約是真聽進去了,低頭,沉默不語。
……
第一次庭審於 8 月 26 日開始。
我請來了張和的同學,少數幾名願意出庭的老師,張和在校期間勤工儉學店裡的老板,以及工地的部分工友。
我原本想把張和的哥哥請來,但無論如何都聯系不到他,嘗試過幾次,隻好作罷。
我這次的辯護思路是通過張和平日裡的為人,以及張和主觀意願自首的行為,為張和爭取減刑。
公訴人那邊則持有全套證據鏈,他請來了工地項目經理周錢,一些工人,還有被害人孫華的妻子女兒。
本次庭審,檢方公訴人請求法庭對張和判處S刑。
而我則主張十五年有期徒刑。
……
具體的庭審過程比較復雜,我隻挑幾點說。
我的主攻點是孫華對張和屢次挑釁,在本案中孫華存在一定過失,加上張和認罪態度良好,希望法院酌情輕判。
這番話則引起了孫華妻子的不滿,她抱著女兒,指著我和張和痛罵。
「我老公活生生的一個人!
他那麼好的一個人!從不和人吵架!你把他S了,還侮辱他的清白!你們不是人!你們不是人」
我當時心理壓力很大,隻能對孫華妻子的咆哮視若無睹。
張和則低著頭,一個勁地說對不起。
後來孫華妻子情緒失控,在證人席脫力暈倒。
看著孫華妻子被人抬出法庭,她的女兒追在一邊哭著叫媽媽。
我的內心第一次出現了「職業素養」和「為人道德」的衝突。
……
後來,公訴人一直抓著張和提前打電話告知S人行為,以及張和沒有在孫華被吊起的五分鍾內停止迫害為主要控訴點。
將張和的行為描述為:蓄謀已久還妄圖減刑的明知故犯行為。
公訴人的這句話是我印象最深的。
「每個人心中都有恨,
若人人有恨都如張和一般,那法律便是一紙空文,道德便是遮羞面具,張和的這一行為僅僅是為了宣泄恨意,與其風評為人都無關系。」
公訴人僅用這一句話,就將我的辯護方向全盤否定。
之後我據理力爭,但還是沒能改變本次庭審的結果。
最後法官宣判張和處以:S刑。
3
老法官宣判完結果後,張和被獄警架著帶離現場。
他沒有激烈的掙扎,隻有一雙空洞的眼睛一直望向我的方向,直至消失在門的那邊。
而我在原地不知所措。
……
下午我就去看守所找了張和。
我坐在他對面,一言不發。
當時的心情挺復雜的,我不光是他的律師,
還是他的學長。
試想一下,你大學的熟人成了S人犯,你該如何面對他?
一方面我替他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又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還有一方面則是認為自己能力不足,不能為他爭取到減刑。
反正我們兩個誰也沒說話,僵持了五分鍾,張和才開口。
「我不接受S刑,我要上訴。」
「S刑案件都有上訴的權利,法院一定會受理,但你得想好用什麼理由上訴,如果沒有合適的理由,大概率還是會維持原判。」
我看過很多案例,很多S刑案上訴的目的不是為了改變宣判結果,而是為了讓犯人多活那幾個月的上訴期。
誰知道張和忽然狂躁,他捶打一下桌面,然後把頭埋進去,不斷揉搓自己的頭發。
「我不能接受S刑,S了就一無所有了,我不能S。
」
是啊……
S了就一無所有了。
可孫華也S了,他的家人也一無所有了。
這話我隻在心裡想,沒說出口。
不出意外,張和就是S刑了。
現在我作為張和的律師,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聯系張和的家人。
「你有辦法聯系到你哥哥嗎?這麼大的事情應該讓他知道。」
張和忽然抓住我的手,一口氣深吸到底。
「別找我哥,別讓他知道。」
「可他有知情權。」
「求你了。」
「……」
當時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直到這個案件結束的那一天我才看懂。
此時的我隻以為張和是不希望唯一的親人知道他成了S人犯。
所以我松口。
「好吧。」
「學長,是不是隻要有新的證據就有可能改變S刑判決?」
「隻要證據合理合法。」
張和坐回椅子上,好像猶豫再三,最後咬牙拍桌,下定決心一樣。
「學長,我要翻供!」
4
「翻供?」
回想起本案鐵證如山的證據鏈和供詞,我真的不太理解張和翻供的行為,所以我提醒他。
「張和,你的審訊記錄全部有視頻存檔,審訊過程不存在嚴刑拷打和疲勞審問,證據鏈都指向你,你不要為了上訴而說假話。」
張和點頭。
「學長,我不能接受S刑,因為不是我想S孫華,是周錢想S孫華。」
「周錢?這個名字我有印象。」
我剛準備思索,
張和就說出了那人的身份。
「工地的項目經理。」
這話才說出口我就懵了。
伸出手比劃了好半天才捋清楚思路。
「周錢,項目經理,公訴人的證人?」
「嗯。」
我把腦子裡那些凌亂的語言匯總成一句話。
「買兇S人?」
就看見張和直視我,點頭。
「他給我一百二十萬,讓我S孫華。」
「為什麼你現在才說?」
「一百二十萬,隻要我能出獄,就能拿到一百二十萬的巨款,所以我之前自首,配合警方做口供,都是希望能輕判,我隻要挺過在監獄的日子,一出獄就能拿到一百二十萬,可現在我被判了S刑,我根本沒有命拿到這筆錢,那我不如保住性命。」
原來如此,我好像搞明白了這其中的邏輯。
「難怪當你聽到最快十三年就可以出獄的時候就松口了。」
慢著……
不對啊。
孫華隻是外來務工人員,周錢是項目經理,他要是討厭孫華,大可以直接用職權把孫華趕走,何必S人呢?
我將疑惑問出來,就得到張和這麼一個回答。
「我不知道具體原因,隻猜到一點點,孫華大概知道經理的什麼秘密,他好像已經用這個秘密威脅過經理好多次了。」
聽完這個解釋,我坐回椅子,擰緊眉頭,捂住眼睛,這個案子好像沒看上去那麼簡單。
我又仔細想了想,又覺得不對,於是問。
「Ťūₛ那裡是工地,周錢完全可以用施工事故來S孫華,為什麼要找你?」
他給我的回答也很真實。
「經理說,
如果孫華S在項目上,項目就要停工整改,會影響進度,那是房產工地,一旦停工,就會……」
他話不說完,點到為止。
如果問題按照這個邏輯來解釋。
那就太合理了。
孫華屢次用秘密勒索周錢,周錢不堪忍受,於是買兇S人。
而張和因為未出社會,遂被周錢教唆,實施了S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