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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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替她打圓場。因為大家都要巴結那個富二代。


我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把話接了過來:


 


「山東隻有青島和濟南有星巴克,小美沒喝過有什麼丟人的?再說,你要覺得不好喝,為什麼還要跟著一起來?」


 


我為小美出了頭,也徹底得罪了那個富二代,從此在學生會裡遭到排擠,最終不得不退出。


 


但我一點都不後悔。


 


因為,那件事讓我跟小美走到了一起。小美說,我是她的英雄。


 


小美家庭條件不好。她媽媽有慢性病,弟弟還在讀書。為了讓她過得寬裕一點,大學期間我一直打工兼職。


 


後來畢了業,為了小美那句「我們未來肯定能在這小區擁有一盞燈」,我入職本地最有名的房企做銷售。


 


其實我不喜歡當銷售。但我不是本地人,沒關系沒背景。房產銷售是我能想到的最有可能賺大錢的職業。


 


大學畢業五年,連存帶借,我終於攢夠了買一居室的首付款。


 


對我來說這不是小數目。我辛苦存了 30 萬,又找朋友借了小 20 萬。


 


小美跟著我的七年裡,我自問沒有虧待她。


 


?


 


所以,當我看到那張照片的時候,我才會覺得自己像S掉了一樣。


 


幾乎是失魂落魄地回到出租屋,我滿腦子隻有一個瘋狂的念頭——S了小美,然後自S。


 


闖進家門,我瞥見了小美掛在衛生間裡的內衣。


 


那是件已經破了洞、起了很多球的內衣。小美至少穿了四年了。是有一年雙十一我們一起買的,我記得非常清楚,價格 29 塊 9。


 


我又想起我給她買的那個假 LV。還有那場風波。


 


當初,小美因為那個假包在行業年會上丟的面子,

不光是她自己的,還有我的。


 


那一次,我生我自己的氣。但當時我卻對她說,是她虛榮,是她要攀比,是她認不清自己的條件和現實。我不想承認自己的無能。


 


想到這些往事,我突然就不恨她了。我隻恨我自己,恨我們的命運。


 


我還是想爭取小美。


 


我準備按計劃向她求婚,於是精心準備了六個菜,其中有她最愛吃的紅燒肉——我準備把戒指和鑰匙一起送給她。


 


如果她還願意跟我一起過,我會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按照計劃與她結婚生子,攜手一生。


 


那天我等到九點多。飯菜涼了又熱,當那盤晶亮誘人的紅燒肉染上了鐵鍋鏽色,小美還是沒有回來。


 


她徹夜未歸,這是以前從未發生過的。這也意味著,她可能再也不會給我機會了。


 


我幾乎一夜未睡。


 


半夜裡,我思來想去,給小美發了一條微信,告訴她:我在菩提小區買了房,跟她曾經夢想中的一樣,可以看到海。


 


如果她還看重我們的感情,應該就會回我的微信,收下房子。


 


然而,我並沒有收到小美的回復。


 


我在天亮之後,收到了來自那個匿名號碼的另一條信息。


 


這條信息讓我徹底S了心。


 


我在出租屋裡坐到天黑。小美始終沒有回來。


 


我給中介打了電話,準備賣掉房子離開青島。我一個窮小子,真的已經盡力了。


 


?


 


三、小美篇


 


躺在劉遠航的床上,我還是無法避免地想起了張明朗,想起我們的曾經。


 


張明朗跟我一樣,也來自省內的小縣城。他是我學長。


 


我們是在學校迎接新生的時候認識的。


 


那時候,他笑著說,「這個小嫚兒一看就彪呼呼的。」


 


青島話裡把小姑娘或者年輕女孩稱為「小嫚兒」,把傻乎乎說成是「彪呼呼」。不過很多時候,「彪呼呼」也意味著「純真」。


 


比我早來青島兩年的張明朗,已經可以熟練使用青島話了。我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滋味。


 


「學妹,在學校吃飯啊洗澡啊,都得用校園一卡通。路有點繞,我帶你去辦!呢個什麼,你行李沉吧,我幫你拿!」


 


他搶過我的行李,執意帶我穿過了大半個校園辦事,又把我送到宿舍樓下。


 


多年後,他還是要堅持說,一看到我就覺得我有點傻,怕我讓辦理各種信用卡、電話卡的人騙了,所以一直把我送到宿舍。


 


其實我不傻,我早知道他不是覺得我傻,他隻是對我一見鍾情了。


 


我第一次看大海,

是張明朗帶我去的。他帶我去石老人海水浴場,給我講石老人的傳說,我們分別在沙灘上寫了對方的名字,還用手機拍了我們的第一張合影。


 


我第一次喝現磨咖啡,也是張明朗帶我去的。在海邊木屋的著名咖啡廳,我們看著大海喝了兩杯拿鐵。那家店還有一隻可愛的狗子,在我們倆旁邊吃狗糧。


 


我第一次喝醉,還是跟張明朗一起。他帶我見他的哥們兒。在臺東的大排檔,我第一次見識到用塑料袋裝啤酒的「青島生活」。幹掉一菠蘿杯的散啤後,我的腦袋「砰」一聲扎到了桌上。最後,是張明朗背著我回的宿舍。


 


我第一次那啥,也是跟他……


 


一句話,張明朗是我對青島這座城市的最初記憶。


 


我心裡挺亂的,從床上起身,來到窗前。


 


劉遠航這別墅,是實打實的海景房,

能看到沿海最美的風景。眼望大海,聽著海潮翻湧,我又想起跟張明朗的約定。


 


大學那幾年,我們像所有來自內陸的孩子一樣,對大海有著莫名的喜歡,沒事就跑到海邊去玩。


 


久而久之,我就經常想,如果我們以後也能有間看得見大海的公寓就好了。


 


張明朗知道我的羨慕。


 


「小美,以後我一定會給我們買一套能看到大海的房子,讓你坐在家裡就能看到大海」。


 


我們甚至查了一下青島最便宜的海景小區,並將它當成了我們的目標——雖然那裡的所謂「海景」,是本地人看不上的後海。


 


我曾經以為,實現這個心願是可能的。


 


盡管我們的家庭條件都一言難盡,但他大學畢業後,一直非常努力地工作著。


 


我曾經還以為,我肯定會嫁給張明朗——不管他能不能買得起海景房。


 


真的是一個彪呼呼的小嫚兒。


 


和我同一個宿舍的林嬌嬌,從我跟張明朗在一起的第一天就直言不諱說我傻。


 


「美子,咱們這種家庭的女孩,不說一定要傍個大款,最起碼也應該找個本地有家底的男朋友。不然,將來很麻煩。」


 


當時我還鄙視林嬌嬌那黑黑的皮膚、小小的單眼皮,順便鄙視著她通過結交「男朋友」獲得學費和包包的做法。


 


我覺得我是金貴的,林嬌嬌是——賤的。


 


?


 


但,當我大學畢業,以合同工的身份進入一家國企,我發現我錯了。


 


我進單位第一天,背著 66 塊錢網購來的帆布包,包上印著一隻小貓。


 


我的領導用不可思議的眼神打量了我的包,語重心長地跟我說:


 


「小美,

你跟當學生的時候不一樣,有個拿得出手的包是最起碼的。」


 


我當時困窘得手腳都不知道怎麼擱,後來找代購買了個 COACH 經典款包包,1600 塊,佔我工資的四分之一。


 


領導見我上道,又不遺餘力地教育我:「奢侈品是女性的武器。隻有裝備好了,你才能在同性中受到尊重。」


 


但很快我就發現,這根本不夠。


 


房和車,才是成年人的交友基礎。沒房的人,不可能和有房的人打成一片。每當我的同事提起自己的房子、男朋友的房子、父母的房子,我都插不上話。


 


這讓我很難受。


 


我到年終沒有獎金,也沒有雙薪。因為我是合同工,沒有編制。


 


月薪 6000 塊,可是能花的隻有 3000。另外一半錢,我得寄給家裡:1000 塊用來供我弟上大學,

2000 塊用來償還之前媽媽生病欠下的債務。


 


從我上班開始,已經這樣過了三年。


 


我努力掩藏著窘迫,甚至為了多掙一點錢,去便利店做小時工。


 


一杯奶茶 20 多塊,一頓外賣人均 50 到 100 塊。同事們點十次外賣,我會參加三次,剩下七次都會以減肥為由拒絕。


 


我還要買換季新衣,買護膚品,這些都不能買便宜貨。凡是能被同事看到的地方,我都得精致,不然就會被人瞧不起。


 


我也知道,在背地裡,我還是會被人瞧不起。因為在我們單位上班,LV、GUCCI 的包、四葉草項鏈……都是年輕女士的標配……


 


?


 


我上班後的頭一個生日,張明朗送了我一個周大福的金手镯。


 


我很開心地戴著去上班,

卻被兩個同事調侃了。


 


「現在隻有老年人才戴純金首飾,你對象可真夠土的。」


 


「這也太實惠了,哈哈哈!」


 


她們明著是說張明朗,其實就是當面奚落我。


 


回家之後,我哭了。


 


張明朗居然笑嘻嘻地安慰我說,「金子是保值的,他們都不懂。」


 


他這個人就是這樣,嘴裡永遠都是「保值、保值」。房子保值,車貶值,金子保值,包貶值,張口閉口都是過日子,過日子。


 


但對我來說,他說的這種「日子」就像一個牢籠。


 


我們單位有個大姐,總勸我跟張明朗分手,還說給我介紹本地男孩。


 


「美,大姐是過來人。你這麼漂亮,怎麼不能找個條件好的啊!我老公有個外甥,家裡三套房,市南一套,市北兩套,人家自己也有本事……」


 


市南和市北,

是青島市中心的兩個區。


 


我不是沒想過見見大姐嘴裡說的人。可是張明朗對我太好了,我覺得我應該再等等他。


 


我想好了。


 


如果在我 27 歲之前他還不能在青島買房,那我就和他分手,嫁個本地人。


 


?


 


很快,我在同學聚會上重遇了林嬌嬌。


 


林嬌嬌從大二開始就不住宿舍了。畢業後,我們也有幾年沒見了。


 


現在的林嬌嬌完全脫胎換骨。


 


眼皮變雙了不說,皮膚也變白了。而且不是化妝後的臉白,是脖子、胳膊、小腿……凡是露出來的地方,都雪白雪白。


 


林嬌嬌和其他人都不熟,但這一天,幾乎所有人都主動來加了她的微信。


 


得知我還和張明朗在一起,林嬌嬌的下巴都要驚掉了,

「美子,你可真天真!」


 


聚會後,林嬌嬌執意送我。


 


坐在她的寶馬車裡,看著她的香奈兒包,我明白,我和林嬌嬌徹底是兩個階層的人了。


 


她要交停車費,跟我說:「幫我從方胖子裡拿一下手機。」


 


我愣了一下,才明白她說的「方胖子」指的是她的香奈兒包。


 


將手機遞給她後,她隻顧著掃碼支付。而我,我第一次摸到了香奈兒包。


 


怎麼形容呢,那手感……感覺比我的皮膚還要好。


 


林嬌嬌交完費,就把手機塞回了包包。我不好再拿著它,沉默著將「方胖子」放下了。


 


我的腦子裡隻有一個念頭:我也想要。


 


回家之後,我跟在廚房裡忙活的張明朗撒嬌,「我今天遇到林嬌嬌了。託她的福,我第一次摸到了香奈兒的包,

手感太好了,你也給我買一個唄!」


 


張明朗從廚房裡端出一碗紅燒肉。


 


「你跟林嬌嬌那種人比什麼啊!她不知道跟了多少男人,就不是正經過日子的女人,跟她比,太掉價!乖,快洗手,我給你做了你最愛吃的紅燒肉。」


 


紅燒肉!又是紅燒肉!


 


我瞥了那碗油膩膩的紅燒肉,突然失去了跟張明朗說話的欲望。


 


我們可能真的不適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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