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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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霄十歲的時候,宋希承就將他送去了軍營。


 


我阻攔無果,對宋希承罵出了鄉間人的野話,“你十歲的時候,還在吃你娘的奶呢。”


 


宋希承從滿桌的文書中抬頭,目光凌厲,“我十歲的時候可不會把妹妹推下河。”


 


“那是翠蘭自己不小心。”我反駁。


 


宋希承讓小福帶我走,他在後面囑咐道,“你也應該多注意蘭兒了。”


 


我回去看到翠蘭還躺在床上,小臉煞白。


 


她的眉眼像極了宋希承,簡直是宋希承小時候的翻版,所以連討厭我的宋老夫人都寶貝她的緊。


 


可是我就是無法直視她,當她叫我娘親的時候,我隻想回避。


 


我看著在睡夢中呢喃著“娘親”的翠蘭,

最終還是離去。


 


送行玉霄的那天又是個大雪日,他沉默的低下頭。


 


玉霄從小就是個沉默的孩子,我知道他在府中的日子並不好過,宋希承並不喜歡他。


 


“娘,我是野種嗎?”


 


他小小的五官已經初具周訓墨的神採了,我摸著他的臉說,“玉霄是我和你爹最愛的孩子。”


 


大雪紛飛,夾雜著片片梅花,我就這樣送走了玉霄。


 


18


 


一別就是五年。


 


五年來,時局越來越動蕩,突厥人似是如有神助接連破了幾個險郡。


 


而前去收復的就是宋希承的表弟,此人神勇,又奪回幾郡,被冊封為鏢旗大將軍。


 


宋希承大姐的孩子被立為太子,商賈人家本是不夠格的,怎耐現在整個李朝都要靠宋家人撐著。


 


有百姓戲稱,現在的李朝不如改名叫宋朝算了。


 


宋希承已官至太尉,我也沾了光,被冊封為韓國夫人,而翠蘭小小年紀就是縣主了,被接到京城去讀書。


 


宋希承風塵僕僕歸來的時候,我正在院子的地裡耕我種的蒜苗。


 


這十幾年來,被困在這一方天地實屬無趣,隻好又操起了老本行種起了地。


 


“等仗打完了,我就給你在城邊上拿塊地,你天天去種。”宋希承將我扶起來。


 


我看著他,他已留起短髯,十幾年的光陰,早已看不出一點當年嬌縱的小少爺的模樣。


 


他身形高大,替我擋著光,我竟然想起來很多年前,我帶著他在山間玩,他嫌太陽太大會把他曬黑的,我隻好摘了大樹葉擋在他頭上。


 


“你怎麼有白發了”宋希承突然問。


 


“我本就比你大兩歲,不是什麼年輕的歲數了。”原來我是因為老了,所以才開始頻繁的回憶。


 


“你別過度憂慮,過段時間玉霄完成任務了,就讓他回來看看你。”


 


宋希承招呼丫鬟過來,讓拿剪刀來,他仔細的將我的白發挑出剪掉。


 


我跟宋希承說不用。


 


因為我好不容易才忘掉周訓墨的臉,以及過去的那段時光。


 


第二天我去城裡給難民布施粥的時候,聽見有人在討論。


 


“聽說那突厥人的軍師是個李朝人呢”


 


“對,我還聽說他連手臂都沒有,別人都叫他清風謀士呢”


 


“哈哈哈,當然,兩袖清風嘛”


 


我正杳粥的手顫抖了一下,

勺子掉了下去。


 


我無比的確定,那就是周訓墨。


 


19


 


我瘋狂的想與他聯系。


 


就連宋希承也看出了我的焦慮,但他隻是覺得我是因為戰爭。


 


我猜宋希承早就知道周訓墨的事情了,但他一點風聲也未向我透露。


 


或許他以為我早就忘了周訓墨了,畢竟我和他在一起十幾年了,孩子都那麼大了。


 


我也這樣以為的,十幾年的光陰轉瞬即逝,我以為我也早就忘了周訓墨了。


 


但是當聽到他消息的那一刻,我塵封的記憶被重新畫上了顏色,像是沉寂已久的冬天迎來了盼望已久的春色。


 


我找到一個被抓到的突厥小孩,讓他帶著我的書信去找清風謀士。


 


在我惴惴不安的等待中,小孩帶來了回信。


 


筆跡是那麼的一如既往,

好似他從未斷過雙臂。


 


我將那封信貼在了胸口。


 


後幾日正是宋希承前往其他郡城的日子,他走前囑咐我一定要好好吃藥。


 


自他看見我白發之後,他總覺得我哪哪都有病,一波又一波的大夫請來。


 


而我在蒙上面巾頭紗從密道偷溜出邊城的時候,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活力。


 


路上有一突厥士兵給我引路,他說他是周訓墨的人,絕不會泄露任何事情。


 


在他的掩護下,我換上突厥舞女的衣服混入了他們駐扎的營帳。


 


周訓墨臨時有事,我擔心有人突然進來,就躺在床榻後面淺眠了一會,這裡剛好有一人的空間又不會被人輕易看見。


 


不知不覺,連日趕路的疲憊讓我睡著了。


 


當我被重物倒地的聲音驚醒時,我抬頭望去。


 


一黑衣男子正騎在周訓墨的身上。


 


他手上沾血的刀正從周訓墨的胸口拔出。


 


聽見我這邊的動靜,他扭頭看來。


 


我看著那張熟悉的臉,五雷轟頂。


 


20


 


他的面巾不小心脫落一半,熟悉的,和周訓墨八分像的臉露出。


 


竟然是玉霄。


 


我帶著面巾,他未認出我,隻把我當做普通的突厥舞女。


 


“噓”他比劃了一個手勢,快速離去。


 


我連滾帶爬的到奄奄一息的周訓墨身邊。


 


他的臉離我最後一次見他變化不大,隻是頭發已然全部灰白了。


 


我緊緊捂住他胸口的大洞,一遍又一遍的說“對不起。”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向他道歉,他也許到現在也不知道玉霄是自己的孩子。


 


也許不知道是最好的。


 


他吐著血沫的嘴一張一合,我湊近聽,他說,“快走。”


 


下一秒,外面士兵的聲音傳來,他們看見帳內的情況大吃一驚,立馬將我拘押起來。


 


我拽著周訓墨空蕩蕩的袖子不肯松手,我不敢置信,我與他最終的結果竟然是這樣。


 


我和他相見不到一分鍾,竟然是天人永隔。


 


士兵將我押到主帳,那突厥王爺扯開我的面紗,大笑道:“我認得你,你是那宋太尉的女人。”


 


“讓他拿十座邊防城換你如何?”


 


那突厥王爺想拿我談判,所以吃食此類並未克扣我。


 


但耐不住手下的人因為我S了他們的神算子謀士而處處刁難我。


 


我看著拿來發搜的飯菜,

並未言語。


 


他們說我是被突厥王爺的神威嚇傻了,所以才幾天之內就白了頭發。


 


我這才注意到自己垂落的頭發竟然全白了。


 


可是我才18歲呀,怎麼會白了頭發呢?


 


我問看守我的士兵,這裡是哪,我等下還要去周夫子的課上打盹呢。


 


士兵怒喝我,不要再裝瘋賣傻。


 


可是我聽不懂他在說什麼,我隻知道下午要去周夫子的課上打盹,晚上和我的大黃狗芳哥溜到隔壁家去偷點白菜。


 


“他奶奶的,我還以為你很有用呢,沒想到連親生女兒都不救你,白讓我損失一名大將。”


 


突厥王爺罵罵咧咧的走進來,將我提起來質問。


 


我問他,“我等下可以去見周夫子嗎?”


 


“周什麼周!

”突厥王爺的巴掌就要落下來。


 


外面突然有人來報,說是宋太尉帶了一隻兵馬到了峽谷外了。


 


突厥王爺這才笑起來,“把她提上!”


 


我被五花大綁扔在馬背上,看見了對面的宋希承。


 


在我記憶裡他還是個小孩呀,怎麼現在變得如此的滄桑,眼下青黑像是剛從地府裡爬上來的惡鬼。


 


突厥王爺將朝廷寄來的信大聲朗讀出來,“韓國夫人為國捐軀,特賜谥號鄭國夫人,榮安縣主致上。”


 


“這可是你女兒寄來的信。”他嘲諷的對宋希承說道。


 


宋希承手緊緊的握住韁繩,“我就是朝廷,我說給你那十座城就一定給。”


 


“你相公可真是個痴情人咯”突厥王爺思索一番,

將我放下馬,解開我的繩子。


 


宋希承立馬下馬,對我喊道,“秀秀快過來。”


 


我搖搖晃晃的朝宋希承走去,總感覺記憶裡也有人這麼叫我,不過是“秀秀,我們私奔吧。”


 


不過那人的臉可比這個人的嫩多了,而且他現在怎麼變得這麼恐怖啊,目眦俱裂的樣子。


 


胸口處發涼,我低頭看去,才發現一隻箭穿胸而過。


 


目光所及之處,是宋希承紅著眼狀似修羅“給我S!”


 


我這才想起來他是誰,原來是宋希承啊,那榮安縣主也是我的女兒,周夫子已經S了,被我和他的兒子玉霄SS了。


 


孽債啊,都是孽債。


 


怪我當初幹什麼不好,知道宋家的小少爺經常從後院翻牆出去,特意去偶遇。


 


想著討點好處,沒想到一輩子都搭進去了。


 


一聲嘆氣,我感覺到了臉上滾燙的淚水。


 


21


 


永和二十一年,新帝登基。


 


冊封駐守邊關二十年的宋太尉為丞相,班師回朝時,路上的百姓被他身上的血腥氣嚇的大氣都不敢喘。


 


在那個叫做清風的謀士被宋太尉的夫人暗S後,宋太尉隻用了五年便打的突厥十年內不敢再進犯。


 


翠蘭看著五年都未與她說過話的父親,躊躇道,“女兒寫的那則帖子實屬是形勢所迫。”


 


但是隻見父親盯著她的臉仔細瞧了瞧,說道,“一點都不像。”


 


她知道父親說的是什麼,她從小就被說像父親,她還心裡偷樂過,因為父親長得好看,而母親長相隻能是清淡,

臉頰上還有疤。


 


但現在翠蘭隻覺得心慌,果不其然,過了不久父親就將她隨意封到了一處郡城,告誡她永世不得回京。


 


她想讓哥哥為她求情,但是卻聽見玉霄已自請旨意駐守苦寒邊疆。


 


哥哥臨走告訴他,小時候他確實是故意把她推落水的,但是母親不信。


 


翠蘭早就知道,母親偏愛哥哥,卻很少正眼看過她,所以她這樣幹又有何不可呢?


 


22


 


玉霄在母親S後的五年內,才大致清楚所有事情的始末,當他一點一點拼湊出來,才發現真相不是他能承受的。


 


他最後一次見父親,父親一人正在菜地裡種一種野花,他記得是母親最喜歡的那種矢車菊。


 


他問道,“我記得是您讓我去刺S那清風謀士的。”


 


父親不回頭,

隻低語,“那是我做過最後悔的事情。”


 


“我本是想讓她為了你留下的,但現在我後悔讓她生下你。”


 


玉霄不懂父親看他的眼神,那陌生的讓他恐懼。


 


後來玉霄一直在苦寒之地做著最基礎的邊防士兵,十年後宋丞相仙逝,他才被急召回京。


 


父親的意思竟然是不葬在宋家的陵墓,而是母親那一族的祖墳裡。


 


田地裡種滿了矢車菊,上面立了最簡單的石碑,是宋希承自己一刀一刀刻的,“吾妻蘇秀。”


 


他臨S前,回到了當初他準備翻出去的後院,他看見了在那探頭探腦的蘇秀,他故意腳一滑,摔在了蘇秀身上。


 


這一世,他不在刻意用言語刺激蘇秀,不在偏激的去證明她的愛,他們成婚相愛一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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