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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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賞他一寸一寸變得蒼白的臉色,終於從中得到一點安慰。


 


「我永遠也不會在你面前自卑,因為我本來就比你強。」


 


「靳越,你隻是比我運氣好而已。」


 


我承認我貪婪,市侩,庸俗,不擇手段,但我更喜歡我勇敢,堅韌,自信。


 


或許我是曾經在「我究竟是不是配得上他」這樣的問題裡迷失過。


 


但找到答案也不那麼難。


 


我就是比他強。


 


毋庸置疑的事實罷了。


 


13


 


那天靳越是落荒而逃的。


 


大概是比起我可以很輕易地接受自己虛偽的事實。


 


他更難接受自己完美沒有汙點的人生是沾了家庭的光。


 


很早以前我就知道,這樣在象Y塔裡長大的好孩子,壞也壞的很有限。


 


他是天真的惡,

再加上自命清高,隻是很不幸地要以撞上我這堵南牆作為成長的代價。


 


室友小清陪我一起去領交換生申請表的時候,很小心翼翼地問我:


 


「小霜,我怎麼感覺你分手了一點都不傷心呢?」


 


「你一點都不喜歡他嗎?」


 


我正在籤字的手頓了一下,中性筆劃出一道痕跡,但很快一切又都恢復如常。


 


喜歡嗎?


 


是喜歡的吧。


 


沒有得到過愛的孩子,被那樣赤誠熱烈的追求,陽光下溫柔注視過我的眼睛,


 


他對我說:


 


「喜歡你是我的事啊,你不用回應。」


 


那個時候我在想什麼呢?


 


我在想這個世界上真的會有這種毫無保留不求回報的愛嗎?


 


不是充斥著打壓和辱罵,不需要我考出一個好成績就喜歡我,

不用我聽話就能對我微笑。


 


毫無條件的愛原來是這樣的嗎?


 


心跳加速過的瞬間是真的,牽在一起的手是真的,擁抱是真的,


 


親吻也是真的。


 


愛是很多個瞬間,我沒有懷疑過在那些瞬間裡真的得到過愛。


 


但也毫無疑問的在我決定坦誠的露出我的心髒的那個夜晚。


 


連著我沒有擁有過的那部分一起變成了碎片。


 


「喜歡過啊,可我更喜歡我自己。」


 


我籤好了名字把申請表交給教授,


 


愛是隻要擁有就一定要付出的奢侈品。


 


愛人太不劃算了。


 


我隻愛我自己。


 


14


 


到德國去交換留學是我一早的打算。


 


我的專業成績足夠出色,所以哪怕關於我的桃色新聞已經滿天飛。


 


那份交換申請單還是很快就批了下來。


 


兼職的工資再加上我大學期間創業賺的錢,已經足夠覆蓋我留學產生的所有費用。


 


靳然他媽給我開的那張五百萬的支票,我兌換之後聯系了一家靠譜的助學公益機構。


 


幫助山區上不起學的孩子,讓他們能有一個走出大山的機會。


 


我捐獻的唯一條件是,資助對象必須全部都是女孩兒。


 


過程有點繁瑣,但好在去留學之前辦妥了一切。


 


小清跟著我一起忙前忙後,她共情能力太強。


 


隻是聽機構的工作人員介紹完幾個具體的貧困兒童,就一邊擦眼淚一邊捐掉了自己半個學期的生活費。


 


我出國那天隻有小清來送我。


 


她在機場的安檢口紅著眼跟我告別。


 


「小霜,你以後肯定會變得超級厲害的。


 


我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又很坦然地接受了她的祝福。


 


「那當然啦。」


 


我從來沒有懷疑過這一點。


 


我早就知道的。


 


我以後會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


 


15


 


在德國的第三年,最後一個學期結束,在一片哀嚎的畢業季。


 


我憑借專業課第一的傲人成績順利畢業。


 


教授的意思是讓我繼續深造,以後會為我推薦留校任教的機會。


 


「秦,你是我見過把天賦和努力融合的最好的人,或許你真該考慮繼續深造。」


 


德國人誇贊人毫不吝嗇,但最終還是被我婉言拒絕了。


 


客觀的來講我對新環境適應得很好。


 


而且沒了那些針對我的聲音,我可以更全身心地投入到學習和事業中去。


 


參加完畢業典禮我就收到了 offer,國內外的都有。


 


當然夾雜在這些雪花一樣的信息裡,有幾條相當重要。


 


一條是我媽發來的消息,說我爸病重了。


 


另外一條是小清發來的。


 


她說靳越也來德國了。


 


16


 


再見到靳越的那天,恰好是我收拾好東西準備回國的那天。


 


天氣預報有誤,原本應該晴空萬裡的天氣突然下了大暴雨。


 


我在公寓門口打了很久的車都沒有打到,最後是一輛黑色的瑪莎停在我面前。


 


車窗降下來是一張熟悉的臉。


 


憑借著記憶,我看著他左耳廓後面的小痣認出了他是雙胞胎裡的哪個。


 


然後毫不客氣地把東西放到他車上。


 


最後系上安全帶,微笑著對他報出目的地。


 


靳越一臉錯愕地看著我,默默啟動了發動機之後,車輛開始滑行了才小聲問我:


 


「我以為你會罵我,自作主張地打擾你的生活……」


 


我不甚在意地抽出紙巾擦身上湿掉的地方。


 


「腿長在你身上我怎麼管得著,況且,你也不是第一次來了吧。」


 


氣氛詭異地安靜了一瞬。


 


下一秒他遲鈍的反應:


 


「你知道啊。」


 


每一年的聖誕節,跨年夜,坐標地址就在柏林的陌生短信,沒有署名的洋甘菊。


 


其實一點也不難猜。


 


但我沒有回答他這個問題。


 


於是他聲音也好像帶了一點久違的溫柔:


 


「我還以為你會怪我。」


 


時間真是治愈一切的良藥,我反思了一下,

我們分開的好像也並不體面。


 


但或許是因為他並沒有得到過,也可能因為我演得太好,所以時至今日他竟然可以自顧自的以這樣一種全新的面貌出現在我面前,


 


好像我們之間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你別想太多。」我聲音淡淡的。


 


「我這個人道德底線很低的,前男友也能隨手利用,你不是早就知道嗎?」


 


怪?


 


其實到不了這種程度,我們頂多算兩不相欠。


 


非要說誰是玩的更過分的那個人,我當仁不讓。


 


當然現在不是反思的時候,也不需要溫情和體面。


 


隻是很簡單的,我打不到車,所以蹭一下車而已。


 


車裡於是又陷入了沉默,靳越目視前方,手握著方向盤抓得很用力。


 


像是自白,也像道歉。


 


「這三年我來過德國很多次了,

每次想跟你說點什麼,又覺得你現在過得挺好的,不應該被我打擾。」


 


「靳然的事情我跟你道歉,那時候不懂事,我跟他都是。」


 


「小清告訴我了,那五百萬你捐到山區了……秦霜,我知道現在說這個有點晚了,但是我們還有沒有可能……重新開始。」


 


他這番話說的前後沒有因果,顛三倒四支支吾吾,我理解得很吃力。


 


車裡的冷氣吹得我打了個哆嗦,


 


然後我後知後覺地聞到熟悉的花香味。


 


是洋甘菊。


 


很多時候人都說氣味是記憶的載體。


 


可是久違的聞到洋甘菊的味道。


 


我竟然隻能想到欺騙。


 


17


 


紅燈的幾十秒裡,雨下的好像更大了。


 


我在思考這個問題的答案的同時,很無法避免地由此割裂出現實和過去。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好不好的問題。


 


而是能不能。


 


大概是空氣太滯澀,大腦旋轉也變得相當吃力。


 


我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一件事。


 


如果說我和靳然的開始還帶著一點朦朧的,愛情的萌芽。


 


那和靳越的從頭到尾就全都是一場盛大的欺騙。


 


他說想要重新開始,根本就不存在的東西怎麼重新開始呢?


 


廢墟上沒辦法建高樓,他喜歡的是泡影,是假象。


 


就像我們從互相欺騙開始,到我回國這天和他在柏林見面為止。


 


錯過才是我們的底色。


 


我得承認過去的我做的一些事也並不完全是正確的,我有過草率的魯莽的行為。


 


但那已經是過去了,所有人都得往前走了。


 


所以我隻能說:


 


「還是算了吧。」


 


人隻能為當下的自己負責。


 


如果那麼輕易地回頭看了,我就沒辦法踐行那個永遠愛自己的承諾了。


 


車最後停在機場,靳越沉默著一言不發。


 


「對不起。」


 


他說,「對不起。」


 


我有點想笑,他還真的是,壞又壞的不夠徹底,所以就算出現在回憶裡,也隻是一團意味不明的洋甘菊花香。


 


「注定不同路的人也會相遇,但是兩條平行線隻會相交一次。」


 


「就這樣吧,我們。」


 


18


 


那是我跟靳越最後一次見面。


 


這個世界很大,大到如果不是刻意尋找,兩個人就一輩子都不會再有見面的機會。


 


我爸在我回國的第三天去世。


 


由他帶來的冗長的積年的傷疤終於從這一秒鍾開始愈合。


 


那些灰色的,紅色的,所有一切我在夢裡都刻意逃避去回憶的十多年。


 


終於隨著他的離去一起塵埃落定。


 


送葬的那天我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


 


夢裡是抱著被我爸剪壞的頭發蹲在衣櫃的角落裡,他在我房間的外面砸門。


 


咚咚咚的聲音夾雜著辱罵。


 


那天是我媽渾身是血地把他攔在客廳,然後哭著朝我喊:


 


「跑吧,小霜,跑吧。」


 


於是我跑過了那道門,跑下了樓梯,跑了很遠很遠。


 


跑到我足夠把這一切通通都甩在身後很遠的地方。


 


拒絕了靳然的表白之後,去上課的路上都能聽到有人當我面議論:


 


「作就」可真的直到他S了,

我才好像重新擁有了氧氣。


 


後來的後來我也成立一家規模不小的公司之後。


 


有朋友感慨,我是怎麼做到的,憑借這種出身竟然也能白手起家做到這種地步。


 


我的回答是一成不變的,


 


「因為我一直都很厲害啊。」


 


從跑出家門的那天我就知道了,我有破釜沉舟的勇氣,我聰明又堅韌。


 


所以我一直都知道。


 


在秦霜的世界。


 


就是秦霜最厲害。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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