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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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山中小村,父親家暴酗酒,弟弟蠻橫嬌慣,母親是被買回來的無依無靠。


在這樣地獄開局的家庭裡,我重生過三次。


第一次,母親難忍折磨帶著我和弟弟逃跑,卻不想弟弟背刺,我倆被父親打死。


第二次,我因恐懼勸母親留下安心過日子,十四歲就被父親嫁人,十八歲三胎難產而死。


第三次,我苦尋逃離方法,抓住了學習這根稻草,大學錄取通知書到手我卻被父親打斷腿關進了柴房。


「女高中生的彩禮就不低了,再上學浪費錢,不如供你弟弟讀書。」


絕望之下,我用長鏽的柴刀抹了脖子。


再睜眼,我又回到了十三歲那年,經歷三次絕望死亡後我已經幾近瘋魔。


既然無論如何父親都要逼我入死地,那這一次——


我看著手上的斧子,走向了爛醉如泥的父親。


1.


「趙娣劈柴呢?這小丫頭真勤快,不枉費你爸媽養你一場。」


我坐在院子裡劈著柴火,來家裡借剪子的同村大嬸笑吟吟地誇了我兩句。


我叫趙娣,因為姓氏,我的名字裡少了個招字。


但招娣與趙娣又有什麼區別呢?


家在山中小村,父親家暴酗酒,弟弟蠻橫嬌慣,母親是被賣到家裡來的無依無靠。


我幾乎滿足了所有悲劇的前提條件。


但我有個秘密,我會重生。


這是我重生的第四次。


「嬸子辛苦了,嬸子慢走。」


我面無表情地甩著斧子,嘴巴卻很甜。嬸子家條件好,被我逗得笑了笑,塞給我了五顆大紅棗子。


「分給你們姐弟吃的。」


嬸子轉身離開,我便像餓死鬼一樣把紅棗全部塞進了嘴裡。


重生回來近三個月,我竭盡所能地把能吃的東西全部塞進嘴巴裡,每天都恨不得把碗底舔穿,炒菜剩下的油渣我都要吮吸著手指陪著幹餅子往下咽。


每晚還會偷跑到廚房,用手指抹豬油罐子的油脂往嘴裡送。


「賠錢貨,吃這麼多,以後嫁出去讓你婆婆活活打死。」


「就是就是,我將來不娶肥豬婆。


見我食量大漲的父親趙興義噴著唾沫罵我,七歲的弟弟在邊上手舞足蹈的應和,手裡還拿著一顆煮雞蛋。


為了不打草驚蛇,我努力幹活,裝乖嘴甜,展現自己的「用途」,證明自己多吃飯是為了更好地幫家裡幹活。


從此我每天多分到了半個餅子,偶爾還能吃到些菜湯。


雖然聽上去十分寒酸,但不得不說,這幾個月下來我胖了,力量也充盈了。


即將入冬,家裡要攢柴,我那麼賣力劈啊劈,將柴火垛碼的板板正正,一直堆到了廚房附近。


沒人會去猜一個不到十三歲的小姑娘想幹什麼、做什麼。


我盯著手裡的斧子忽地笑了,手腕不自覺地顫抖。


「去給我炒兩個雞蛋,用豬油!」


日頭慢慢西下,母親劉滿從做假花的小作坊裡下工回家,氣都沒喘勻,忙著去做飯。


秋收後,趙興義經常帶著弟弟出門,除了打麻將玩牌就是和同村人去城裡轉悠,回家後吆五喝六。


我還在劈柴,

一下下的,心無旁騖。


「三個,我也要吃雞蛋!」弟弟跟在父親身後,嘴裡喊著豬油糖,吃的眼睛眯成縫隙。


母親一邊活動著酸痛的肩膀,一邊低聲答:「好。」


路過我時,她瞪了我一眼,此時的母親是怨恨我的,兩個月前她偷著告訴我和弟弟:


「村裡張財家媳婦跑去縣城了,怎麼走、坐什麼車我全打聽好了,媽打算也帶著你倆走。」


而我卻極力反對,直言要她留下,說我與弟弟都不會跟她走,到最後甚至有了點以死相逼的味道。


第一世時,我是興奮的,父親動輒的打罵和家暴都讓我感到恐懼,我幻想著和母親離開後的幸福生活。


可就在我們要登上小客車時,父親帶著平日裡不怎麼走動的大伯等人來了。


母親像待宰的羔羊一樣,被拖著脫發扯回了家,我驚慌不已,卻看到抱著背包的弟弟在咯咯笑。


被抓回家後,父親拿著燒紅的鉗子往死裡抽打母親,弟弟則被大伯等人護在一旁誇贊:


「還是咱們智豪聰明,

知道這賤人要跑,提前告訴你爹。」


弟弟趙智豪笑了,驕傲地仰起頭,眼睛緊緊地鎖在了正跪在母親身邊求情的我身上:


「我姐也巴不得要跟媽媽走,她也是婊子,是賤人。」


大人們誇贊他,掏出糖果給他吃。


而我被暴怒的父親用燒火鉗抽打著後腦。


就這樣,我被自己的親生父親活活打死了,此後便陷入了這一次次的重生輪回。


第二世我試著不走,老老實實在家裡認命過日子,卻在十四歲那年被趙興義嫁人,四年生了三個孩子,難產而亡時我才十八。


第三世,我以女生上學多彩禮高等說辭畫大餅,各種諂媚討好,以為能靠著學習的路跑出去,卻不想還是被趙興義打斷了腿關在柴房裡。


一想到未來還是四年生三個,難產而亡時還要被罵生不出兒子……我發了瘋自殺。


我還能重生,我還能活!


再來一次,趙興義、趙智豪,你倆都別想好過。


2.


「媽,隔壁家嬸子把你的剪刀借走了。

她說之前你們去幫忙做飯的工錢到了,叫你去拿。」


母親炒完菜,又要忙著去補衣服,那是趙興義今天劃破的。?


白色的棉線被她咬了幾遍仍不肯斷開。


我身上還沾著木屑,走進了偏房,母親抬頭看了我一眼,對我態度冷淡,埋怨道:「你咋不等著明年再告訴我,死丫頭。」


說完,她起身離去。


看到她的身影隱沒入夜色裡,我去了廚房,往灶臺裡塞了滿滿的柴火,將掃面的小掃把丟在灶膛邊上,把家裡存貨不多的豬油罐子推倒在灶臺上,大鍋裡的熱氣燻著搪瓷缸子。


最後,我拿著兩碗面粉出去,放在了外面的木板車上。


轉身走向堂屋,趙興義喝著酒,吃著花生米滿嘴油光,面頰已經紅潤,隱隱有醉酒的架勢。


趙智豪吃著桌子上的炒雞蛋,我湊了過去,在他耳邊說:


「前幾天我去周姨家幫忙插假花,周姨給了我不少牛奶糖,就屋子裡。」


趙智豪吧唧吧唧嘴,

年紀尚小加上在家裡作威作福習慣了,他並沒有懷疑我,直接走進了大臥房。


「給她幫了半天忙,就給幾個破糖塊,死老婆子。」


趙興義聽到了,利好他的寶貝兒子他沒有異議。趙智豪興高採烈地跑去臥房,我跟在後面,指著家裡的鐵盒子:


「裡面有奶糖,還有周姨家小蘭姐給我的遊戲機,就是那種按按鈕,可以套環的。」


「告訴爹我吃飽了!」


趙智豪兩眼放光,糖果和遊戲機的誘惑力比炒雞蛋強。


我走了出去,貼心地關上了門,拖布的杆子放下,正正好好卡在了門把手上。


我試驗過很多次,卡上後,單憑小孩子的力氣是很難推開的,想要離開就隻能跳窗,但天冷後,大窗戶被封上,小窗戶太高他夠不到。


椅子?凳子?我要收拾屋子,裡面早被我清空了。


回到堂屋,我並沒有去吃飯,趙興義問我去做什麼,我說:「院子裡劈柴的東西還沒收拾幹淨,我去看看。


他罵了一句我幹活磨嘰,便繼續喝起了自己的小酒。


我記得很清楚,上一世的這一天,媽媽去隔壁嬸子家要工錢,因為算賬出問題鬧了好久沒回家。


而這一天的趙興義因為打牌贏了些錢,喝了大酒,醉的迷迷糊糊的。


原本還擔心自己工錢拿少了會被打的媽媽發現趙興義醉得站不穩,差點笑出眼淚來。


「呼……」


我將地上的斧子撿了起來,前幾天拜託村裡的磨刀匠幫忙打磨過,此時鋒利極了。


「沒關系、沒關系……失敗也沒關系!我會重生!」


我在院子裡自言自語,因為緊張和興奮,我的身體都在顫抖。


屋子裡,趙興義大喊著叫我過去,讓我再去廚房裡拿點蒜來拌鹹菜。


「好的。」


我應答著,屏息凝神走向堂屋。


斧子藏在身後,而我站在趙興義的背後。


咚——


3.


我知道劈柴的時候應該如何輪斧子,這樣砍得又快又準。


這幾年來我劈的每一塊兒柴火,

都是為了這一刻砍砸趙興義。


「啊!」


趙興義慘叫,可我砸得太用力了,本就醉酒反應遲鈍的他倒在地上,血水遮住了他的眼睛。


第一世他打死我的時候,我也是這樣慘叫的。


「去死!去死!去死!」


我激動的聲音都破了,雙手像是不聽指揮一般發了狠地往下砸,鋒利的斧子砍砸著他的皮肉和骨頭。


慘叫聲不絕於耳。


有血沫落在我的身上,變成了點燃我怒氣的火藥。


這一下、砸頭。


上學時候老師說過,眼角附近的太陽穴最為脆弱。


我落了不知道多少斧。


這一下,砸腿。


第二世時我被迫嫁了人,在收音機裡聽過那些武俠小說的廣播。


都說小腿骨的正前面肉最薄,這塊兒骨頭最容易碎,那些反派人物、陰險小人最喜歡攻擊這種地方。


那我便照著這裡抡圓了胳膊狠狠地砍,就像集市上賣豬肉的豬肉販子一樣,震得手臂發麻,砍得肉沫橫飛。


趙興義叫得好慘,

像我被打斷腿時那樣。


或許是砸太陽穴真的有用,他很快就沒了聲音。


聽到動靜的趙智豪在屋裡大喊著發生了什麼,想要出來,卻發現門推不動了。


「爹你咋了?」


「出什麼事兒了!」


「趙娣!趙娣!」


不過一會兒,趙智豪的聲音變了:「廚房著火了!著火了!」


我看著地上的血泊,長出了一口氣,痛快極了。


趙智豪沒有得到回答,我將斧子丟在了屋子裡,去了院中拿上了那兩碗面粉。


廚房的火燒起來了,因為我在裡面堆滿了木柴。


豬油融化後滋潤著木頭,火焰變得更加絢爛。


我並不怕有人來救火,我家的位置不好,很遠,在山頭。


最近的鄰居家也要走個十分鍾才能到,農村的夜間生活很少,天冷後,這個時間點的人們都在屋子裡,很難注意到遠處的火光。


就算注意到了一時半會兒趕不過來。


估摸了一下位置,我將一碗面粉狠狠地砸了進去。


上一世我上完了高中,

成績還不錯,考到了外省。


粉塵爆炸的理論我是知道的……隻不過沒親手嘗試過罷了。


轟——


火勢變大了,順著柴火垛燒到了家裡的正房,趙興義躺在地上生死不明。


趙智豪被關在臥室裡不停拍門,號哭聲配著滔天火光分外悽厲。


此時此刻,他倒是像個七歲的孩子了。


第一世他告密成功,得到了親戚們的誇贊,趙智豪指著在地上打滾的母親說:


「逃跑的就是賤女人,她也想學張財叔家的賤女人!打死她,我爹給我娶十八歲的後媽!」


在這種環境裡,七歲的孩子也能面不改色地說出這種喪盡天良的話。


至於後面兩次重生,他一直保持著自己的「霸王本色」,動輒便要對我和母親拳打腳踢。


我十四歲要被嫁人時,他帶著


村裡的小男生來扒我褲子,隻因為對方給了他一塊兒桃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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