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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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花什麼時間,一會兒功夫就做好了。


  黎宵把孩子放到搖床裡,打了盆熱水和周建洗了臉和手,兩人忙了一天,又是接人又是搬東西,手和腳都凍僵了。


  江柔將面端出來後,黎宵和周建吃得狼吞虎咽,可見餓得不輕。


  她重新抱起孩子,沒忍住問:“發生什麼事了?”


  周建不像黎宵話少,直接氣呼呼將今天發生的事說了,原來兩人今天忙了一天,最後朱強媳婦竟然不讓他們進新房,讓人把他們攔在外面。


  “周圍那麼多人看著,嫂子,你說我們丟不丟人?”


  然後又生氣道:“哥不讓我鬧,行,今天朱強結婚,咱給他這個面子,那我們就先下去吃飯,我們一下去,您知道發生了什麼嗎?沒咱倆位置。”


  說到這裡,周建臉都氣紅了,“我還帶著小雁和孩子一起過去的呢,小雁還在廚房幫忙了一中午,合著,我們就是過去出力的是吧?

人家幫工還有錢拿?咱們這是倒貼錢啊。”


  “還是王濤媳婦聰明,都沒讓王濤去,我們真是白添了三十塊,哦不對,小雁也包了二十塊,掙點錢容易嗎?有這錢我還不如給我兒子買點肉吃。”


  “也是小雁性子好,換做別人還不得跟我鬧?”


  “媽的,我這輩子都沒受過這麼大的氣。”


  以至於後面連黎宵都黑臉了,飯都沒吃,直接領著兩人走了。汪雁帶著孩子去了周建家,周建跟黎宵過來,準備待會兒去進貨。


  不管怎麼樣,還得繼續掙錢養家。


  江柔聽了皺眉,也覺得朱強媳婦做的太過分了,問:“朱強知道嗎?”


  周建冷笑,“他就算之前不知道,但剛才能不知道嗎?我反正以後不會拿他當兄弟了,他是有錢人,我們高攀不起。”


  越想越怄,小時候朱強長得瘦弱,經常被人打,要不是有哥護著,他能平安長大?


  黎宵一直不說話,

吃完後拿過周建的碗,直接去廚房裡洗了。


  出來後喊上周建出去進貨。


  走之前對江柔叮囑,“我晚點回來,你早點睡。”


  江柔點頭。


  第二天上午,江柔和黎宵抱著孩子出門去上戶口。


  這邊上戶口的時間比較寬限,江柔記得她哥嫂生完孩子一個禮拜後,就把孩子戶口上了,這邊是三個月內。


  所以拖到現在。


  兩人帶上需要的證件到了當地派出所,然後把孩子記在了黎宵的戶口本上。


  因為派出所的人不多,所以半個多小時就搞定了。


  然後江柔拉著黎宵一起去了不遠處的照相館。


  黎宵一開始還不願去,“那個有什麼好玩的?”


  江柔不搭理他,他愛去不去,她自己和孩子照。


  也是這個時候她沒手機,不然她肯定每天都要照一張,安安這麼可愛,怎麼能不拍下來?


  而且因為今天是安安第一天出門,她特意給孩子好好打扮了一下,

換上漂亮的薄款小袄子,外面系著大紅色的呢子鬥篷。鬥篷是她扯的布畫了樣式請人做的,大紅色的衣服襯的小家伙皮膚雪白,眼睛烏溜溜的,腦袋上還扎著兩小撮毛,毛就一寸長,朝向天空。


  黎宵手賤,每次看到都要捏一捏。


  江柔給孩子扎頭發的彩繩是黎宵買的,他本來是買給江柔的,除了彩繩,還有大花,就是那種寬寬的白色松緊繩上縫著一圈圈紗,紗有彩色的,有大紅色的。


  怎麼說呢,這種頭花江柔小時候用過,她媽給她買來上舞臺表演用的,但她二年級以後就再也沒戴過了。


  也不知道黎宵是怎麼想的,會覺得這東西適合她。


  江柔自然不會用了,不過給收了起來,想著閨女四五歲的時候可以戴著玩。


  照相館裡沒有人,江柔抱著孩子進去說想拍幾張照片。


  店主聽了直接領著他們去樓上,樓上有一個大房間,中間立著照相機,兩邊靠牆的地方是一排掛滿衣服的架子,

分小孩子和大人的。


  照相機對面是背景板,背景板有很多種,可以自己挑選。


  江柔沒換衣服,架子上的這些衣服也不知道多少人穿過了,她不想穿,不過卻從角落裡翻出一些道具,有個小孩子戴的旗頭,江柔直接拿著扣在閨女腦袋上了。


  剛才還一臉不感興趣的男人,這會兒見了,也忍不住笑了,伸手將閨女腦袋上的旗頭扶正,還從江柔懷裡主動接過閨女,用勉為其難的語氣道:“那就來一張吧。”


  主動坐到了背景牆前面的板凳上。


  “……”就沒見過變臉這麼快的男人。


  江柔無語的去翻背景板,找出一個藍天白雲充滿童趣的背景板,道:“要這個。”


  店主過來幫忙將背景板換好。


  一共拍了十二張,中間給小家伙換了好幾個頭飾,又是花又是燈籠的,還有小動物帽子。


  小家伙就這麼乖乖任由他們倆擺弄,扭著腦袋好奇看周圍,

大概是第一次出門,眼睛滴溜溜的轉,都有些看不過來了。


  實在是被折騰煩了就蹬蹬腿。


  照完相黎宵抱著孩子去看,還算比較滿意,問人:“什麼時候能洗出來?”


  店主也滿意,覺得這幾張照片都可以貼在門口招攬生意了,“後天就可以拿到。”


  黎宵覺得有點久,皺了皺眉。


  江柔倒是好說話,“記得幫我們塑封。”


  照片要是不塑封的話,放久了很容易花。


  “可以。”


  ——


  周末的時候,周建帶著他女朋友汪雁過來吃飯,一同過來的還有個三歲的小男孩。


  汪雁看著比周建大幾歲,一頭烏黑濃密的長發綁成麻花辮,垂到腰間,圓臉細眉,皮膚有些黑,身材略顯豐腴。


  人說不上好看,但讓人看著很舒服,給人很親和的感覺。


  小男孩長得跟他媽媽很像,臉圓圓的,皮膚黑的發紅。


  性子似乎有些安靜,

站在媽媽腿邊拽著衣角,不說話。


  前些天汪雁放下自己手上的事過來幫周建,周建幹脆和她把證領了,周建雖然年齡不到,不過他戶籍上的年齡剛好大兩歲,是當年辦戶口的時候被人不小心弄錯了。


  領了證,汪雁也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住在他家了。


  汪雁還趁機將孩子名字改了,現在跟著周建姓,叫周鴻,以前叫萬星。據周建說,她很喜歡電影黃飛鴻。


  這也是他帶她看的第一部電影。


  因為這事,汪雁前婆婆還去她娘家鬧。


  江柔將特意做的豬肉脯拿出來給孩子吃,他還不要,使勁兒搖著頭。


  隻不過咽口水的動作還是出賣了他。


  倒是周建不跟江柔客氣,將一碟子豬肉脯拿過來,直接往兒子懷裡塞,“你嬸子給你的,你就拿著吃。”


  汪雁看周建這樣,忙推拒,用帶有口音的話道:“你幹嘛,拿兩塊就行了,拿這麼多,你是不是瘋了。


  怪周建這家伙不知道客氣。


  她現在對周建朋友都有陰影了,生怕又惹了人哪裡討厭。


  周建也不懂,還繼續給孩子,“嫂子人好,你別見外。”


  汪雁頭疼,扯著他還回去,“你快拿回去,哪有你這樣的……”


  兩人嘀嘀咕咕的,周建說話江柔還能聽得懂,這邊的人說話隻是有些平翹舌不分,其他的還好,但汪雁說話江柔是一個字都聽不明白,還嘰裡咕嚕的說的特別快。


  江柔看來看去,最後沒忍住搗了搗旁邊黎宵,悄悄問:“她在說什麼?”


  黎宵抱著閨女萬事足,聳了聳肩,“誰知道?”


  直接轉身進屋了。


  江柔沒好氣白了他一眼,然後笑眯眯道:“快進來吃飯,今天中午的菜一半都是你哥做的。”


  “真的?”


  周建一聽就興奮了,直接將豬肉脯往孩子懷裡一塞,“那我可要好好嘗嘗,小時候哥給我做飯,

差點把我家廚房燒了。”


  汪雁看了頭疼,對江柔不好意思笑笑,“真是麻煩你們了。”


  江柔聽不懂,隻一個勁的笑,“快進來吃,早就盼著你來了。”


  吃飯的時候,汪雁和孩子也比較拘束,尤其是那孩子,都是大人夾什麼他才吃什麼,不敢自己主動夾。


  而對面的小家伙就沒這麼多煩惱了,她已經喝了奶了,她現在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醒著的時候就喜歡被人抱著,所以吃飯的時候,黎宵一手抱著她,一手拿著筷子吃。


  喝了一個多月奶的她體重蹭蹭蹭往上長,江柔現在抱久一點就胳膊酸。


  大概是看著黎宵吃東西自己也饞了,手放在嘴裡嗦。


  黎宵不喜歡她嗦手,覺得不幹淨,時不時將她手從嘴裡拔出來,再動作嫻熟的拿她胸前的口水巾一擦。


  然後面色淡定的繼續吃自己的菜。


  周建對此已經見怪不怪了,前幾天過來,他還看到哥給安安剪腳指甲呢。


  從小到大,哥在他眼裡都是酷酷的形象,就像那種港地電影裡的大哥,人家是演的,而他哥,天生就是那麼厲害的人。


  誰能想到,那麼酷的人竟然給女兒剪腳指甲,剪一個還親一口。


  簡直讓人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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