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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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老公竟然俯身在我額頭上親了一口:「你說的是極了——」


呃,我一時有點卡殼。


這,這算我出色完成工作的獎賞嗎?


而對面的莫染已經紅了眼眶:「阿晟,我知道我讓你傷心了,如果羞辱我能讓你心裡好過一些,那你就盡情羞辱我吧。可是我發誓,我跟陸豐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生,我的心裡自始至終都隻有你一個人。」


不得不說,這個莫染也是一個好演員。


隻見她雙目含淚,楚楚可憐地望著我老公,然後從提包裡拎出來一條閃閃發光的項鏈。


看上去這條項鏈應該是什麼大殺器,因為我老公隻是看了一眼,嘴角就不易察覺地癟了一下。


顯然,莫染也觀察到了這個細節:「我今天來不是來求復合的,我隻是想把這條項鏈還給你。七年前你把它送給我的時候,曾經說等以後結婚了,再給我配上同系列的戒指。現在——」


莫染適時地流下兩行清淚,抬頭凝望著陸晟:「既然戒指已經戴在別人手上了,

那這條項鏈我留著也就不合適了。」


她眼神哀悽,哭得不能自已:「阿晟,為什麼我們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明明項鏈還在,你還在,我也還在,你說過的話,為什麼不算數?!」


嗄!這該死的女人?!當我是死的嗎!


我立刻跳到莫染跟前,亮出我的鴿子蛋:「你是小學生嗎?成年人會問前任七八年前說的話算數不算數?睜開你的小眼睛看看,這鑽石大戒指,就戴在老娘手上。成年人的世界裡,錢在哪裡,愛在哪裡,你懂不懂啊小學生?!快收起你的破爛項鏈回老家吧!再不走,項鏈我都給你沒收!」


欸呀呀呀呀,我一不小心,把心裡話說出來了!


但很快,我又找補了一句:「明明就是用我家的錢給你買的,現在項鏈我不要了,便宜你了,趕緊得了便宜滾蛋吧!」


莫染倔強地透過我,望向陸晟,似乎她並不在乎我說的每一個字。


但聰明如我,還是從她緊握的拳頭裡發現了端倪。


這個女人,她當然不能無視我說的每個字,她隻是裝作不在乎。


紙老虎!


我抬眼看看陸晟,他好看的眉頭微微皺起,也正在看我。


我秒懂,瞬間撲到陸晟懷裡,雙臂環上他的脖頸,雙腿攀上他的腰,歪頭對莫染說:「咋滴,你還不走,是想看我跟我老公洞房嗎?」


任是陸晟再見過大場面,我的臺詞還是令他振聾發聩,我能明顯感覺到,他的腰僵了一僵。


而莫染,則丟下一句「你們可真行」哭著跑了。


嘻嘻,就當她是在表揚我吧!


莫染的背影越變越小,我立刻從陸晟身上跳下來,衝著莫染的方向奔去。


畢竟 1.5 視力的我,眼睜睜看見她將那條珍貴的項鏈子,直接丟在了地上。


呵呵呵,這可是你不要的!


可我剛邁出幾步,就被陸晟呵斥了:「許錚錚!你給我回來!我不許你撿垃圾!」


他居然管那條閃著鑽石光芒的項鏈叫垃圾?


盡管心裡不舍,但我還是將那項鏈踢到了路邊的草叢裡,

衝陸晟奉上一個狗腿的笑容:「老公你說什麼啦,我不撿,我隻是怕那項鏈擋路,到時候扎了你尊貴的車胎。我把項鏈踢到草叢裡,就安全啦。」


陸晟這才牽了牽嘴角:「回家。」


 


5.


回家後,我探明了陸晟這一天的行程,立刻掏出手機,給我的閨蜜曼曼發信息,讓她速速來我所在的小區「撿垃圾」。


肥水不流外人田,閨蜜發財,四舍五入就是我發財。


想到這裡,我的嘴角忍不住翹起。


許是表情管理不太到位,陸晟發現了我臉上的笑意。


他臉上的表情,有些奇怪,讓我捉摸不透的那種。


我禁不住胡思亂想了起來。


雖然我對自己剛才痛打落淚三的表現非常滿意,但看起來,老板好像有點其他想法。


難道說,剛才我的發揮太過超常?把老板的白月光打個落花流水,老板心痛了?


天了嚕。我會不會失業噻?


為了避免我老板卸磨殺驢,我訕訕地跑到他身邊,

一臉柔情蜜意:「老公----您對我剛才的表現滿意嗎?是不是發揮的稍微過了那麼一點點?我的意思是,就是對莫染,我究竟應該拿捏個什麼尺度?」


我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他準備跟莫染復合,我是一個尺度,如果他不準備,我是另一個尺度......


陸晟看了我半天,最後慢慢吐出一句話:「許錚錚,不管對方是莫染還是別的女人,對我,你隻需要拿捏一個尺度,那就是愛我的尺度。我餓了。」


得嘞!


原來我老公剛才那陰晴不定的表情,是肚子餓了。


我將小心髒踏踏實實放回肚子裡,跑到廚房一陣忙活。


忙著忙著,我突然想起一個重要問題:為什麼陸晟這麼大一個家,連個保姆都沒有?


趁陸晟吃我做的心形荷包蛋和速溶黑芝麻粥的時候,我說出了我心中的疑問。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可以給我配一個保姆,要不然這麼大房子,我打掃起來,多費勁。


但陸晟隻給我一句話:「我不喜歡家裡有陌生人,

我不在的時候,你可以僱保潔打掃。」


得嘞!


真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好老板。


吃完早餐,陸晟開開心心上班去了。


我站在窗戶上往下看,剛好剛好。


就在老公的豪車開出小區大門的瞬間,閨蜜依照我的指示,在綠化帶裡撿起了那串璀璨的項鏈。


閨蜜出現在我家門口的時候,足足盯了我十幾秒:「錚錚,咱倆發財了呀!不過,這項鏈的主人,不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嗎?是不是還給人家比較好?」


「不必不必,這項鏈的主人,是個小三,豪門恩怨中的失敗前任,我親眼見她扔了項鏈,應該不會再來找了。」


閨蜜放下心來,問我怎麼找到了這麼好的工作,在這麼好的別墅裡當保姆。


我趕緊順著她的話,承認自己就是在這家當保姆。


閨蜜睜大雙眼,十分羨慕,直說我走了狗屎運,還問我這家還缺不缺別的保姆。


咦,這正好點醒了我。


陸晟說我可以僱一個保潔。


閨蜜是個月入 3000 的撲街寫手,

如果她能每天來陸家打掃衛生一個小時,我給她開時薪 1000,她瞬時就變成了一個月入 30000 的高階白領。


天啊,啥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這就是啊,寶寶們!


我說了我的提議,閨蜜抱住我連親了三口:「許錚錚,從今以後,你就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人,我絕對給你每天把他家地板擦的锃光瓦亮,一絲灰都沒有。」


要不說我倆能成為閨蜜呢,我們連被金錢收買的模樣都一模一樣。


喝著陸晟家八千塊錢一斤的茶,閨蜜告訴我說:「等我把項鏈賣了,給你轉錢噢!」


我又給她續上一杯茶,讓她賣了錢就自己拿著。


閨蜜又瞪大眼睛看我:「不是吧許錚錚,這可是你發現的,我隻是替你撿了起來。這錢應該是你的!」


我笑著摟住她,問這個傻瓜中午想吃什麼。


我永遠都忘不了,大學畢業頭一年的冬天,我支付了各種帳單後沒錢吃飯的一個晚上。


閨蜜知道後,冒著雪騎了一個小時電動車,不但送給我三千塊錢,還給我置辦了一桌火鍋,並且把最後一顆魚丸留給我。


這種恩情,我怎麼能忘?


就在我計劃帶閨蜜去哪裡吃個豪華午餐的時候,陸晟卻給我發微信,問我為什麼不去給他送飯。


「怎麼,你想被扣工資嗎?」他的聲音聽上去十分不悅。


我立刻跑到廚房裡去給陸晟準備午餐:大盆沙拉和上海青小餛飩。


當然,是三份,陸晟一份、我一份、閨蜜一份。


閨蜜望著那一大盆草類沙拉,直呼長見識,隻吃掉了餛飩就跑路了。


這令閨蜜跑路的草類套餐,陸晟卻吃的津津有味。


看著他滿意的樣子,我心想,原來這個老公這麼好伺候。


飯後,我收拾了碗筷就想打道回府。


但陸晟卻說要帶我去幹正事。


正事?我不禁虎軀一震。


「老公放心,吃飽喝足,戰鬥到底。」


沒想到陸晟卻笑了,吩咐司機不用上工,他要親自開車。


 


6.


萬萬沒想到,陸晟所謂的正事,竟然是陪我逛街買買買。


「明天,你陪我參加一個飯局。」


就是這句話,讓我在高級商場裡,花錢花了個暈頭轉向。


在各種大牌店裡,我如同花蝴蝶一樣,一會兒穿這個裙子,一會兒拎那個包包,一會兒這條項鏈配這條連衣裙,一會兒這雙高跟鞋配那條小絲襪。


總之,凡是我穿上合身的,陸晟都說好看。


我頭一次發現,原來我身材這麼好,穿什麼都好看。


購物的兩個多小時,真正讓我體會到了什麼叫白駒過隙。


以前,我買衣服的時候,總是感覺度日如年。


記得有一次,我看中一件五百多的連衣裙,問小服裝店老板有沒有 M 號的,可小店老板隻讓我試穿掛在外面的 S 號,說什麼先試試樣子,覺得上身好看,肯定掏錢買,她再給我找 M 號。


我當然知道老板娘在刁難我,她覺得我不像買主,所以故意那麼說。


可我實在太喜歡哪件衣服了,於是試了 S 號,結果剛站起來,因為不合身,拉鏈直接崩了。


那天我和老板大吵三百回合,就為了討論清楚,拉鏈崩了到底是她的錯,還是我的錯。


​‍‍‍​‍‍‍​‍‍‍‍​​​​‍‍​‍​​‍​‍‍​​‍​​​​‍‍‍​‍​​‍‍‍​‍‍‍​‍‍‍‍​​​​‍‍​‍​​‍​‍‍​​‍​​​‍​‍‍‍‍‍​​‍‍​​‍‍​‍‍‍​​​‍​​‍‍​​‍‍​​‍‍‍​​​​‍‍‍​​​​​‍‍‍​‍‍​​‍‍‍‍​​​​‍‍‍​​​​​​‍‍​‍‍‍​‍‍‍‍​‍​​​‍‍‍​​​​‍‍‍​‍​‍​​‍‍​​​‍​​‍‍​​‍​​​‍‍‍​‍‍​‍‍​​‍‍​​‍‍‍​​‍​​‍‍​‍‍‍‍​‍‍​‍‍​‍​‍​‍​‍‍‍​‍‍‍‍​​​​‍‍​‍​​‍​‍‍​​‍​​​​‍‍‍​‍​​​‍‍​‍​‍​​‍‍​​‍‍​​‍‍‍​​‍​​‍‍​‍​‍​​‍‍‍​​‍​​‍‍‍​​‍​​‍‍​​​​​​‍‍‍​​​​​‍‍​‍‍‍​​‍‍‍​​‍​​‍‍​​​​​‍​​​​​​​‍‍​​​‍‍​‍‍​‍​​​​‍‍​​​​‍​‍‍‍​‍​​​‍‍‍​​‍​​‍‍​‍‍‍‍​‍‍​‍‍‍‍​‍‍​‍‍​‍​​‍‍‍​‍‍​‍‍​​‍‍​​‍‍​‍​​‍​‍‍​‍‍‍​​‍‍​​​​‍​‍‍​‍‍​​​‍​​​‍‍​​‍‍‍​​‍​​‍‍​‍‍‍‍​‍‍​‍‍​‍​‍​‍​‍‍‍​‍‍‍‍​​​​‍‍​‍​​‍​‍‍​​‍​​​​‍‍‍​‍​​‍‍‍​‍‍‍​‍‍‍‍​​​​‍‍​‍​​‍​‍‍​​‍​​​‍​‍‍‍‍‍​‍‍‍‍​​‍​‍‍​​​​‍​‍‍​​​‍‍​‍‍​‍‍‍​​‍‍​‍​‍‍​​‍‍​​​​​‍‍‍​​‍‍​‍‍‍‍​​‍​‍‍‍​​‍‍​‍‍​​​‍​​‍‍‍‍​​‍​​‍‍​​​​​​‍‍​​‍​​​‍‍​​‍​其實,

修修拉鏈,不過二三十塊錢。


唉。


從此之後,我隻在網上買衣服,不願再在實體店裡看人臉色。


可是這一天,在陸晟帶我購物的兩個多小時裡,所過之處,盡是笑臉。


所有售貨員都對我極盡贊美之詞,「氣質非凡,穿什麼都好看」。


我不禁感慨,原來有錢人的快樂,這麼簡單。


即將走出商場的時候,陸晟突然問我,還有沒有別的想買。


我嘴上說著沒有,可眼睛不自覺的瞟向門口的那家哈根達斯。


這個牌子的冰激凌,我一直都想嘗嘗,但是卻一次都沒舍得買過。


哪怕是去年過生日,都沒有舍得買。


我想著,現在我有錢了,等會兒打發走老公,我一定要再回來,吃它個昏天黑地。


陸晟似乎看穿了我的內心活動,他牽著我的手,將我領到了哈根達斯的店裡。


然後大手一揮,給我買了一個哈根達斯球。


「太涼了,吃多了不好。」他付款的時候說。


就這樣,我失去了昏天黑地的機會,

但吃到了最甜蜜的冰激淋球。


吃著吃著,我突然感覺自己超級幸福,忍不住拍了一張照片,發了朋友圈。


圖是咬了幾口的冰激凌,配文是:全天下,我最愛我老公給買的。


很快,我的朋友圈炸了。


好多半生不熟的朋友在下面留言,說什麼的都有。


「剛分手半年,這就有男朋友啦?」


「什麼老公啊,才請吃個幾十塊錢的東西,摳門!」


「無圖無真相,老公在哪裡?[吃瓜表情]」


「是不是老公長得醜,不敢曬,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說怎麼辭職了,原來是傍了大款!不過,別被騙了啊!」


呵,熟人。


甜甜的冰淇凌令我完全無視了這些不友好的留言。


很快,我就貼著陸晟的肩膀,自拍了我們倆的合影,背景是一堆名牌購物袋。


po~又發了個朋友圈!配文是:你們要的老公來啦,帥得我頭暈眼花~!


嘻,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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