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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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南和姜清寧被拍到密會時,我在寺廟禪修近五個月。


沒有人知曉,我和陳正南其實也算走過十六年的青梅竹馬之路。


姜清寧出現後,他像著了魔一樣,為她公開見報,為她砸資源,為她隻手遮天。


而我,我隻是作配的人,也是他會慢慢忘卻的路人甲。


直到一個雨夜,一輛黑色邁巴赫停在廣濟寺。


陳正南立於寺內殿堂,不求諸天神佛,不看高臺佛像。


反問我:「女師父,若有憶不起求不得之事,該如何渡?」


我平靜地說:「不重要的,忘了就忘了吧。」


他聲音嘶啞:「如果不重要,那它憑什麼……沒日沒夜地折磨我。」


1


白晝散去的夜幕下,寺中搖晃的長明燈替代了黑夜中的星,燈火燃盡人間事,不靜我心中意難平。


我將疊好的黃紙放進竹簍裡,眼神又瞥到了屏幕上的畫面。


【當紅小花江清寧與神秘金主現身御池一號別墅,兩人相擁盡顯親密。】


圖文和視頻下,

是江清寧的粉絲在抨擊狗仔,說他造謠。


倘若他們像我一樣熟悉陳正南,就會一眼認出他,哪怕僅僅隻是一個模糊的側臉。


那是我從年少懵懂時便相伴的人,我們也曾有過很長很長的一段時光,世人稱那為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時。


隻是可惜,他忘了我,我在他的世界裡消失了。


姜清寧出現的那一刻,陳正南便踏上了遺忘喬薇的那條路。


我在姜清寧出現的三年前就知道,這裡是一本以她為主角的系統攻略文。


作為女主的姜清寧會在參加一檔綜藝後,由黑料纏身的全網黑女星口碑逆轉,進而在一系列的事件加持中,成為當紅女星。


在女主事業線外,這本文最大的爽點,便是北城高不可攀的權貴之首陳正南在女主的攻略下,步步淪陷,為她成魔。


除此之外,所有人都是配角,有如我一般被厭惡的聯姻女配,也有痴心不悔默默守護女主的男配。


暗了的電話在寂靜的夜裡突兀響起,

桌面上的燭火似乎都跟著一顫,像是預示著什麼。


一道溫柔的聲音從話筒裡傳來:「薇薇,江家那邊三天後就要對外宣布跟喬家的訂婚消息了,我提前告知你一聲。」


我握著手機,眼睫微垂,一動不動地盯著桌面的佛經:


「諸漏則苦,寂靜涅槃。


「貪嗔痴是人世三毒,愛別離,求不得。」


任何深的感情、糾纏、得到、失去都是苦的。


為什麼所有人都忘了,獨我還記得,記得他為我離經叛道,為我熱烈張狂,許我誓言的過往。這究竟一種懲罰還是一種饋贈?


所有人都忘了,五個月前,陳正南費了好大的心思,準備了許久,要同他如珠似寶捧在手心十幾年的女孩求婚。


我與他的十六年,抵不過姜清寧的五個月。


心中的高牆滿目瘡痍,刮著寒嘯的風,催動我開口:「媽媽,我知道了,我還有半月待滿再回,訂婚宴延遲至半月後。」


她不明白我此刻的痛苦來源何處,

就像她十六年前,為了喬家在北城屹立不倒,將我送到陳家一樣。


倘若順著劇情成為陳正南的聯姻對象,那麼我會在訂婚現場被他拋下。


隻因為姜清寧在得知我與他訂婚時,傷心欲絕飛去國外,我會成為整個北城的笑話。


所以,在姜清寧出現時,我便開始給自己物色聯姻對象。


江家長子江以安是個很好的人選。聽聞他醉心事業,不近女色,是江家對外聯姻的一把手。


遺忘是生命的終點,它被認為是比死亡更可怕的存在。


喬薇在陳正南的生命中已經走到了終點,可我畢竟還沒忘。


未至苦處,不信神佛,而今從頭拜,換我與他兩相忘。


2


三日後,江家與喬家聯姻的消息飛遍北城,也在網上掀起一番討論,人們稱這是小說照進現實的豪門聯姻,是門當戶對的強強聯合。


江以安不愧是事業狂魔,僅僅一個訂婚消息他便能利用網絡輿論將其執掌下的江氏集團推上熱度巔峰。


這場訂婚於他來說,是有利可圖,是翻手覆手為金的工具,於我來說是逃避和救贖,我們誰也不欠誰。


俗塵眷念三千世,寺雨微醺側耳聽。


山中寺這一場雨來得急,滿院的菩提樹在雨中交頭接耳,約莫這場雨過,便是菩提花開時。


傍晚時,一輛車牌號為 0727 的黑色邁巴赫停在寺中,一把黑色的大傘牢牢地撐在後座車門上方,隻等著裡頭的人出來。


不是因為雨急路滑閉寺,而是因為陳正南要來,所以廣濟寺早早就閉了寺。


大雄寶殿屹立於高峰之上,是寺中的最高處,在殿後有一座高達四十八米的金身佛像。


那是 2016 年的時候,我因一場急病進了手術室。


從不信佛的陳正南在等候室裡發了願,若我平安便為寺中築金身添香油,那一願便是那價值 26 億的四十八米金身佛像。


如今,眉目慈悲的佛像依舊低眉含笑,看著早已陌路的我與他。


今日晚課下得也早,

我拿著拂塵掃著香案臺,敞開的殿門被敲響三下。


我回頭看去,隔著不高的門檻和落寞的雨,黑色的傘從下往上慢慢移開,露出傘後人如風雪俱滅般清寂的一雙眼。


陳正南穿著一件單薄修整的黑襯衣,身後撐傘的人退了,跟隨著的保鏢也退了。


他孤身而立,身姿像山一般挺拔,冷漠又沉穩的眼眸掃視著佛像,也掃視著陌生的我。


我在想,拂塵這般細軟,倘若扎在人心上,應當也是刺疼的。


算來不過五個月沒見,卻好像好久好久不見,不見還好,一旦見了,那些被刻意壓下去的思念,像隔了幾世的光陰和萬千的山水爭先恐後地奔來,仿佛要將人壓倒。


陳正南求佛,卻從不跪佛拜佛,隻會負著手,目光直視著佛像。


罕見得沒有方丈主持接待,也沒有僧人陪伴。


他像是隨口闲聊,淡淡道:「會解姻緣籤嗎?」


我不會,可我知道他求的是跟姜清寧的姻緣,所以我卑劣地點了下頭。


他的助理從殿後的禪房出來,手裡拿著一張籤,遞給了我。


臘月二十是陳正南的生日,那麼另一個應該是姜清寧的了。


第五十七籤—上上籤。


詩文道:【是謂鳳凰於飛,和鳴鏗鏘。】


這大約就是宿命中的男女主,他們連姻緣都是被刻在詩文裡的上上籤,是被神佛認可的天生一對。


我捏了捏紙籤,挑些好話回他:「是難得一見的上上籤,要是求姻緣,你二人會……琴瑟和鳴,相伴一生,白頭偕老。」


陳正南側首看了我一眼,眼神中不辨喜樂,「是嗎?」


是啊,她是你命定的女主,她為你而來,你為她而等待,你們會像所有童話故事那樣,有令人豔羨的結局。


他抽過我手裡的籤文,眉頭都沒皺一下,直接扔進了燃著的燭火盆裡。


「女師父,」陳正南撥動了下手中的扳指,「人會無端地忘掉一些很重要的東西嗎?」


「不會,」我輕輕揉捏著拂塵上的絨毛,「能忘掉的都是不重要的。


這會兒,他皺了皺眉,低頭像是喃喃自語:「如果真的不重要,那它憑什麼……沒日沒夜地折磨我。」


隔著晃蕩的燭火,他突然問:「我們之前見過嗎?」


借著佛手的掩映,我貪婪地注視著他,而後搖了搖頭:「沒有,沒見過。」


那個系統曾經警告我,如果我敢違背規則,賭的是陳正南的命。


這個世間,能盛放那些記憶的,隻剩下我一人了,我像個穿越時光的孤獨旅人,將在餘生一次次地獨自回首那些過往。


聽到我的話,他無聲地轉過臉。


我看著他冷寂的側臉,思緒如同殿外的雨一樣,紛亂無章,無盡的酸楚湧上心頭,刻在記憶深處的傷口再次被揭開。


仿佛又回到了那日,我看著他通紅的眼眸,一字一句地說:「陳正南,我做了你十六年的娃娃,我煩透了,我討厭你。」


人生數十載,山一程,水一程,我非你命定之人,我就隻陪你到這程了。


3


十幾年前,

北城的人很難想到,陳家的掌權者將會是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


陳正南父親死於意外,母親受不了打擊癲狂成疾。


陳老爺子拖著病體,將偌大的陳家一點點地交到陳正南手裡。


陳正南十歲那年,撲閃著一雙木偶似的大眼睛,唇紅齒白,好看極了。


他不像個活人,倒像個沒有靈魂的布偶,陳老爺子捻著佛珠,看著他沒有一絲人情味的孫子,愁白了頭發。


他招來北城那些權貴家庭,以自願為前提,挑出了適齡的孩子,打算放在陳正南身邊陪著他。


那年,我才七歲,穿著一身白裙子,被父母抱著放在一堆孩子中間。


媽媽溫柔地說:哥哥生了病,需要人陪,薇薇乖乖的。


我看著被指做哥哥的陳正南,一頭烏黑的軟發,眉眼像萃了星光一樣耀眼,一張精致的小臉沒有絲毫的情緒波動。


他的眼神像機器一樣掃過所有人,一遍後低下眼,被催促後,才又掃視了第二遍。


當與他的眼神對上時,

我好奇地睜大了雙眼,一動不動地回視著。


陳正南從椅子上跳了下來,徑直走了過來。


他抿著紅潤的嘴,長長的睫毛撲閃著,抬手拍了拍我的頭,像是一種認證。


他沒有牽我的手,隻是拉了拉我好看的黑辮子。


一字一句地向所有人堅定地宣告:「娃娃,我的。」


後來許多年,他向別人介紹我時,都會拍拍我的頭,淡淡道:「我的娃娃,喬薇薇。」


我不喜歡娃娃這個稱呼,我討厭這個稱呼。


我掀翻了他給我買的東西,砸爛了他花兩億買來的琉璃古董。


我惡狠狠地警告他:「不要叫我娃娃,我才不是你的娃娃,我叫喬薇!我討厭你!」


他有些生氣,卻也隻說了句:「你一點兒也不乖。」


說完後,又想到了什麼,眉眼微揚,開心道:「不乖才好,太乖了就不是娃娃,就成了沒人要的布偶,那樣不好。」


4


陳正南十三歲那年,病了許多年的陳老爺子與世長辭。


他耗盡自己直至油盡燈枯,將陳正南一手扶上主位,為他掃清障礙,給他爭取了長大的機會。


同年十二月,他的母親在院子裡的海棠樹下吞藥自殺。


那棵海棠樹是她剛嫁進陳家時,陳正南父親親手種的,她也算死在了丈夫懷裡。


我在七歲那年沒了家,陳正南在十三歲這年孤身一人。


我們在這世上都成了一樣的可憐鬼,一樣沒有家的可憐鬼。


不過幸好,我們兩個可憐鬼是在一塊兒的,風雪催人倒,燃不出火光的餘生中。


我們還能點燃自己,照著彼此往前走的路。


我們是兩隻沒有人要的可憐鬼,隻有我們要我們。


5


七歲到十六歲的九年時間裡,我就像個不服管教的刺頭兵一樣,一次又一次地挑釁著陳正南的底線。


他樂此不疲地讓人往別墅裡搬精致的衣裙,卻被我一件件剪爛。


他不知道從哪裡聽說女孩子睡前要擦香,每天晚上準時讓老管家捧著一罐面霜跟在身後,

等著我,抹完了臉,還不嫌棄地將我的手掌和腳底都抹一遍。


可他不知道,他走後,我將那些面霜都洗得幹幹淨淨。


直到那一次,我洗到一半,他折身返了回來,一手扶著門框看著我,我頂著一張湿漉漉的臉毫不畏懼地回視他。


他穿著家居拖鞋,身上的睡衣是黑色絲質的。他看著險些要將臉翹上天的喬薇,緩緩地勾了勾唇,無聲地笑了出來。


我一邊同他鬥著,一邊又會賣乖地討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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