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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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三月的杭市忽冷忽熱,春夏秋冬一天一季。

 


  阮喻挑了個晴天回老家。

 


  前陣子得到消息,說那兒的老房子快拆遷了。懷舊的人最聽不得這種事,反正閑著,乾脆回去看看。

 


  阮家的老房子建在蘇市的城鄉結合部,周圍一片都是類似的私房,薄荷綠的外壁,三層高,頂上附帶一三角閣樓。

 


  阮喻高中畢業就從這兒搬走,算來有近八年沒回來了。

 


  空房子前不久剛做掃除,沒落太多灰,就是有股陳舊的氣息。她開鎖進去,走一圈上了閣樓。

 


  那裏有她學生時代的一些舊東西。

 


  通往閣樓的木梯被踩得“吱嘎吱嘎”響,窗簾拉開後,金光揚揚灑灑照進來,

空氣裏漂浮起一些細小的塵芥。

 


  簡單打掃收拾後,阮喻搬出個老式木箱,盤腿席地坐下。剛開箱蓋,手機響了。

 


  她插上耳機接通,翻箱子的動作沒停。

 


  耳塞裏傳來個女聲:“阮小姐,接到這個電話,代表截止至三月十九日下午一點,你仍然沒有向你的前任編輯提交新文大綱。而這天,距離你上本書完結已經過去整整十一個月。”

 


  阮喻失笑:“都前任了,你催債催得還挺狠啊?”

 


  “請債務人端正態度。”

 


  她望天花板歎氣:“沈女士,阮小姐記得她說過,三月底一定給你。”

 


  “那請問她選定題材了嗎?

 


  阮喻頹喪下來,吸吸鼻子答:“沒有。”

 


  電話那頭的人變得暴躁:“十一個月了阮喻,生個娃都坐完月子了!你是全職寫手,你想徹底過氣嗎?”

 


  她隨手翻開箱子裏一本日記,有一眼沒一眼看著,敷衍說:“沒靈感的時候,寫書可能真不比生孩子容易。”

 


  “你天天在家閉門造車,指望誰給你靈感?寫書這事……”

 


  沈明櫻還在絮叨,這邊阮喻卻突然沒了聲音。她的目光落在日記本上,整個人像是定格了。

 


  老舊的紙張在陽光下微微泛黃,上面寫了這樣一段話:“五月十一日,

天氣晴。今天遇見許淮頌三次。第一次,我抱著英語試卷去辦公室,碰上他和他們班幾個男生在走廊罰站挨訓。教導主任可真兇……”

 


  “第二次,我路過學校藝術館,發現他蹲在附近草叢裏,給一隻流浪貓喂罐頭。原來他也喜歡貓,真好。”

 


  “第三次,我去上體育課,看見他一個人在操場跑圈。他摘了眼鏡真好看,難怪老有女生給他送水。我也買了水,可我不敢送。要是被我爸知道,我早戀的對象是他班上學生,那許淮頌可能要倒大黴啦!哦,不過他也不一定願意跟我早戀……”

 


  阮喻太久沒出聲,沈明櫻以為她出了什麼事,問她在哪。

 


  她答“在老家”,

說完後,注視著日記本的眼神一點點變亮:“明櫻,有了。”

 


  “什麼有了,想到選題了?”

 


  “對,背景校園,主題暗戀怎麼樣?”

 


  電話那頭死寂了一瞬,緊接著:“Ball ball you清醒一點!那種無病呻吟的青春傷痛葬愛文學早八百年就糊了,毫無錢途可言!”

 


  阮喻看了眼日記本:“可是……你還記得許淮頌嗎?”

 


  沈明櫻忽略了這個奇怪的轉折,問:“誰啊?”

 


  “咱們高中,十班那個。”

 


  “哦……就高高瘦瘦話不多,

你當年暗戀過的那個啊?你不會在蘇市碰見他了吧?”

 


  許淮頌確實是蘇市人,外婆家也在附近這片,但據阮喻所知,他比她更早離開這裏,周圍的朋友已經很多年沒有他的音訊。

 


  她笑著闔上日記本:“哪能啊,你以為是小說呢?”想了想又說,“先不講了,過幾天給你大綱,掛了啊。”

 


  *

 


  回到杭市,阮喻當晚就開始琢磨新文,三天敲定大綱,靈感枯竭十一個月以來,第一次思如泉湧。

 


  把大綱發到沈明櫻郵箱後,她收到了她的微信消息:「這不就是你和許淮頌那些事?」

 


  「算是吧。」

 


  「你打算挑戰一個女主角單戀男主角的悲情故事?

 


  紮心了。

 


  阮喻撥語音通話過去:“我至於傻到自掘墳墓嗎?又不是紀實欄目,男主角都不喜歡女主角了,還叫言情小說?”

 


  許淮頌是不喜歡她,可藝術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她把苦兮兮的單戀改編成雙向暗戀不行?

 


  沈明櫻在那頭樂呵:“懂了,敢情這就是篇作者本人的意淫文。”

 


  阮喻噎住。這麼說倒也沒毛病。

 


  “行唄,不過提醒你,許淮頌那種高冷款,現在已經沒那麼吸睛了,加上校園、暗戀這些慢熱元素,我估計這文數據不會太漂亮。”

 


  阮喻似乎想得挺開,笑說:“試試吧,不行就當自娛自樂,你也說了是意淫文嘛。

 


  掛了電話,她拿了杯奶茶到電腦前,開始翻日記本,準備挑幾個梗試寫。太久沒動筆,得先找找手感。

 


  翻了幾下,她在字數異常多的一頁停了下來。

 


  紙上密密麻麻一片,字跡龍飛鳳舞,一撇一捺都似彰示著澎湃洶湧。記錄的時間是高三那年的元旦。

 


  阮喻回憶片刻,想起來了。

 


  那天是整個高中時代,在那場獨角戲式的暗戀裏,她和許淮頌靠得最近的一次。

 


  當晚零點跨年煙火,學校大操場擠滿了人,她裝作不經意,悄悄站在他右側,沒想到火樹銀花炸開一瞬,忽然被他牽住了手。

 


  她驚訝偏頭,卻在明明滅滅的光影裏,看見他臉上抱歉的神情。

 


  他鬆開手,推了推鼻樑上那副細邊眼鏡,

尷尬地說:“對不起,牽錯了。”

 


  阮喻把這一段敲進了文檔。

 


  但她猜讀者看到這裏,一定跟她當初一個想法:既然男主說“牽錯”,總該有個“對”的人吧。看來那個人不是女主。

 


  沒勁!棄文!

 


  她撐著頭想了想,敲下一行字,在後面補了一段:說完這句話,他心跳如鼓擂,胸口傳來的砰砰響動,比頭頂煙花炸得還猛。

 


  ——以此暗示所謂“牽錯”是男主的藉口。

 


  寫完後,阮喻抿了一口手邊的奶茶。

 


  怎麼還真有點自娛自樂的味道。

 


  *

 


  同一時刻,

百多公裡外的蘇市待拆區,一間私房閣樓裏,穿校服的小姑娘抱著個箱子跑下樓:“媽,這些破銅爛鐵還有用嗎?”

 


  陶蓉往她手裏看了眼:“都是你哥高中時候的東西,打包收好。”

 


  許懷詩“哦”了聲,擱下積灰的箱子,隨手拿起裏面一隻舊手機:“哥上高中那會兒還用這麼破的老年機啊?真有年代感。”

 


  “怕影響學習,特意給他買的這種。”陶蓉覷她一眼,又說,“別亂動你哥東西。”

 


  “不就是個破手機,還沒電開不了……”她正瞎摁著開機鍵嘟囔,沒想到手機螢幕突然亮了,

把她嚇一跳。

 


  那麼多年過去還能用,這是手機還是戰鬥機?

 


  許懷詩愣了愣,見陶蓉看過來,趕緊把手機一藏,蹲下埋頭整東西,然後背過身偷偷搗鼓起來。

 


  老式非智能機,開機後沒有密碼,長按星號鍵,再點個“確認”就能解鎖。她胡亂摁幾下就進入了主頁面,再摁兩下看到“電話簿”。

 


  一個聯繫人也沒有。

 


  返回來到“短資訊”介面,也沒見一條來往短信。

 


  可以,這很“許淮頌”。

 


  什麼都沒有,她打算關機了,臨退出卻注意到頁面下方,“草稿箱”一欄邊上的數字:327。

 


  三百二十七條草稿?她哥在這老年機上做數學題呢?

 


  許懷詩掙扎片刻,點了進去,隨手翻開一條。

 


  收件人是空的。編輯時間:2010年1月1日0點10分。內容:「騙你的,沒牽錯。新年快樂。」

 


  許懷詩手一抖,隔著螢幕嗅到了一股早戀的氣息。

 


  早戀?她哥那種人?

 


  她捧手機的姿勢突然變得虔誠起來。

 


  因為這可能不是一部普通的老年機,而是……一片還沒被人發掘的新大陸。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為您講述一段拆遷拆出來的愛情,一個老年機引發的故事。

 


第2章

 


  杭市的氣溫入了四月也沒穩定。

眼看前幾天持續回溫,到頭來,一個“清明時節雨紛紛”就被打回原形。

 


  清明假最後一天,阮喻去赴沈明櫻的約,一出公寓就被撲面的冷雨激得哆嗦。她回頭裹了件厚外套才重新下樓,一路到了咖啡館,收傘推門。

 


  睫毛上沾染的濕氣慢慢收幹。

 


  包廂裏,沈明櫻已經點了咖啡,一見她這棉T混搭呢大衣的裝束就不客氣:“你真是越來越不拘小節了,別仗著臉好看就為所欲為行嗎?”

 


  “願意為你洗個頭就不錯了,我又不是來走T臺的。”

 


  “單身就要有時刻準備豔遇的自覺。”沈明櫻斜她一眼,把筆記本電腦朝前一推,“得了,U盤拿來,

看看你這一意孤行的葬愛流寫手都寫出了什麼。”

 


  阮喻從包裏掏出個白色U盤遞過去,端起手邊一杯拿鐵喝,一邊刷微博,看到滑稽的就跟她嘮。

 


  沈明櫻從最開始樂呵呵應她,到後來全神貫注於螢幕,一聲不吭。

 


  “怎麼了這是?”阮喻擱下手機問。

 


  她從WPS的世界裏緩緩抬頭:“你這文,好像得火……”

 


  “你上次不還說……”

 


  沈明櫻比個手勢打斷她,像發現千裡馬的伯樂,激動得需要平復平復才能開口:“我說的那種,是瑪麗蘇到脫離現實世界的,但你這文貼近大眾身邊的真實校園,

很容易引發共鳴。”

 


  阮喻寫的就是蘇市一中,貼近現實是肯定的了。

 


  她湊上前去,討糖吃似的問:“還有呢?”

 


  還有就是,每次阮喻一打開思路,下筆就很有靈氣。入行五年,在筆齡相當的寫手當中,她的成就可說出類拔萃。

 


  一名作家前輩曾評價她——三言兩語,從浪漫裏挖掘腐朽,又最終化腐朽為燦爛。這小姑娘的文字太通透了。

 


  沈明櫻簡單概括為“筆力深厚”,滾了幾下滑鼠,感慨:“拿親身經歷寫的就是戳心窩子,可以啊,用情至深的典型代表。”

 


  “別酸我了你!”

 


  “當年是誰天天在我耳邊念叨許淮頌?

 


  她小聲嘟囔:“誰還沒個中二的過去了?”

 


  “這麼說,”沈明櫻瞅瞅她,“現在是徹底不喜歡了?”

 


  阮喻點點頭。

 


  要不是那本日記,其實她都不太記起許淮頌這個人了。就算近幾天為投入創作,把和他有關的一切都回想了一遍,剩下也就是點淡淡的酸。

 


  就跟她出於懷舊回老家的心情差不多。

 


  喜歡?八年不見了,真有人那麼癡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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